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
該片因篡改司法事實、違規拍攝等爭議全面發酵,主演趙簫泓被全網封禁,電影正式撤檔。針對網友最關心的四大核心法律問題,我來逐一給出明確解答。
法律諺語:司法事實不容篡改,藝術創作不能凌駕于法律與公序良俗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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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決書無家暴認定,主打“反家暴”宣傳是否合規?是否需受害者家屬認可?
1.宣傳行為涉嫌違法:違反《廣告法》虛假宣傳規定及《電影產業促進法》,將未被生效司法裁判認定的“長期家暴”作為核心營銷賣點,刻意誤導公眾認知,屬于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市場監管部門可依法對片方作出行政處罰。
2.無需法定前置許可,但不得侵害死者名譽權:電影創作無需強制取得受害者家屬同意,但虛構“家暴”“婆婆諒解”等核心情節,貶低死者人格、損害死者名譽,死者近親屬有權依據《民法典》規定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期內拍戲,是否違反剝權規定與劣跡藝人禁令?
1.明確違反剝奪政治權利法律規定:《刑法》第54條明確,剝奪政治權利包含言論、出版自由。趙簫泓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處于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參與商業電影拍攝并公開發行,本質是違法行使出版權,屬于違反刑罰執行規定的行為。
2.完全觸碰劣跡藝人封殺紅線:雖非傳統職業藝人,但身負故意殺人重罪,且在刑罰執行期內違規從業牟利,其行為嚴重違背公序良俗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符合行業劣跡人員抵制標準,平臺封禁、全行業抵制于法于理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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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剝奪政治權利期內違規拍攝,應當追究誰的法律責任?
責任由三方主體連帶承擔:
1.趙簫泓本人:違反剝奪政治權利監管規定,由執行機關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制片方與導演:明知對方處于剝奪政治權利期仍聘用其擔任主演,屬于共同違法,同時違反《電影產業促進法》,電影主管部門可沒收全部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5-10倍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相關攝制、發行許可證。
3.相關審批責任人:若存在違規審批、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情形,由監察機關依法給予政務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藝術加工能否虛構“家暴”核心情節?
絕對不能,核心司法事實是藝術改編不可逾越的紅線。
藝術創作允許對次要情節、場景細節進行合理加工,但不得篡改生效裁判認定的核心事實,不得美化犯罪、顛覆司法定性。
該片將“因家務瑣事持刀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篡改為“反抗家暴失手殺夫”,屬于對案件核心性質、犯罪動機的根本性篡改,本質是歪曲司法、誤導公眾,不僅違反影視行業基本倫理,還侵害死者名譽權,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法律和社會所不容。
最后周兆成想說:關注女性家暴困境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但絕不能成為洗白犯罪、踐踏司法的遮羞布。任何試圖用藝術包裝篡改事實、讓罪犯從自身罪行中牟利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和行業的永久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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