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通過寫詩抒情,作家通過寫文章抒情,似乎人人都可以抒情,即便不寫文章,也可以通過說話抒情,通過肢體語言抒情。可是要抒發什么樣的情,卻不一定受到人們的操控,或者說人們在抒情方面不一定是自由的。
![]()
人們從小到大不斷認識外界事物,不斷給外界事物定義,似乎要把個人的情感賦予到外界事物上,讓外界事物具有人的情感。很多人情感泛濫,表現得比較幼稚,喜歡從自己的角度出發看待外界事物,也喜歡給外界事物命名,當然要自己命名,不和別人一樣。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方言,并不能完全互通互用。可以有外語的翻譯,有漢語的翻譯,但各個民族區的方言翻譯卻比較少。人們可以用各種方言來抒情,即便別人聽不懂,也要抒發情感,似乎抒情是自由的。抒發什么樣的感情,完全憑自己支配,實際上并不是自由的,也不完全受自己支配。古代只有有文化的人能抒發情感,文人士大夫可以寫詩作詞,可以寫文章抒發情感,而農民不讀書、不識字,即便整天抒發情感,也不會被別人知道,更不會流傳久遠。倘若民間有了民歌,那么這種民歌就可以流傳久遠,但民歌的作者是誰就不知道了。文人士大夫往往以自己的眼光來揣測世界,來看待周圍的人和事。他們要抒發對春天和秋天的情感,叫做傷春悲秋;要抒發離別時的情感,叫做離情別緒;要抒發思念家鄉和懷念遠方親人的情感,叫做思想與懷遠。他們還會歌功頌德,會描寫愛情,會描寫友情,只要有一定的情感,就要通過文字抒發出來。不管是寫成詩詞,還是寫成文章,都要把情感淋漓盡致地抒發出來。
這種情感的抒發看似是自由的,實際是不自由的,因為這樣的情感會受到統治階級的操控。也就是說,抒發情感的詩人或作家要受到皇帝以及官員的操控,受到主流意識形態的控制,而不能寫民生疾苦,也不能總是寫社會的陰暗面,需要歌功頌德,必要的時候抒發個人的小情緒,似乎可以驗證人類同有之情,或者說抒發了讓很多人產生共情的感情,當然就會讓作品流傳久遠。可是這樣的情感抒發多了以后,大同小異,很多人就會產生審美疲勞,但文人士大夫仍然這樣寫。似乎很多情感是永恒的主題,歷朝歷代的文人士大夫都在寫,歷朝歷代的讀者都在讀,一直到現在,很多情感仍然在抒發,只不過以不同的形式來表現出來,以不同的文字來展現,實際上并沒有太多的新意。可是讀者認為有新意,因為一篇文章容易產生誤解誤讀。詩詞也是如此,很容易讓讀者理解偏差,或者說不同的讀者讀到同樣一篇文章,讀到同樣一篇詩詞,會產生不同的情感。文學作品之所以偉大,就是因為作品本身具有多義性,具有朦朧性,能夠讓不同的讀者產生不同的感悟。甚至同樣一個讀者,在不同的時間段讀同樣一部文學作品,也會常讀常新,產生不同的感悟。他們體會到作品中的情感,就會產生共情效應,甚至有的讀著讀著就流下了眼淚,讀著讀著就撫掌大笑,似乎作品中的情感撥動了他的心弦。
![]()
只要寫文章、寫詩詞,就會抒情。究竟抒發什么樣的情感,是受到主流意識形態控制的。或者說是受到權力系統操控的,并不是詩人或作家自己能夠操控的。詩人或作家可以寫古代永恒的主題,可以寫傷春悲秋,可以寫離情別緒,可以寫思鄉懷遠,可以寫愛情,可以寫友情,可以寫親情,但有一定的限度,并不能讓這些情感變異,或者說不能像先鋒派那樣,用魔幻現實主義加黑色幽默的手法來寫,也不能用荒誕派或象征主義加在一起的手法來寫。現在的現代派和后現代派文學不吃香了,即便手法雜糅,也不行了,或者說不是讀者不喜歡讀了,而是作家不敢寫了。因為作家寫了之后發表不了,審核那一關就過不了,就必須反復修改,與其如此,還不如從開始寫的時候,就寫現實主義作品,當然穿插很多吸引人的玄虛的故事,卻并不會描寫社會現實,或者說不會揭露一些社會現象的真相。作家虛構故事的時候會有一定的情感取向,而這種情感取向必須是正當的,富有正能量的,不然就發表不了。有了這樣的審核原則,很多作家創作的時候就會小心翼翼,不會那么隨心所欲,也不會做個性化的表達,而是要符合審核的要求。一旦符合審核的要求,作品就被局限在一定的范圍內,不但事情要寫正能量的,而且抒發的情感也一定是正當的,不能有變態的情感出現。可是作家的創作來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生活中的很多變態的情感確實存在,甚至很多人心理都不正常。一旦遇到突發事件,不正常的心理狀態就表現出來。
作家可以寫這樣的心理狀態,可以抒發激越的情感,可是審核機關不要求抒發激情,也不要求寫心理變態的內容,那么作家的寫作就受到了巨大的限制。抒發什么樣的情感才是合適的呢?抒發的情感早就經過歷朝歷代的驗證,就像古代詩人或作家寫作一樣,抒發幾種人類共有的情感就行了,哪怕作品出現了雷同的現象,也可以發表。由此來看,市面上流傳的文學作品,大多缺乏創新性,尤其是現在的文學作品,比起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文學作品,簡直乏善可陳,沒在一個檔次上。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有先鋒派文學,有鄉土文學,有尋根文學。而現在似乎只剩下了城市文學,剩下的網絡小說,而正統的嚴肅文學作品卻不多。即便有一些出現,也難以產生轟動性效應,就更別提用文學揭露人的劣根性,用文學來救國了。文學似乎被冷落了,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雖然仍然存在,但本身已經不起多大的作用,甚至只是一種情懷的標志。有人善于寫愛情,就要寫各種各樣的男女愛情,甚至出現了變態的愛情,但很容易被限制,因為變態的愛情不是愛情。可是事實卻存在變態的愛情,或者說很多男女同居并不結婚,本身就存在著變態的愛情。作家不能放開筆觸寫這種現象,只是稍加觸及是可以的。如果抒發一定的情感,認為這種愛情是變態的,或者大加批判,就很可能發表不了作品。詩人也是如此,不能寫社會的陰暗面,也不能寫變態的行為。可是有的詩人本身就有點心理不正常,甚至有點瘋癲。倘若寫出詩來,沒有那種詩的感覺,只是一種湊字的東西,還能發表,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
詩人和作家可以抒發情感,別人也可以抒發情感,似乎是自由的,但在媒體上發表,就一定要受到審核部門的限制,只能抒發允許抒發的情感。那么詩人和作家就不能表達個性,不能隨意抒發情感,而是要聽話,要歌功頌德,要歌頌偉大的時代。如果人人都這樣,那么感情就變得同質化現象嚴重了,甚至很多人都成了機器人,用一張嘴巴說話,用一個頭腦思考,那么創作也就失去了本身的意義。需要給予詩人和作家創作的自由,讓他們深刻體驗生活,也讓他們抒發應該抒發的情感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