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健康關乎祖國的未來。然而,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是,兒童用藥長期面臨“吃藥靠掰、用量靠猜”的困境。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改革完善兒童用藥供應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旨在鼓勵兒童用藥創新研發,規范“超說明書用藥”。兒童用藥的“堵點”究竟在哪里?臨床一線的迫切需求又是什么?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專訪了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院呼吸中心副主任徐保平。
臨床需要“武器”和“工具”
談及兒童用藥創新,徐保平告訴記者,臨床急需的并非高不可攀的前沿技術,而是能夠解決臨床最基礎、最迫切需求的藥物。徐保平以兒童呼吸系統疾病為例指出,呼吸道感染是兒童最常見的疾病,然而有針對性的特效抗病毒藥物卻極其有限。“除了有針對流感的抗病毒藥物外,其他病毒我們基本無藥可用,即便是抗流感病毒藥物,兒童可選擇的種類也比成人少得多。”徐保平說。
如果說某些疾病類別的藥物缺失是“缺武器”,那么在規格和劑型上的不足,則是“缺少趁手的工具”。徐保平告訴記者,以兒童常用的抗菌藥物“頭孢曲松”為例,目前市面上多為1克/支的規格,而兒童用藥需嚴格按照千克體重計算。“10千克體重的兒童只能用半支,只有體重達到20千克,也就是5歲以上的孩子才能用一整支。”徐保平解釋,這意味著5歲以下患兒使用這個規格時,每次用藥都要丟棄一半,會造成巨大的藥品浪費和環境污染。
除規格外,劑型也是兒童用藥的“攔路虎”。“很多藥是片劑、膠囊劑,低齡兒童不能吞咽。”徐保平介紹,有的藥片可以溶水喝,但有些緩釋片或腸溶膠囊是絕不能掰開或拆開服用的,否則會破壞藥效甚至引發安全問題。即便能切分,也無法保證劑量的準確性。她認為,盡管近年來兒科在臨床上的用藥情況已有改善,但在劑量劑型上仍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從“單一”走向“多維”的真實世界
《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快兒童用藥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建設,建立兒童用藥數據庫。在徐保平看來,這能夠成為彌補兒童用藥評價體系單一弊端的有力抓手。
徐保平介紹,目前兒童藥物研發通常采用隨機對照試驗(RCT),這種方法能有效控制混雜因素,結果可靠,是國內外審評的“金標準”。但它的局限性也同樣明顯。“RCT設置了嚴格的入選和排除標準,這使得研究對象的代表性不足,結論難以完全外推至真實世界復雜的患者群體。更為現實的是,RCT在兒童藥物研發領域開展難度極大。”徐保平坦言。
“對于那些罕見病或危重癥患兒,開展安慰劑對照研究甚至會觸及倫理底線,而罕見病本身患者數量稀少,招募受試者也困難重重。”徐保平認為,加快兒童用藥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建設非常必要,尤其是要大力開展真實世界研究和綜合評價。“如果能夠將醫院每天產生的大量臨床數據,進行前瞻性的合理設計,將這些數據有效利用起來,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徐保平曾多次作為專家參與臨床綜合評價的討論,在她看來,評價工作從最初確定評價維度,到最終結果的臨床符合度判斷,不僅涵蓋了藥物的安全性與有效性,還包括經濟性、適宜性等多個維度,對指導院內合理用藥、推動診療規范有著重要作用。
然而,對于綜合評價的落地,徐保平也坦言“挺難的”。難點在于數據的可獲得性與質量。“門診患者發生的不良反應,如果程度較輕,可能在家緩解了就不來就診;即便來了,醫生太忙也可能顧不上詳細上報。”徐保平告訴記者,如果沒有前瞻性的科學設計,僅靠回顧性收集數據,研究難以開展。在她看來,評價的最終目的是服務于臨床,但如何將評價結果真正應用于修改藥品說明書、支持醫保決策等環節,仍需進一步打通路徑。
在“無藥可用”與“風險”間尋找平衡
兒童“超說明書用藥”是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也是《實施意見》的關注重點。
“呼吸科最大的問題是超年齡范圍用藥。”徐保平舉例說,某些藥物獲批的年齡是12歲以上,但面對12歲以下無藥可用的患兒,醫生只能在充分權衡利弊后選擇使用。對于某些呼吸系統罕見病、疑難病,甚至缺乏可參考的成年劑型,“超說明書用藥”就可能涉及改變給藥途徑,例如將只能靜脈注射的藥物用于霧化吸入。
“這種情況一定是在無藥可用的大前提下,臨床醫生充分權衡利弊,并且跟家長進行了充分地溝通,告知利弊風險,并簽署了知情同意書以后,才有可能實施。”徐保平反復強調其中的嚴格前提。她透露,在北京兒童醫院,“超說明書用藥”有著極其嚴格的流程,不僅需要臨床醫生提出,還需要經過藥學部、醫務處等超說明書用藥審批部門審批,并備案管理。
“要提供循證依據,包括參考文獻、專家共識或指南來支持這個用法,沒有依據則行不通。”徐保平特別強調了這一觀點。
《實施意見》的出臺,在徐保平看來,最大的利好是讓兒童用藥朝著“更加安全有效”邁出了實質性一步。它為規范臨床“超說明書用藥”提供了具體路徑,通過要求開展用藥評估、制定相關規范,并與監管銜接,讓醫生能在循證醫學和制度的框架下,為患兒找到相對安全的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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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健康報記者 謝文博
編輯:謝文博 楊真宇
校對:于洋
審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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