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是光影的藝術。許多電影人都喜歡說一句話,電影藝術來源于生活,并且高于生活。這句話本身沒有毛病,壞就壞在有些電影人直接曲解了這句話,為了電影宣傳的噱頭和滿足某些獵奇心理,將藝術來源于生活并且高于生活這句話,悄悄改成了篡改真實的生活,打著藝術創作的幌子,胡編亂造,完全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最近幾天,一部即將上映的電影引發關注。原定2026年5月30日上映的電影《監獄來的媽媽》因篡改司法事實引發全網抵制,主演趙簫泓(本名趙曉紅)全平臺賬號被封禁,片方緊急協商撤檔。影片宣稱“真實故事改編”,卻將法院認定的“故意傷害致死”包裝成“反抗家暴失手殺夫”,直接挑戰司法權威與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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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開資料顯示,這部電影由 對于制片方和網友的核心爭議在于,司法事實與這部電影敘事的根本對立。司法事實是非常清晰而明確的 然而,在電影敘事 除了電影內容失實之外,整部電影的拍攝和立項,乃至獲取龍標(院線上映虛空),都存在違規操作。比如影片宣稱是“本人出演”,影片是2019年開機,而“真人主演”趙曉紅在2019年拍攝時仍處于服刑期,還被剝奪政治權利5年,一個被剝奪了政治權利的服刑犯人能不能演戲?結果當然是不能。律師說得很明確,原則上服刑人員禁止參與商業電影拍攝。 編劇秦曉宇自己在采訪里承認,最初是以“拍攝監獄教育改造紀錄片”的名義申請了司法部批準。而紀錄片的內容是要求完全真實的內容,出鏡的犯人說講述的犯罪事實和法律宣判也是要經過審核。筆者也不知道制片方究竟是有多大的膽子,居然把一部司法部批準的“監獄教育改造紀錄片”,添加私貨,胡亂編造,最后成片卻變成一部商業故事片,還大模大樣去申請了國家電影節的“龍標”,在全國院線發行上映了。 而這種行為是什么?如果仔細追究,這就是片方以拍紀錄片的名義申請,實際拍攝商業片,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行政許可,違反了監獄管理的強制性規定。也是直接違反《監獄法》中“監獄活動不得用于商業盈利”的規定。 除了涉嫌捏造事實和違反監獄管理規定,這部電影還有一個“先拍后備”。經過網友的深扒,又發行這部影片2019年就開機,但是在2021年才備案立項,這顯然也違反了《電影產業促進法》的法定前置程序。也就是電影立項拍攝的規定必須是先立項,然后再拍攝。不允許先拍攝成片,生米煮成熟飯了,然后再去申報立項。 現在網友們扒出來的事實和爭議的焦點很多,一部電影,連備案和拍攝的順序都出了問題,又涉嫌違反《監獄法》和相關管理規定,卻在爭議中走到了全國院線公映這一步,真的讓人難以置信。更讓人難以置信的還在于片方究竟是出于何種創作目的來制作這么一部影片?除了歪曲事實,虛構情節,直接安排服刑人員“真人出演”之外,還聯絡了不少影視文化圈的名人如湖南衛視著名主持人汪涵、女星姚晨來站臺。還將影片直接送去海外參展,收獲了一個什么圣塞巴斯蒂安電影節的最佳主角表演獎。對于這位有過殺夫經歷的影視“新人”而言,銀幕首秀就有這樣的成果,也難怪要大吹大擂了。 只不過隨著網友的深扒和抵制,現在事情鬧大了,制片方估計也開始頭痛了。汪涵和姚晨也開始火速切割和鏟除微博。但是這件事本身透露出來的所有怪現象,卻已經值得我們思考:中國的電影產業在面臨短劇和AI仿真劇的巨大沖擊下,不去仔細打磨內容和拍攝技巧,還想著用獵奇、“犯人真人出演”這種宣傳噱頭來吸引觀眾,是不是本末倒置?
:陜西省高院(2010)陜刑一終字第66號裁定顯示,趙曉紅因“支床”瑣事與丈夫爭執,主動持刀刺中其胸部致主動脈破裂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經公安機關調查顯示,死者無任何家暴認定的證據。
中,卻完全不顧事實,宣傳稱趙簫泓“長期遭受家暴,反抗失手殺夫”,并以“真實經歷改編”和“本人出演”為賣點,完全顛覆司法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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