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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電影《監獄來的媽媽》因核心情節與司法事實不符引發網友質疑。這部打著“真實事件改編”旗號的電影被曝涉嫌主演服刑期間參與商業拍攝、先拍攝后備案等多項違法違規。
這部電影宣傳之初,獲得汪涵、姚晨等知名明星的“背書”。姚晨高調轉發,稱其是“最勇敢的演出”;汪涵作為聯合出品人,名字赫然出現在影片宣傳中。然而,在網友的質疑和事實面前,明星們選擇了“火速切割”。姚晨連夜刪博,工作室發聲明稱“對影片背景缺乏了解”;汪涵則在5月20日凌晨1點半發布聲明,強調“疏忽之下同意掛名”“未參與投資”,并曬出5月16日就已簽署的解約函。
這套操作,堪稱危機公關的“標準模板”。“沒核實”三個字,輕飄飄地推卸了所有責任。一句“不了解”就想全身而退,未免把公眾的智商和情感看得太輕。殊不知,漠視事實、疏于把關的過錯,從來沒那么容易糊弄過去。
更值得追問的是,汪涵為何要等到5月20日凌晨才發聲?解約函5月16日就已簽署,他卻沉默觀望了整整四天。這四天里,他在等什么?等輿論風向偏轉?等事件降溫?這種“先觀望、再切割”的操作,暴露的恐不是“疏忽”那么簡單。目前,國家電影局表示已關注到相關情況,已在進行處理。
明星站臺不是肆意站隊,影響力越大,責任越重。當公眾人物的名字成為一種“信用背書”,他們就必須對自己參與的項目負責到底。否則,每一次“深夜切割”,都是在消耗行業的公信力。
現代快報/現代+評論員 靈靈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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