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5月1日晚,我在鹽城雅家樂解放路店購買了兩袋面包。次日清晨食用時,在吃完第一片、準備吃第二片時,家人驚恐地發現面包表面竟有明顯的霉點!這意味著,第一片發霉的面包已經被我毫無察覺地吞下了肚!出于對健康的擔憂和對商家的信任,我當即帶著剩余的面包和購物憑證趕到超市服務臺交涉。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一幕簡直刷新了我的認知。當班的一位左姓工作人員(疑似店長)非但沒有半分歉意,反而理直氣壯地向我“普法”:強調超市不是故意的,要去問廠家;更叫囂說“處理過很多類似問題,都是這樣處理的”,明確表示拒絕按照《食品安全法》進行賠償,甚至暗示就算我舉報到工商部門,頂多也就是調解而已!
在我投訴后,鹽城市場監督管理局僅用一通“機器人式”的電話進行了回復。大意是:已經去檢查了,但超市方明確表示拒絕賠償,言下之意是“他們也沒辦法,讓我愛咋咋地”。
我在此嚴正聲明:雅家樂,不要以為你們一貫“這樣處理”就能尾大不掉!面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依法有權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損失三倍的賠償金,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賠償!我不僅會堅決起訴到底,還要讓全鹽城的市民都看清你們這家超市的真面目!
同時,我也想質問相關監管部門:市場監管局雖然沒有權力強制商家賠錢,但商家違法銷售發霉食品是鐵證如山的事實!工作人員公然宣稱“處理過很多類似問題”,這是否意味著雅家樂長期、多次銷售霉變食品,并一貫通過對抗法律的方式“擺平”消費者?面對如此囂張的叫囂,監管部門在行政處罰和主動監管上,是否存在明顯的“放水”和失職?這種長期的“裝聾作啞”,難道不是商家日益猖狂的底氣嗎?
食品安全大于天,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絕不容踐踏!我將維權到底,絕不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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