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5月26日消息,5月15日,連續兩個交易日漲停的ST金鴻(000669.SZ)發布股價異動公告,公司股票于5月14日、15日累計偏離13.22%。截至5月15日收盤,公司股價報4.41元/股。
此前,ST金鴻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山西坤杰能源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坤杰能源”)合伙結構發生變動。
李文浩擬斥資1.87億元,通過上海天洪基業企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天洪基業”)、上海保成重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保成重能”)控制坤杰能源,公司實際控制人由徐博變更為李文浩。
山西富豪母子計劃入主ST金鴻
2024年,坤杰能源通過司法拍賣競得ST金鴻的股份,成為ST金鴻的控股股東。
據ST金鴻公告,權益變更前,坤杰能源的股東為——徐博控制的北京金坤杰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金坤杰投資”)、王秀平和李萍控制的保成重能、自然人朱青。
2026年5月12日,徐博、金坤杰投資與天洪基業、保成重能簽署《合伙份額轉讓協議》。
天洪基業受讓金坤杰投資持有的坤杰能源1%合伙份額,受讓徐博持有的坤杰能源68%合伙份額,天洪基業成為坤杰能源的普通合伙人及執行事務合伙人。同時,保成重能與天洪基業簽署《一致行動協議》,約定其在坤杰能源的所有表決和決策中與天洪基業保持一致。該協議項下合伙企業69%合伙份額轉讓價款合計為人民幣1.87億元。
合伙份額轉讓完成后,天洪基業實際控制坤杰能源,并通過坤杰能源控制上市公司ST金鴻1.41億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0.71%。
而天洪基業則由李文浩和王秀平持股,持股比例分別為99%和1%,且王秀平為李文浩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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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權益變動后,ST金鴻的控股股東依舊為坤杰能源,但李文浩將通過天洪基業和坤杰能源成為ST金鴻新實控人。
據公告披露的身份證號等信息,王秀平出生于1954年,李文浩出生于1982年,兩人均為山西太原人。
韓國松樹投資身影浮現
公告顯示,王秀平、李文浩母子參股或控制企業共5家。其中天洪基業成立于2026年1月16日,暫未實際開展經營,暫無經營財務數據;保成重能成立于2021年9月,2025年營業收入為297萬元,凈利潤1118.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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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王秀平還控股寧波保成創能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豁度企業管理咨詢中心,兩家企業均未實際開展業務。
李文浩還控股上海爵溪企業管理咨詢中心(下稱“上海爵溪”),該企業曾是上海銘志慧新能源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上海銘志慧”)的股東之一。在中利集團的破產重整事件中,二者曾現身。
據中利集團在2024年年底披露的重整相關公告,公司曾與作為財務投資人的寧波銘志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波銘志”)簽署重整投資協議。
寧波銘志的法定代表人為李文浩,控股股東為松樹銘志(上海)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松樹銘志”),后者由Pine Tree Hong Kong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松樹投資香港)控股。
中利集團曾在公告中進一步介紹稱,上海銘志慧實際控制人為韓國松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Pine Tree Investment and Management Co., Ltd(以下簡稱“松樹投資”),后者曾因從帝亞吉歐手中購得溫莎威士忌而被外界所知。
工商信息顯示,上海爵溪的通信地址位于上海市長寧區虹橋南豐城C座2007室,天洪基業和李文浩的通信聯絡地址也均位于虹橋南豐城。據實地探訪上海爵溪的通信地址,對應的2007室所標注公司名稱實為松樹銘志。公開信息顯示,李文浩系松樹銘志的董事兼總經理。
李文浩此次的股權投資是否與韓國松樹投資的資本布局有關?辦公區內的工作人員以“無權限回答”為由婉拒。
據悉,近兩年間,松樹投資通過名下的寧波銘志以及松樹慧林(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參與了至少五家上市公司的重整投資人遴選。其中,松樹慧林曾參與ST步步高、ST花王、ST中基重整,也曾向ST奇信提交過重整方案。
地方國資參與公司重整
4月21日,ST金鴻公告稱,公司與洛陽宏創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稱“洛陽宏創”)簽署重整投資協議。洛陽宏創將作為產業投資人參與ST金鴻庭外重組及重整,認購ST金鴻根據重整計劃轉增的股票,成為重整后ST金鴻的控股股東,取得ST金鴻實際控制權。
根據公告,雙方確認,ST金鴻現有總股本6.80億股,本次重整過程中,ST金鴻將按一定比例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洛陽宏創擬受讓2.55億股轉增股票,不低于ST金鴻重整后總股本的15%;洛陽宏創將按照2.075元/股的價格,足額支付5.29億元重整投資款。
洛陽宏創成立于2026年2月10日,其執行事務合伙人為洛陽煉化宏達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公司間接控股股東為洛陽工控集團,實控人為洛陽市政府國資委。
4月22日,ST金鴻一字漲停。
在5月15日的股價異動公告中,ST金鴻表示,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意金鴻控股先行進行庭外重組,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續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確定性。
雖然《重整投資協議》已經簽署,但仍可能存在協議被終止、解除、撤銷、認定無效或不能履行等風險;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資人籌措資金不到位等無法按照協議約定履行投資義務的風險。
編輯 陶玥陽 肖世清 綜合自每經網、公司公告、上海證券報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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