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中人名、公司名皆為化名
案情回顧
張某是某設備制造公司的資深管理人員,自2019年入職以來,一直兢兢業業。
原本以為工作能持續穩定下去,誰知從2024年下半年開始,公司不僅頻繁拖欠張某的基本工資,甚至連每月固定的績效工資竟也長達16個月未發。與此同時,社保、公積金的繳納也出現了斷檔。
長期的拖欠讓張某生活捉襟見肘,為此,他多次通過微信與公司管理人員溝通,懇請公司解決薪資問題。然而,公司方雖然口頭答應“盡快解決”,但始終拖著不處理。
在多次催促無果,且公司未能給出實質性解決方案的情況下,張某決定不再妥協,果斷選擇委托霖澳律師事務所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律師介入
盧怡律師接受律所指派,迅速梳理案情,制定了周密的維權方案。
隨后,盧怡律師先行指導張某向公司管理人員發送了《被迫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明確解除理由,并同步收集證據提起勞動仲裁。
然而,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在張某發送被迫離職通知書后,僅過去半個多小時,公司立馬把拖欠張某的基本工資全部結清了,試圖以此否認張某被迫離職的事實,從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對此,盧怡律師指出,公司雖補發了工資,但并不能掩蓋此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且公司至今仍拖欠績效工資未付。
庭審交鋒
案件進入仲裁階段。公司方當即拿出那張“補發工資”的回單,辯稱公司已補發了工資,不存在惡意拖欠,不應支付經濟補償。
面對公司的辯解,盧怡律師據理力爭,直擊要害:
1、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送達對方即生效。公司在收到通知書后才補發工資,此時勞動關系已經解除,補發行為無法改變此前違法拖欠的事實。
2、公司雖然補發了基本工資,但至今仍拖欠長達16個月的績效工資,且長期拖欠行為足以證明其主觀惡意。
盧律師強調,公司長期無故拖欠張某的工資和績效,張某依據《勞動合同法》向公司發送《被迫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應向張某支付經濟補償。
案件結果
經過審理,仲裁委采納了盧怡律師的大部分代理意見,最終裁決:確認雙方勞動關系解除;公司向張某支付績效工資1.9萬余元、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8.4萬元。
辦案心得
#盧怡律師:“很多勞動者在面對公司拖欠工資時,往往因為不懂法而吃了虧。有的是直接走人,沒有留下證據;有的是公司補發了工資后,就以為沒事了。其實,只要公司存在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情形,勞動者就有權主張‘被迫離職’并要求經濟補償。即使公司事后補發,也不能免除其違法責任。遇到此類情況,請務必保留證據,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幫助!”
案件承辦人
![]()
盧怡
霖澳律師事務所
專職律師
擅長領域:勞動爭議、勞務合同
所獲榮譽:2024年度優秀律師、2024年度勞動爭議品類十佳案例、2025年度團隊貢獻獎、2025年度勞動爭議品類十佳案例
同行評價:盧律師法學專業知識過硬,文筆流暢、邏輯清晰,辦事認真負責,執業以來辦理過眾多疑難案件,能憑借自身的經驗和專業優勢為當事人提供個性化、專業化的法律服務。她以勤勉盡責的態度對每一位當事人負責,同時注重自身品行和職業道德的修養。盧律師不僅在工作中認真負責,而且還積極參加有關法律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律師實操水平。
![]()
編輯:張雪
審核:盧怡
聲明:
本文歸霖澳律師事務所版權所有,任何個人和單位不經同意不得引用或轉載。本文最終解釋權歸霖澳律師事務所所有。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