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烈女傳到頭套內褲,這女士的“剛烈”變了味
2026年5月13日傍晚,安徽淮南中都華府夜市,人聲鼎沸。麻辣燙攤主和鐵板雞架攤主因為攤位邊界爭吵起來。先是互罵,接著互相吐口水,然后事態急轉直下——鐵板雞架的男攤主端起一桶滾燙的紅油,劈頭蓋臉朝麻辣燙攤主潑了過去。燙的麻辣燙攤主疼得當場哀嚎。
但最驚人的還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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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板雞架攤主的妻子,27歲,一身白裙,在眾目睽睽之下撩開裙子,當眾脫下自己的內褲,沖上去死死套在麻辣燙攤主頭上,還用力勒緊。原本已經被燙傷的麻辣燙攤主,在這一記“魔法攻擊”之下徹底崩潰,癱軟倒地。
視頻瘋傳全網,女子被網友送了個外號——“內褲姐”。
事后,雙方和解。“內褲姐”夫妻賠了近萬錢,麻辣燙攤主簽了諒解書。有人痛罵他軟,也有人說,普通人擺攤養家糊口,耗不起官司,近萬塊確實能解決燃眉之急。各說各話,熱度漸漸散了。
但有一個問題,繞不開。
我想到了“烈女”。這個在古籍里帶著血與淚的詞,突然和一條白色內褲掛上了鉤。
我想起《烈女傳》里的幾個故事。
趙娥——或者叫龐娥親——是東漢酒泉人。她的父親趙君安被同縣豪強李壽所殺,家里三個弟弟立志報仇,卻接連死于瘟疫。李壽聞訊大喜,以為趙家從此無人。趙娥是女子,但她不是認命的人。她暗中磨刀,駕車出門,忍著,等著,埋伏了十余年。直到一次在都亭遇上李壽,她手刃仇人,取下首級,提著去官府自首。當時縣長要釋放她,她不肯,“仇殺就殺了我,我不逃”。她的剛烈,是為父報仇,十年不棄,手刃仇敵之后引頸就戮。
再看孝女曹娥。東漢漢安二年五月五日,曹娥的父親曹盱在江上迎神時落水溺亡,尸體不知漂向何處。曹娥年方十四,沿著江邊日夜號哭,整整十七天,最后投江而死。五天后,她的尸體抱著父親的尸身浮出水面。從此那條江叫曹娥江,流了一千八百多年。
還有杞梁妻——她的丈夫戰死,她枕著丈夫的尸體在城下哭了十天,城墻為之崩塌,最后投淄水而死。
這些是“烈女”的剛烈:趙娥為父報仇血濺三尺,曹娥為尋父尸投江赴死,杞梁妻殉夫殉節。她們的“烈”,是孝,是忠,是節,是一腔滾燙的血為了至親至愛的人流盡。她們是用自己的生命去守護比生命更重的東西。
可是淮南“內褲姐”的“烈”,為了什么呢?
為了一塊攤位邊界。為了一句口角。為了讓自己在氣頭上“贏”過對方。
這是剛烈否。
兩相對比,荒唐感就出來了。
趙娥忍了十幾年才動手,殺的是殺父仇人,報的是血海深仇——但哪怕是這樣,《后漢書》里她報仇之后回到官府自首,坦然接受法律的裁決,絕不以“烈女”之名凌駕于法理之上。
淮南這位女攤主呢?丈夫潑熱油,她脫內褲套頭,幾分鐘之內完成的,是雙重侮辱:一份物理傷害,一份精神暴擊。那個被燙傷又被套頭的男人,從此以后走在夜市里,聽見圍觀的人竊竊私語,被人拿手機對著,那些畫面、那些議論聲會像噩夢一樣。他癱倒在地的那一刻,大庭廣眾之下,周圍有孩子,有老人,所有人都看著——他丟了什么?他丟了尊嚴。
“烈女”字典里從來沒有過這個“烈”法。
如果有人非要把她往“烈女”那邊拽,那只能說,這是“烈女”二字蒙塵,被糟蹋透了。
很多人沒注意到,傳統民俗里有一層更惡毒的含義。
民間有種說法,女人的內褲套在男人頭上,會讓對方“走大霉”“晦氣三年”,甚至“一蹶不振”。這層意思,本質上是一種詛咒式的“厭勝”手段,不光是要你當下難堪,更要你從此抬不起頭、生意敗光。
也就是說,“內褲姐”那一下,不只是侮辱人——在那套動作背后,藏著咒對方一輩子倒霉的惡毒心思。
這下可捅了大婁子——她真是既要讓人身體受傷,又想把人的心靈尊嚴也徹底擊垮。這已經不是街頭潑婦簡單比狠,這是“欺人太甚”。
那個被套頭的麻辣燙攤主,最后還是簽了諒解書,拿了賠償金。他是賣麻辣燙的小攤販,不是網紅,沒有團隊,沒有律師。攤位費一個月三千五,押金兩萬,一天不擺攤就少掙幾百塊。去報警、去上法庭、去打官司,時間耗不起,錢也花不起。近萬塊錢到手,他知道那不是尊嚴的錢——但他能給家里人填口糧了。
他不是不委屈,他是要接受現實。。
說到底,我今天寫這東西,不是為了替任何人洗白。
淮南“內褲姐”這件事,有人叫好,有人大罵,更多的人覺得好笑。但我想說,一點也不可笑。這是一面照妖鏡——照得是當代社會某些人心里的妖。有些人眼里,打贏了才是最重要的,面子最重要,至于怎么贏——脫褲子上手、當場折辱對方、甚至詛咒對方倒一輩子霉——都不重要。只要能贏,底線算什么東西?
我想起一個老說法,叫“他走過的路不給別人留路”。這種人,眼里只有自己,心里沒有別人一絲一毫的位置。為了搶巴掌大的地方就能動用最毒、最臟的手段攻擊對方。這已經不是“脾氣暴”或者“急了”能解釋的——這是一種深入骨髓的秉性和教養,一個人最隱蔽、也最難改的家傳。
用《烈女傳》那一套來衡量,如今的“烈”,已經完全變形走樣。
歷史上那些烈女,她們流著血淚,她們的“烈”被三綱五常捆綁包裝,變成封建社會道德綁架女性的枷鎖和牌坊。到了淮南女攤主這里,反倒是徹底反了過來——道德束縛和公序良俗全被她踩在腳下,她毫不顧忌。
她以為她“贏”了。可是當著那么多人的面,那條內褲套在別人頭上的時候,她丟掉的其實是她自己最后的廉恥。從此全網都知道她是一個能用那種方式去糟踐別人的人。
淮南鬧劇,夜市是煙火氣最濃的地方,是普通人用汗水掙飯錢的地方。人們在這里擺攤、吃飯、討生活,每個人都該被當人看。兩口子為了一塊攤位大打出手,潑油、套內褲,逞一時之快,把別人的尊嚴踩進地底。可他們贏了嗎?并沒有。
這種市井惡斗,永遠沒有贏家。打人的進去了,挨打的毀容了,看熱鬧的散了,說到底,人不能為了贏那芝麻大點的事,就把自己做人最基本的東西全輸光。
我在書里讀到一句說烈女節婦的話:“千古談及,尚使人揮淚”。曹娥的壯烈能讓人流淚,那叫敬畏。可淮南那位女攤主的舉止,連一點眼淚都不值得掉,只會讓人把臉別開,嫌棄。
我們想要什么樣的“烈”?是曹娥趙娥式的生死守義,還是夜市攤上那一條臟兮兮的內褲?答案顯然。
趙娥的刀砍在仇人身上,流的是血;淮南的內褲套在別人頭上,流的可不只是假慈悲——是人本身那點可憐的尊嚴,一滴一滴,熬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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