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周兆成律師。
近日廣東一家漢堡店飲品名出現“不是B子的純綠茶”等侮辱性表述,店家不僅不認錯,反而辯稱“沒問題”“小題大做”,甚至沾沾自喜稱“營業額上漲”。這種靠侮辱女性博眼球的無底線營銷,已經嚴重違法,絕不是所謂的“創意”。
法律諺語:公序良俗不可違,人格尊嚴不可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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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飲品名涉嫌多重違法。
首先,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禁止通過任何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該表述公然侮辱女性群體,侵害全體女性的人格尊嚴 。其次,違反《廣告法》,商品名稱屬于商業宣傳,不得含有性別歧視內容 。最后,違反《民法典》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
第二、“火了就沒事”是嚴重的法律誤區。
營業額上漲不僅不能免責,反而可能因違法傳播范圍廣、社會影響惡劣被從重處罰。參考2022年某公司發布辱女廣告被罰款70萬元,2026年某奶茶店因“暴打渣男”“手錘渣女”飲品名被罰款,所有靠低俗、侮辱性內容博流量的商家,最終都會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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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店家將面臨三重法律責任。
1.行政處罰:市場監管部門可責令立即下架違法飲品、停止違法行為,并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營業執照 。
2.民事責任:消費者可要求店家賠禮道歉,若造成精神損害,還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3.治安責任:若侮辱情節嚴重,公安機關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相關責任人處以拘留、罰款。
最后周兆成想說:商業的底線是尊重,流量的上限是法律。靠侮辱他人換取的熱度,終將變成燙人的罰單;靠踐踏尊嚴獲得的利益,終將付出法律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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