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樓市大幅波動的年代,經常會有一些買家或賣家臉一抹直接毀約,你愛誰誰,我就不賣/買了,咋地?——告我?告去吧!
如今,房價跌宕的年代已經過去,但金價大幅跌宕的年代來了,類似的事情,又頻頻發生。日前,一家企業通過鄭州市高新區人民法院組織的司法拍賣,以1.95億余元的價格拍得上市公司“靈寶黃金”股權,但由于這家“黃金公司”的股權隨著金價的上漲而上漲了,被執行人、作為地方國企的靈寶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提出執行異議,試圖讓拍賣無效,而拍賣款也先后三次被法院退了回來。
目前,企業一方已向法院發出恢復執行申請,明確指出法院已經四次發出暫緩決定,累計暫緩期間已超過司法解釋規定的6個月的最長期限,繼續拖延將構成執行違法。
競拍股權的企業的相關負責人感慨:作為國家單位,到底是虧了誠信重要,還是虧了利益重要,這是值得深思的事情。
國企被判應付8000萬,還不上股權抵
宣判日期:2022年8月24日
當日金價:388.88元/克
當天股價:0.9港元
2022年8月24日,靈寶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被鄭州市高新區人民法院認定應履行保證責任,判令其向某銀行支付借款本金8000萬元并支付利息等。
靈寶國資公司持有上市公司“靈寶黃金”的內資股7354.06萬股。因判決生效后靈寶國資公司一直未履行判決義務,這些股權被司法拍賣。
靈寶黃金,是一家2006年在港交所上市的企業,主營業務涵蓋黃金勘探、采選、冶煉到網上交易,堪稱“靠黃金吃飯”,其業績和股價幾乎與黃金價格波動綁定。靈寶國資公司持有“靈寶黃金”部分股權。
這起案件宣判時,國內的金價還沒漲起來——每克價格僅為388.88元。
首次法拍時金價未漲拍賣都沒人要
首拍日期:2024年10月30日
當日金價:624.32元/克
當日股價:3.37港元
2024年10月30日,鄭州高新區人民法院委托評估機構對涉案股權作出估值,評估價為2.5億元。當天,金價相對平穩,為636.5元/克,“靈寶黃金”股價為3.61港元。
當年12月,法院發布拍賣公告,定于2025年1月5日至6日司法拍賣,起拍價2.12億余元。當時的黃金價格和公司股價均平穩,和作出評估報告當天的價格差不多。
或許是因為當時大家對黃金市場的預期很平淡,首次法拍根本無人問津,直接流拍告終。
黃金漲了法拍成了,被執行人不干了
二拍日期:2025年3月18日
當日金價:700.80元/克
當日股價:6.32港元
轉折出現在2025年1月下旬,國內金價逐步走出平穩態勢,開啟持續上行通道,至2025年3月中旬突破700元/克關口;與之對應,靈寶黃金股價也同步走強,從1月的3.37港元低點逐步上揚,漲幅顯著,至3月拍賣成交前,股價已翻倍。
2025年3月17日至18日,第二輪司法拍賣啟動,起拍價降至1.95億余元。
這次,共青城明出地上投資合伙企業(下稱“明出企業”)是唯一競拍人,以起拍價拿下拍賣股權。雖然競拍人只有明出企業一家,但網上有50人設置了提醒、4031次圍觀,明出企業是在公開透明的法拍程序下,獲得股權的。
3月18日拍賣成交當天,金價700.80元/克,靈寶黃金股價6.32港元——較評估時,金價漲了約10%,股價漲了近75%。
司法拍賣,本來是個特別簡單明了的事,又是以法院作為“中間人”,本應干凈利落,股權就過戶了。
但明出企業發現,想簡單了。拍賣后沒幾天,企業就收到法院通知:靈寶國資公司對拍賣結果提出執行異議。
靈寶國資公司對法院說,什么評估報告?我沒收著!股權都賣出去了,我才看見,這不行!這拍賣不能作數!
明出企業不認可這個說法——從首次拍賣公告到二拍成交,足足97天,而且過程都是公開的,你怎么可能不知道呢?這就是發現股價跟著金價漲了,覺得虧了,故意找毛病啊!根據法律規定,針對評估報告的異議只能在5天內書面提出,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明出企業拿出了證據:根據靈寶國資公司和涉本次訴訟的某銀行的保證合同,合同第八條已經明確約定了合同爭議解決等相關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河南省三門峽市靈寶市金城大道3號;根據法院專遞郵件詳情單,法院送達的地址也是上述地址,且上面有明確的簽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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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價隨金價越漲越高,拍賣款“三進三出”
法院退款時間:2025年10月23日
當日金價:941.21元/克
當日股價:16.84港元
拍賣成功后,明出企業已將1.95億余元拍賣款匯入法院賬戶。但從2025年9月開始,法官一直在找企業“協商”,要把拍賣款退回來。
退了,不就等于接受拍賣無效了嗎?明出企業拒絕。
但2025年10月23日,不管企業同意不同意,法院還是將1.95億余元拍賣款原路退回。
企業再匯款,法院再次退回;
企業再再匯款,法院再再退回。
1.95億余元在法院賬戶“三進三出”。“退得如此堅決”的背后,是可謂“暴漲”的金價和股價。
10月23日,金價已經漲到941.21元/克,“靈寶黃金”的股價隨之漲到了16.84港元,較拍賣成交時漲了167%。
當事人感嘆——
作為國家單位,虧誠信虧利益哪個重要
如今,金價在繼續瘋漲。本周(5月11日—5月14日)數據顯示,上金所Au9999收盤價平均為1027.18元/克,靈寶黃金平均收盤股價為22.31港元,相比評估報告做出時漲了翻了將近6倍。
不止法拍領域,金價的暴漲在各個領域都催生了大量違約事件——
2024年底,北京樂女士在某直播間以478元/克的價格,網購了2300克金條,總價款約110萬元,約定3月12日前發貨。可發貨期內金價暴漲至505元/克,商家直接以“庫存不足”為由拒絕發貨,只愿意補償一百塊人民幣。最終,法院判決商家退款并賠償金價上漲帶來的差價損失15.64萬元。
中國某500強企業,旗下黃金理財產品以“年化收益率8%以上”為誘餌,吸引投資者購買黃金后不提取實物,由公司代為運作。可2025年6月起,部分產品停發收益,11月大面積逾期,涉及資金高達70億至80億元。
深圳某珠寶平臺則以“零工費換金飾”“40倍杠桿黃金預訂價”為噱頭,吸引大量投資者繳定金鎖定低價黃金,坐等金價上漲獲利。可2025年底至2026年初金價大幅飆升后,平臺不再兌付,未兌付資金超百億元。
回到本案,靈寶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的執行異議站得住腳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條規定,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并于價款或者需要補交的差價全額交付后十日內,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據此前財新周刊報道,針對此次司法拍賣,法院已經進行了全面復查,并未發現任何程序性問題。因此,靈寶國資公司的執行異議缺乏法律依據。
司法拍賣的核心價值,就在于這是法院經辦的拍賣,結果有安定性。如果司法拍賣的成交結果都能被隨意推翻,這不僅傷害了公眾對司法程序的基本信賴,動搖整個強制執行制度的根基,也會產生惡劣的示范效應——就算是司法拍賣,只要我覺得虧了,就可以重來;就算是司法拍賣,也必須去擔心“拍了也過不了戶”“付款后被退款”,這無疑會嚴重損害司法權威,破壞社會誠信。
以前,國內雖然沒有發生過金價跌宕,但房價大幅抖動的情況多次發生,因此多次在國內出現賣家或買家看到房價變動大,就隨意毀約的情況。
在鄭州,就發生類似的事。當時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買家陳某于2016年7月9日與房主劉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以93萬元買房,但到了銀行辦理貸款面簽之日,房主劉某玩起了躲貓貓,之后明確表示房子不賣了,“我把定金還給你還不信嗎”。最后,法院判決房主劉某不但要返還定金,還要賠償給買家陳某房屋差價等各項損失共計22萬余元。
判決后,承辦法官還寫了一篇“法官說法”——
“房地產市場的不斷升溫,一些地區的房價在不斷上漲,有些地區的房價甚至一天一個價,一些賣房者看到房價上漲后,由于缺乏誠信意識,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開始動歪腦筋,采取惡意拖延過戶、單方要求解約等方式惡意違約。這種種行為……最終目的都是使得房屋買賣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從而獲得房屋價格上漲帶來的非法收益。這不僅損害了買房者的利益,也違背了市場交易中的公平原則和誠實守信原則,更不利于良好社會秩序的維護。對于此類案件,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應本著‘不能讓反悔方通過毀約行為獲利,也不能讓守約方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的原則,對這種投機行為應堅決打擊。”
這篇非常能夠彰顯法官公平公正之心和社會責任意識的法官說法文章,至今還掛在鄭州中院的官網上。
(https://zzfy.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24741)
截至目前,涉案的7354.06萬股靈寶黃金股權仍未完成過戶。明出企業表示,將通過法律手段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企業負責人感慨:作為國家單位,到底是虧了誠信重要,還是虧了利益重要,這是值得深思的事情。
日前,企業向正在最高人民法院巡查的中央第十巡視組反映了情況,巡視組轉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處理,河南省高院給企業相關負責人發了短信通知,表示正在辦理當中。河南省高院如何維護法治精神和司法公信力,我們將持續關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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