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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業公司與夏某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調解案:
“物業整改先行”化解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基本案情
某小區業主委員會與某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夏某作為該小區底商商戶,同樣享受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自2020年起,夏某以物業服務不到位為由拒交物業費。某物業公司多次向夏某催交物業費未果,遂訴至法院。
處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訴材料后,經向當事人釋明綜治中心優勢作用并征得當事人同意,將案件委托至綜治中心進行調解。綜治中心指派入駐的物業糾紛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調解員收到案件材料后,細心梳理案件情況,精準掌握雙方訴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首先,充分聽取雙方訴求,深入了解情況。調解員及時與某物業公司負責人取得聯系,詢問其相關情況。某物業公司負責人詳細展示了多次催交物業費的記錄,強調其已窮盡合法催交手段,但夏某仍拒絕交費。隨后,調解員又通過電話聯系夏某,夏某則認為某物業公司存在垃圾清運不及時、底商商鋪前垃圾桶旁經常存在垃圾堆放等問題,且自己作為小區底商商戶并未享受小區綠化服務,物業費單價也比小區住宅區高,因此對物業收費的合理性持有異議。
其次,積極實地走訪調查,核查案件事實。為查明案件真實情況,調解員決定前往涉案小區進行走訪。調解員經走訪發現,涉案小區底商商鋪前垃圾桶垃圾外溢,隨即拍照留存并發給某物業公司負責人。某物業公司負責人承認其確實存在相關問題并及時清理了垃圾。針對物業費收費標準問題,調解員要求某物業公司負責人提供物業服務合同,查看費用明細。調解員經核查發現,由于公共區域維護重點不同,底商商鋪與住宅區的費用標準存在差異,但底商商鋪的費用明細中并未包含綠化費用。
最后,精準找到矛盾根源,實質化解糾紛。為了從根源上減少此類糾紛的產生,調解員決定采取“物業整改先行”的方法化解矛盾:一方面,調解員勸說某物業公司負責人制訂整改計劃,以實際行動獲得業主認可,某物業公司負責人遂承諾增加垃圾清運頻次;另一方面,調解員采取面對面調解方式,先讓某物業公司負責人向夏某反饋近期物業服務整改效果,再由調解員向夏某釋明物業服務合同中的費用標準,消除夏某的疑慮,同時從法理的角度釋明按時交物業費是業主應盡的義務。經過多輪溝通,雙方握手言和。
處理結果
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某物業公司負責人對該公司服務不到位、質量不達標等問題向夏某表達誠摯歉意,并同意減免部分物業費;夏某及時補交物業費。目前,雙方已經履行完畢。
解紛要旨
隨著城市社區人口密度的提升,零售、餐飲、藥店等便民商業向小區周圍聚集,開發商也鼓勵商業配套嵌入住宅區,形成住商混合生態,其背后雖然蘊含經濟活力,但是也可能衍生復雜的管理矛盾。本案系因小區底商商戶對物業服務質量不滿、收費標準不明引發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爭議標的額較小,權責較為明晰,調解的可能性較大。綜治中心充分發揮資源集成優勢,根據糾紛實際情況指派入駐的物業糾紛調解員開展糾紛化解工作,提高調解的針對性。調解員堅持促進社區更和諧、商業更繁榮的目標,通過聽取訴求了解案情、實地走訪固定證據、督促某物業公司“服務整改先行”、面對面調解向當事人釋明收費單價差異及交費義務等方式,緩和雙方的對立情緒,促使雙方積極協商解決。某物業公司積極整改,提升物業服務質量,以實際行動解開業主心結,從而使其主動交物業費,實現糾紛實質性化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助力構建“商居融合”和諧社區。
化解單位:
鞏義市綜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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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中原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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