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訊:4月29日,“劉藝教授工作室”成立儀式暨“生態環境法典實施背景下檢察履職的挑戰與應對”法律沙龍活動在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成功舉辦。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陶建平,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顧曉敏,中國政法大學檢察公益訴訟研究基地主任劉藝、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于文軒,華東政法大學中國環境犯罪治理研究院院長焦艷鵬、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趙繪宇、上海市嘉定區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滕云以及來自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干警代表,轄區基層檢察院代表、青訓營學員代表參加了此次活動。
![]()
成立儀式由顧曉敏主持。儀式上,陶建平向劉藝頒發聘書并共同揭牌“劉藝教授工作室”。劉藝向二分院贈書并致辭。
![]()
![]()
劉藝感佩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的誠摯邀請以及公益訴訟部門為工作室成立所做的扎實籌備,也十分感念與檢察公益訴訟條線同仁并肩奮斗的珍貴際遇。自2014年起,她便深耕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研究,全程見證該制度從試點摸索到逐步完善的艱辛歷程。她由衷敬佩一線檢察官堅守公益初心、突破辦案困局、默默奉獻的擔當與付出。同時她坦言,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發展至今仍存諸多短板,制度初創時飽受學界質疑,現階段學界與實務界對檢行公益保護的權力理論基礎、權責邊界仍存分歧。今年即將出臺《檢察公益訴訟法》,但諸多理論與實務交織的難題,仍需學界與實務界通力協作、融合攻堅。未來她將依托工作室平臺,憑借多年研究積累,助力夯實公益保護法理基礎,搭建校檢、地域聯動橋梁,推動理論與實踐雙向賦能。與上海檢察二分院攜手深耕實干,聚力破解行業難題,守護公共利益,續寫新時代公益保護新篇章。
![]()
陶建平強調,成立“劉藝教授工作室”對分院檢察工作具有重要意義。首先,這是“一次探索”。成立“劉藝教授工作室”是對以實務為導向的法學教育和培養機制的有益探索,能夠充分加強高校與檢察機關的常態化溝通交流,實現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雙向奔赴和優勢互補。其次,這是“一種期望”。當前規則引導與案例集成并軌發展的背景下,要將理論與實踐貫通、規則與案例并軌充分融入到工作室的運行當中,有效運用好法學理論、法律規則以及司法案例對辦案實踐進行引導。再次,這是“一個理想”。全力打造聚人成事、聚力成勢的工作室品牌,充分了解和吸納不同領域、不同角色對于法律規制的需求和觀點,能夠為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有效性和周延性提供保障。最后,我們還有“一個目標”。要全面加強團隊人才培養,借助工作室這一重要平臺打破單一的培養模式,以理論和實踐的同步錘煉打造一支“既能提出問題,也能解決問題”的人才隊伍,進一步實現實踐育人、崗位成才,持續為高質效履職辦案注入更強勁、更持久的人才動能。
揭牌儀式結束后,“劉藝教授工作室”首次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法典實施背景下檢察履職的挑戰與應對”法律沙龍活動。活動由劉藝主持并邀請于文軒、焦艷鵬、趙繪宇、滕云,就生態環境法典頒布后檢察公益訴訟的應對、生態環境法典與環境犯罪的銜接、生態環境法典視野下氣候變化訴訟的規范與實踐,以及生態損害賠償訴訟與檢察公益訴訟的銜接等展開了深入交流。
![]()
本次“劉藝教授工作室”的成立及相關活動的成功舉辦,旨在深化檢校合作,結合高校智庫力量與檢察實務經驗,共同探討新時代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等前沿問題,提升檢察機關專業化履職能力。
劉藝簡介
劉藝,女,1973年11月出生,四川自貢人,漢族,中共黨員,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華東政法大學兼職教授,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比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員,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院外專家,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江西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咨詢委員,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法律咨詢委員,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法律咨詢委員,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副廳長(掛職,2016年4月-2018年4月)。
主要研究領域為:行政法基礎理論、行政程序制度、社會行政法,行政檢察理論。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國家重大攻關項目、香港霍英東教育基金會項目等國家級、省部級項目8項。在《行政法學研究》、《現代法學》、《社會科學家》等期刊中發表專業論文六篇,有兩篇被人大復印資料轉載。參與編寫的教材和工具書有王連昌主編《行政法學》、孫寧華主編《行政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精要與依據指引》等,多次參加憲法行政法研討會。
??
Serving national strategies, focusing on university research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