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和相對比較價值、看重基本面的基金經理聊了下,整理相關知識點如下,供大家批評。
有一個被廣泛接受的常識:兩家公司,商業模式相近、利潤表也相近,但資產負債率不同——往往是負債率高的那家PE更低,負債率低的那家PE更高。
對此最直觀的解釋是:高負債意味著更大的風險,這是杠桿的固有屬性。這種風險會體現在DCF(現金流折現)模型里——表現為遠端盈利的不確定性更高、要求的風險溢價更大,于是壓低了PE。
這個解釋沒錯。但可能,不止于此。
一、一個思想實驗:戳破"風險溢價"這層解釋
我們做一個極端假設。
有兩家公司,一家資產負債率為70%,另一家為10%。
假設經過風險調整之后,它們擁有完全相同的自由現金流。
注意,這里的自由現金流已經是"經風險調整"的——也就是說,杠桿帶來的那部分風險,已經被扣進了現金流假設里。
既然風險已經在分子端調整過,分母端的貼現率(風險溢價)就可以給到一致。
那么問題來了:兩家公司DCF模型算出來的現值,應該是一樣的,PE也應該一樣。
可這顯然違背常識。
哪里出了問題?
二、自由現金流,不等于股東回報
問題的根子,在于一句容易被忽略的話:
自由現金流(Free Cash Flow,FCF)并不等于股東回報,每股凈收益(EPS) 并不等于每股股利(DPS)。
DCF模型估的是"這家企業能創造多少自由現金流"。但股東最終拿到手的,不是企業層面的自由現金流,而是分紅(DPS)——以及回購帶來的每股價值提升。
從企業創造現金,到現金真正回到股東口袋,中間隔著一道資本配置的"瀑布"。
對一個已經成熟、不再有增長性資本開支(capex也不再創造價值)的理性企業(可能是大家眼中的老登公司)來說,每一年EPS的合理處置順序,大致是:
還債 > 回購 > 分紅
先還債——降杠桿能降低財務風險、節省利息;
再回購——低估時回購能提升每股價值;
最后才是分紅。
這就帶來一個關鍵差異:
高負債率的公司,賺到的現金要先拿去還債,股東回報被推后、被讓位;低負債率的公司,賺到的現金可以更快、更充分地變成回購和分紅。
于是,即便兩家公司DCF算出來的現值完全相同,低負債率公司的股東回報現值,依然更高。
如果改用DDM(股利折現模型,又叫股息貼現模型)來算——直接對"股東實際拿到的錢"折現——低負債率公司的現值會明顯更高。這才符合那條常識。
三、DDM與DCF,估的不是同一筆錢
這里要先厘清一個口徑。我們日常說的DCF其實有幾個版本:
對企業整體自由現金流(FCFF,Free cash flow for the firm)折現的"企業口徑",
對股權自由現金流(FCFE,Free Cash Flow to Equity)折現的"股權口徑",
以及只對股利折現的DDM,Dividend Discount Model。
被當作"標準估值"廣泛使用的,往往是企業口徑的FCFF。
問題就出在這里:企業口徑估的是"企業能創造多少現金",離股東口袋還隔著一道資本配置;而DDM(以及FCFE)更貼近"股東實際能拿到多少"。
如果你問的是"這只股票對股東到底值多少錢",股權/股利的視角其實更對題。
那為什么現實里企業口徑的DCF用得更廣,而DDM用得更少?
一個現實原因是:DDM對"未來能分多少"的假設非常敏感——分紅率、增長率、再投資要一起進模型,而絕大多數企業并不會把利潤大比例、穩定地分出來,估起來更依賴假設。
這套"麻煩"逼你直面一個問題:股東最終到底能拿到多少。
但反過來想,這恰恰說明了一件事——用DDM算出來的合理PE,往往會比企業口徑的DCF 低不少。
這個差異從哪來?關鍵在于:遠期的分紅假設,主要取決于企業的"分紅能力",而不是"分紅意愿"。意愿可以變,但能力是被約束死的。
而約束分紅能力最硬的那道繩子,往往就是資產負債率。一家負債率高的公司,哪怕它"想"多分紅,資產負債表也不允許——它得先保證償債安全。
所以,DDM與企業口徑DCF之間那塊估值差異,很大一部分可能就來自資產負債率的約束。
四、兩個現實里的樣本
樣本一:銀行——分紅能力受監管約束
銀行是市場上少數公開使用DDM估值的行業,原因正在于此。
巴塞爾協議(Basel III)對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有硬性要求,并設置了資本保護緩沖等機制。當銀行的資本緩沖不達標時,監管會直接限制其分紅比例。
換句話說,銀行的分紅率存在一個被監管鎖死的上限——它的分紅能力不完全是自己說了算。
這就是為什么銀行并不適用于簡單的PE估值?
如果用一個30%左右分紅率的假設去做DDM,呈現出來的就是一個偏低的表觀PE。
銀行長期偏低的表觀PE,背后有"分紅能力被制度約束"這條常被忽視的線索。
當然這不是唯一原因——資產質量(尤其是不良率)、ROE、利率周期、信用風險、增長預期同樣在定價里起作用,分紅約束只是其中一個角度。
樣本二:家電龍頭——同樣的盈利,不一樣的估值
這個角度,也有助于理解家電龍頭之間的估值差異。
對象
PE(TTM)
資產負債率(方向)
海外家電龍頭加權
大金工業 / 惠而浦 / A.O.史密斯 / 三星電子
普遍 20x 以上
約 40% 出頭
XX集團
國內龍頭
約 14x
逾 60%
注:以大金工業(日本空調龍頭Daikin,非 A 股"大金重工")為可驗證錨點,其PE(TTM)長期在20倍以上。大金工業、A.O.史密斯近十年凈利潤 CAGR約 8%、7%(按官方年報口徑測算),增速并不比國內龍頭XX集團更高。XX集團PE(TTM)截至 2026 年 5 月中旬約 14 倍(股價約 82 元、EPS-TTM 約 5.8 元);資產負債率 2025 年報口徑約61%;2025年現金分紅比例約74%,2026Q1 扣非凈利同比約 -14%。海外龍頭股息政策差異較大(如惠而浦在2026年披露過暫停普通股分紅的假設),本處不做股息率橫向泛化。不同口徑的杠桿指標差異較大,此處以總資產負債率做方向性比較。數據截至 2026-05-21,來自公開信息,以公司公告為準。
橫向比一下:海外龍頭近十年的凈利潤增速并不比國內某龍頭XX集團更高(大金約8%、A.O.史密斯約 7%),而國內某龍頭XX集團2025年的現金分紅比例還提升到了約74%、分紅并不吝嗇。可即便如此,該龍頭XX集團的PE仍明顯低于這些海外龍頭。
那核心差異在哪?一個值得關注的可能原因,正是資產負債率:該龍頭XX集團的資產負債率長期在60%以上,而大金工業、A.O.史密斯等海外龍頭普遍在40%出頭——某龍頭XX集團高出約15-20個百分點。
在這個框架下可以這樣理解:負債率更高的公司,未來自由現金流里可能有更大一塊要先用于維持資產負債表的穩健,能穩定轉化為股東回報的部分相對受約束——這會在DDM的視角下被"折價"。需要強調,這是分析框架下的推論,而非對美的的測算結論:某龍頭XX集團2025年仍大額分紅并有回購,2026Q1扣非凈利卻同比下滑約14%,任何單一指標都不足以定論。
需要提示:家電龍頭之間的估值差異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市場風格、匯率、增長預期、治理結構、海外市場敞口等都在其中。資產負債率只是其中一個常被忽視的角度,不是唯一解釋。本段僅用于說明估值框架,不構成對任何個股的判斷。
結語:一個被低估的估值變量
最后,把全文邏輯收一下。
我們習慣用PE橫向比較公司。但PE的分母是每股盈利(E),它來自利潤表;而一家公司"賺到的利潤最終能有多少回到股東手里",卻主要由資產負債表決定。同樣的盈利能力,不同的負債結構,對應的合理估值本就不該一樣。
當然,資產負債率不是唯一的變量,也無法解釋全部的估值差異。把任何單一因素當成估值差異的全部解釋,都會失真。
但它至少提醒我們一件事:看估值,不能只盯著利潤表。把資產負債表一起放進來看,很多"看起來便宜"或"看起來貴"的公司,才會顯出它本來的樣子。
這年頭還在研究估值底層邏輯、手搓拆財務報表的老工匠師傅不多了,咱們算是在這個瘋狂抱團拔估值的市場,探討一些理性的框架。
某些低估值的制造業龍頭公司,市場上很多人在重倉,但他們真的看懂了嗎?還是只是基于估值較低的信仰?
當然對于市場而言,我們這屬于是很可笑的行為,因為還在研究這些老登框架糾結估值的人,一看就是沒賺到AI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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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提示:本文為估值方法論的探討與公開信息整理,所涉及的公司、行業與數據僅用于說明分析框架,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或個股推薦。文中估值與財務數據來自公開信息,可能存在統計口徑差異與時效性偏差,請以公司公告及權威數據源為準。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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