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早已生效的繼承調解書,讓身患精神分裂癥、一級精神殘疾的牛妹徹底失去了母親的遺產。繼父趁其丈夫外出工作時,誘騙牛妹獨自到法院簽署放棄繼承聲明,甚至代遠在國外的哥哥放棄權利,最終法院出具調解書,將房屋全部判歸繼父。
家屬一月后得知真相,申請再審被駁回。多家鑒定機構斷言:無法對“過去某一天”的行為能力進行回溯認定。維權之路,似乎已走到終點。
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石靜雯、律師助理羅熠佳迎難而上,硬生生攻克了司法實務中公認的“既往行為能力鑒定”難題,通過檢察監督啟動再審,最終徹底推翻原調解書,為無自保能力的當事人奪回繼承權,讓公平正義沒有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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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牛妹自1992年起反復出現精神失常,先后三次住院治療,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癥、輕度精神發育遲緩,2012年認定為精神殘疾一級,長期依靠藥物維持生活。母親于2019年去世后,繼父于2021年向法院提起繼承訴訟。
就在牛妹的丈夫張先生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父利用牛妹認知障礙、判斷力減弱的弱點,誘騙她獨自到法院參加調解。牛妹不僅放棄了自己對母親房屋的繼承權,還在一份代簽的授權委托書幫助下,替遠在國外的哥哥也放棄了繼承。法院據此出具調解書,確認房屋由繼父一人繼承所有。
一個月后,張先生才從旁人口中得知此事。他立即以牛妹法定代理人身份申請再審,并申請對牛妹簽訂調解協議時的行為能力進行鑒定。然而,法院告知:須自行尋找可接受該委托的鑒定機構,且拒絕了延期的申請,于2022年5月裁定駁回再審申請。多家鑒定機構回復:回溯性鑒定幾乎不可能完成。牛妹一家陷入絕境。
辦案經過
面對生效調解書、再審駁回、鑒定不能三座大山,石靜雯律師團隊聚焦三大核心難點,層層突破:
難點一:原調解書已生效,常規救濟途徑全部封死
案件已調解結案,當事人自行申請再審被駁回,常規程序無路可走。
●轉換思路,啟動檢察監督:石律師果斷轉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審判監督,直指原訴訟程序嚴重違法。
●抓住核心違法點:牛妹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出庭應訴、放棄巨額遺產均未經法定監護人同意,調解協議自始無效。
難點二:既往行為能力鑒定被公認為“無法完成”
本案需要證明牛妹當日在簽訂調解協議時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而回溯式精神鑒定在司法實踐中極少成功,法官普遍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鑒定機構也大多拒絕接受委托。
●構建“醫學證據+事實行為”雙重鏈條:石律師系統提交了牛妹1992年、1997年、2012年三次住院的完整病歷、殘疾證、長期服藥記錄,以及丈夫張先生的情況說明、調解協議等法律文件。同時,承辦檢察官還主動前往社區醫院調取了牛妹的全部開藥記錄。
●主動對接專業鑒定機構:石律師沒有被動等待法院指定,而是積極尋找并成功說服北京公大弘正醫學研究院司法鑒定中心受理委托。鑒定機構對牛妹進行了精神檢查,發現她雖能回答基礎問題,但在計算、理解、推理、表達能力上明顯受損,甚至主動說出“被繼父騙去,繼父讓其撒謊隱瞞病史”。
●成功得出鑒定意見:2022年6月,鑒定中心出具意見,認定牛妹在簽訂調解協議時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理解、判斷、推理和認知能力有損害,不能全面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難點三:對方占據生效文書優勢,程序阻力巨大
繼父依據有效調解書長期占有房屋,法院也曾因疫情延遲多次駁回申請。
●持續向檢察機關提交違法線索:石律師詳細梳理繼父誘騙、代簽等違法事實,推動檢察院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
●堅持程序正義優先:明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放棄巨額遺產,無論是否簽字,未經監護人追認均屬無效。最終法院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認定調解確有錯誤,裁定再審。
案件結果
案件實現全過程逆轉,為當事人絕境翻盤:
(1)人民檢察院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書;
(2)法院裁定再審,中止原調解書執行;
(3)再審法院撤銷原錯誤調解書;
(4)認定牛妹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放棄繼承行為無效;
(5)涉案房屋改由牛妹繼承,僅需向對方支付少量折價款;
(6)被誘騙剝奪的繼承權最終全部追回。
家理律說
執業證號:11101202411742274
本案的勝利,是家理律師在程序與證據雙重困境下,以堅定信念與極致專業實現司法突破的典范。面對生效調解書、再審駁回裁定及“既往鑒定不能”的實踐壁壘,石靜雯律師團隊沒有接受“定局”,而是啟動了一場系統性的“程序攻堅”。我們通過申請檢察監督開辟新路徑,并以完整的跨年代醫學證據鏈,成功推動完成了對當事人簽署調解書時行為能力的回溯性司法鑒定,這項關鍵成果本身即為一項罕見的實踐突破。此案不僅為當事人奪回了生存保障,更清晰地昭示了法律的立場:對于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弱勢群體,程序的合規表象絕不能取代對其真實意愿與權益的實質保護。 律師的專業價值,正是穿透形式,捍衛這條不可逾越的底線。
案外說法
這個案件,關乎一套房子,更關乎我們如何對待那些最無法保護自己的人。
它讓我們看到,在家庭與利益的復雜糾葛中,精神疾病患者、認知障礙者往往是最沉默、最易受傷的角落。侵害可能披著“自愿簽字”的外衣悄然發生。本案的逆轉,其深遠意義在于,它用實際行動宣告:我們的社會,絕不默許利用他人最深的脆弱來謀利的行為。 法律不僅是一套規則,更是守護人性底線、托舉失能者尊嚴的最后臂膀。
此案如同一盞燈,為無數處于類似絕境中的家庭與看護人帶來了微光。它證明,即便希望看似湮滅,專業的幫助與不棄的堅持,仍有可能喚醒程序,讓正義回歸。它更是一記沉重的提醒:對于身邊無法清晰表達自我的親人,我們需付出加倍的警覺與看護。因為守護他們,不僅是家庭的責任,也是一個文明社會的良心刻度。
相關律師
家理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石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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