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消息,據多家媒體報道,成都一家甜品店店主楊女士(化名)怎么也沒想到,一年前花2000元網購的熊貓雕塑擺件,如今竟讓自己卷入一場著作權侵權糾紛,被版權方索賠10萬元。
事情要從2025年3月說起。楊女士為裝飾甜品店,在網購平臺看中一款標注為卡通熊貓滾滾雕塑戶外模型的擺件,確認尺寸后支付 2000 元下單,3月12日收貨后便擺放在店鋪門口,用于吸引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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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節前后,楊女士突然接到陌生來電,對方聲稱店門口的熊貓擺件侵犯了其著作權,要求賠償10萬元。起初她誤以為是詐騙電話,并未理會。
直到今年3月,成華區人民法院的傳票寄到店里,案由為 "侵害作品展覽權糾紛",她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收到傳票后,楊女士第一時間將熊貓擺件撤離門口,用黑色塑料袋包裹封存,不再對外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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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該案如期開庭。庭審前,原告代理律師多次降低賠償金額,從最初的 10 萬元降至2萬元、1.5 萬元,最后僅要求支付 5000 余元差旅費,但楊女士均拒絕調解。
她始終不解:"我正規渠道花錢買的東西,物權是我的,憑什么不能擺?要告也該告生產廠家和賣家,為什么只針對我?"
針對此案,有律師在接受采訪時指出,店主可從 "合法來源、不知情侵權" 角度抗辯 —— 若能證明自己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無低價進貨或購買三無產品等惡意行為,法院可能酌情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對于版權方繞開賣家只起訴店主的行為,律師認為存在漏列被告的可能,店主可向法院申請追加賣家為共同被告,厘清各方責任。
目前,楊女士已關閉原甜品店,新店門口僅擺放花卉,再也不敢隨意購買裝飾擺件。她表示,會等待法院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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