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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況
2026 年 4 月,中山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19 歲的在校學生張某因法律意識淡薄,受他人利誘出售名下 3 張銀行卡給不法分子用于網絡犯罪資金結算,涉案流水累計達 1200 萬元,個人非法獲利 3000 元。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張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且為在校學生,具有明顯的悔罪表現,決定給予其 6 個月的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山刑事律師陳胡月專業解讀
"幫信罪是目前中山地區立案量排名第五的刑事案件,也是年輕人最容易觸犯的罪名之一。" 陳胡月律師指出,"在我辦理的中山本地幫信罪案件中,約有 30% 的當事人最終獲得了不起訴決定,28% 獲得了緩刑。這類案件的辯護關鍵在于抓住 37 天黃金辯護期,在偵查階段就及時介入,引導當事人如實供述,積極退贓退賠,同時向檢察機關提交當事人的從輕情節證據,特別是在校學生、初犯偶犯等特殊身份的證明材料。"
陳胡月律師團隊近期成功辦理了多起幫信罪不起訴案件,其中一起涉案流水超 2000 萬元的案件,通過精準辯護,最終為當事人爭取到了相對不起訴決定,當事人未留下任何刑事犯罪前科記錄。
律師提示
- 切勿出售、出租、出借本人及他人的銀行卡、電話卡、微信、支付寶等支付結算賬戶
- 不要參與任何形式的 "跑F"" 刷D ""代收款" 等活動
- 一旦被公安機關傳喚或采取強制措施,應立即委托專業刑事律師介入,切勿自行簽署任何法律文書
中山刑事律師陳胡月,8 年專職刑事辯護經驗,熟稔中山本地司法裁判尺度,專注幫信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網絡犯罪辯護,已成功為上百名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緩刑和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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