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接到大額訂單,以為能夠大賺一筆,沒想到這從頭到尾都是昔日好友精心設計的騙局。經江蘇省沭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2026年3月12日,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目前,判決已生效。
2022年3月,從事電商生意的劉某經朋友介紹,結識了某戶外用品公司老板沈某。對方自稱是魚竿供貨商、常年經營外貿生意,且出手闊綽,多次宴請劉某吃飯、唱歌,二人漸漸熟絡。
沒過多久,沈某便向劉某拋出了一份“賺錢計劃”:由劉某開設漁具專營網店,沈某負責一件代發,劉某僅需拿貨分銷,就能從中賺取差價。沈某繼續游說:“你放心,現在海外銷路火爆,漁具供不應求,不用你囤貨,一件代發,穩賺不賠。”劉某聽后心動不已,決定試一試。
網店開張后,接連數日都有客戶咨詢、下單。看著店鋪的生意“蒸蒸日上”,劉某覺得離自己的發財夢越來越近了。很快,店里來了一筆百萬元的“外貿大單”。2022年4月,有個微信昵稱叫“hello world”的人主動添加劉某為好友。交流中,對方自稱是巴西某企業采購人員,需要購買一批價值170萬余元的魚竿。看到對方談吐專業,熟稔行業話術,劉某放下了戒備,爽快接下這筆生意。然而,這場看似順利的交易,正一步步將劉某引入一個精心設計的騙局。
劉某與這名“客戶”敲定采購事宜后,與沈某簽訂了價值百萬元的采購合同。合作期間,沈某一再要求劉某先行墊付部分貨款,否則無法完成大額訂單代發。急于促成交易的劉某沒有多想,先后向沈某支付貨款共計86萬余元。眼看與“客戶”約定的交貨日期日益臨近,沈某卻告知劉某,貨物已被海關扣留,需要繳納“清關費”。為確保交易順利完成,劉某又向沈某轉賬39萬余元用于清關。
可數月過去,貨物始終未能通關,而“客戶”也一直未支付任何貨款。覺得不對勁的劉某再次聯系沈某和“客戶”時,發現已被兩人拉黑,這才意識到被騙,隨即報警。
2025年8月,沈某被警方抓獲。經查,沈某于2020年12月曾因詐騙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可他并未悔改,不久便重操舊業。2022年4月至6月,沈某一人分飾兩角:一邊注冊微信小號,偽裝成境外客戶虛構大額訂單,讓被害人誤以為網店盈利可期;一邊以“好友”身份提出賺錢計劃,吹噓獲利豐厚,引誘被害人向自己采購貨物。收到貨款后,沈某僅以少量發貨、以次充好的方式敷衍應付,又以繳納“清關費”等名目繼續索要錢財,先后騙取被害人共計125萬余元。在偵查階段,沈某在親屬的幫助下賠付69萬元,取得了被害人諒解。
2025年12月17日,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將該案移送至沭陽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經審查認為,沈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合同詐騙罪。2026年1月12日,該院以沈某涉嫌合同詐騙罪提起公訴。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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