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合肥,刑事犯罪案件時有發生,每一起都關乎著當事人的命運。今天就給大家分享李小龍律師經辦的3起典型刑事案例。
"先來說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上海的朱XX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2015-2021年期間,他在沒有真實業務往來的情況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85份,價稅合計780萬余元,稅額合計107萬余元,還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至少90余萬元稅款。2022年7月27日,朱XX經公安民警電話通知后主動投案。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師事務所的李小龍律師接手此案后,綜合考慮朱XX有自首情節,且案發后公司已補繳稅款等因素,為其進行辯護。最終,朱XX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再看污染環境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案子。被告人李XX、徐XX、戴、韓等人無證經營廢電路板加工廠,非法加工、處置危險廢物100噸以上,還涉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其中,徐XX積極參與加工廠的建設、銷售等關鍵環節,李XX、徐XX明知他人非法加工廢電路板提煉的金屬物質系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購。李小龍律師作為李XX的辯護人,為其進行辯護。法院審理認為,各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相應罪名,但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坦白、自首、立功等情節,對他們從輕或減輕處罰。最終,李XX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徐XX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戴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韓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同時,四被告人還需連帶賠償污染環境損失。
最后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被不起訴人范伙同他人推廣GSSC虛擬幣,以經營區塊鏈為幌子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存款。公安機關認定范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但李小龍律師安排會見取保,積極收集證據,進行無罪辯護。經過兩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檢察院仍然認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最終決定對范不起訴。
這3起案件給咱們普通人提個醒:一是要合法經營,不要觸碰法律紅線,虛開增值稅發票、污染環境、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行為都不可取;二是一旦涉及刑事案件,要及時自首,如實供述,爭取從輕處罰。
回顧這3起案件,被告人有的獲得緩刑,有的減輕刑罰,還有的被不起訴,他們的命運因律師的專業辯護而改寫。李小龍律師自2020年執業至今,累計承辦刑事案件近100件,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碩士的學歷讓他有著深厚的法學功底。在處理這些復雜的刑事案件時,他憑借多年積累的經驗,找準關鍵突破口,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最好的結果。這就是這起案子的最終結果,也是專業價值的最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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