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廣州黃埔就有過這種事,暹崗大山,都給挖的亂七八糟。而且搞得山體都空了,非常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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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來說,我覺得他們這種行為就是貪婪。因為機構不花錢,還能收錢,而損害的是山體,是國家資源。一旦下雨,樹倒山塌。他們收了錢拍拍屁股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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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社會一直在發展,這兩年,很多地方興起一股地質研學的熱潮,不少機構趁周末帶著孩子進山,說是一邊徒步一邊認識巖石。可有些活動到了現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大人孩子人手一把錘子,任務就是敲石頭、挖水晶,好好的一堂自然課變成了偷摸采礦。
想分辨一個活動是正經的地質科普還是打著研學幌子去挖礦,看這幾個地方就夠了。
第一,看它怎么宣傳。
真研學招募文案上寫的是認識沉積巖、火成巖,學習使用地質羅盤,觀察地層褶皺,強調知識和觀察。假研學的帖子,滿眼都是親子尋寶,徒步挖水晶,教你一天爆桶,瘋狂出貨,這類字眼,恨不得把一筐筐水晶拍成封面,明示你來了就能帶走。它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能拿到什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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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看它讓帶什么裝備。
真正的戶外地質課,會提醒穿防滑登山鞋、長衣長褲,帶筆記本、放大鏡、指南針和急救包。而變了味的活動,裝備單上赫然列著手套、護目鏡、錘子、鑿子、鏟子,有的組織方直接給每人發一套。這陣勢,一看就是準備開礦,不是去觀察。
第三,看現場在干什么。
正規研學,老師會拿著巖石標本蹲在地上,給孩子們講這塊花崗巖里有哪些礦物,那個斷層是怎么造成的,學生圍在一起記筆記。假研學呢,領隊簡單交代幾句,大家四散開,山坡上立刻響起叮叮當當的敲擊聲,所有人都在比誰挖的晶體更大更透。收費也能看出來:真研學主要收導師費、課程費和交通費,而私挖活動的收費里其實已經算進了你可以帶走礦石的價值。
有機構定價一個孩子四百三十八元,一大一小兩百九,這個錢除了人工,幾乎等于買一次下礦撿石頭的機會。要是活動地點在野山或者廢棄礦區,領隊還跟你講用小鋤頭不礙事,那就不用再猶豫,肯定違規。
定下這些后,再談法律。
好多人以為挖幾塊石頭不算事,實際上,地下的水晶在法律上屬于國家礦產資源,跟煤炭、金子一個性質,個人不能開采。一旦被查到,第一步是責令停止,沒收挖出來的東西和違法所得。然后罰款,標準是這些石頭市場價的三到五倍。如果沒挖到什么或者東西估價不足十萬,照樣要罰十萬到一百萬。這還只是行政處罰。要是造成的礦產資源破壞價值超過五萬塊,就可能觸犯刑法,被追究非法采礦罪。挖礦過程必定毀壞林地和植被,這又違反了森林法,會被要求限期恢復原狀,并處恢復費用三倍以下的罰款。而且擔責的不只是組織方,帶娃去的家長一樣會被追究。
就算拋開法律,安全問題也夠受的。私自開挖的地方,山體早被刨松了,一旦下大雨,水土飽和,很容易滑坡塌方。小孩子要是正蹲在坑里揮錘子,根本來不及跑。那些廢棄的礦坑和盜洞,沒有防護,深淺不明,一腳踩空摔下去,不死也重傷。野外碎石溜滑,崴腳、摔傷、迷路,碰上蛇的幾率都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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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環境的傷害同樣實在。一錘子刨下去,樹根切斷,草皮鏟飛,泥土一下雨就沖走,山上留下一道道疤。這樣的損毀要想自然恢復,往往得花好幾年,人工修復的錢也海了去。
真正的地質研學,應該是讓孩子蹲下來看巖石的紋理,聽專業老師講地球的故事,而不是發把錘子讓他去搶資源。想明白了再做決定,不但避開了麻煩,也給了孩子一個正確的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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