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那個曾讓我們捧腹大笑的人,以被告身份站在法庭上,我們該思考什么?
2026年5月22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一位78歲的老人緩緩起身,等待法官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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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別人,正是陪伴幾代人成長的香港電影傳奇——黃百鳴。那個創造了《最佳拍檔》《開心鬼》《家有喜事》等無數經典的導演、監制、演員。這一天,“開心鬼”不開心了。法院裁定他內幕交易罪名成立,這位縱橫影壇半個世紀的老牌電影人,在人生的暮年,迎來了最不愿面對的一幕。
這起案件的故事,要追溯到2017年。
一、港片傳奇的“致命交易”
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這段時間對黃百鳴而言,注定是他人生中最關鍵的53天。
彼時,他擔任天馬影視(后更名為傳遞娛樂)的主席及控股股東,掌握著公司即將易主的重大消息——他計劃將自己持有的58.71%股權,作價4.86億港元轉讓給富力地產創始人張力之子張量。這是一筆足以改變公司命運的交易。
然而,據香港證監會調查,在這個足以影響股價的重大消息公布前,黃百鳴做了不該做的事——他涉嫌將這一內幕信息泄露給其胞妹,并慫恿她買入公司股份。當交易公告發布次日,傳遞娛樂股價隨即上漲12.5%,這筆提前布局的“親情單”浮出水面。
八年后的2025年2月27日,香港證監會在東區裁判法院正式對黃百鳴展開刑事檢控。案件經過一年多的審理,最終作出一審判決:內幕交易罪名成立。目前黃百鳴獲準以20萬港元保釋,須提供固定住址,若離港須提前24小時通知證監會。
二、內幕交易:法律的紅線不容試探
什么是內幕交易?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70條,當一個人掌握某上市公司尚未公開的、一旦公開便可能對股價產生重大影響的消息(即“內幕消息”),并利用該消息進行證券交易,或慫恿他人進行交易,便構成內幕交易罪。
這個定義看似簡單,卻是懸在每一位上市公司高管、控股股東頭上的利劍。
為什么法律對內幕交易如此嚴厲?因為它本質上是一種“偷跑”——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利用時間差,在市場其他參與者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搶先行動,要么獲利,要么止損。這種不公平,恰恰動搖了證券市場的根基。
試想,如果每個知道內情的人都可以在重大公告前“通知”自己的親友提前布局,普通投資者還有什么公平可言?誰還會信任這個市場?
法律守護的,正是這種公平。一旦內幕交易的信任基石崩塌,整個資本市場都將淪為知情者的“私人賭場”。而廣大中小投資者,只能成為案板上的魚肉。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1條規定,內幕交易一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及罰款1000萬港元。即便以簡易程序定罪,最高也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100萬港元。這些法條不是寫在紙上的空文,而是實實在在懸在違法者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三、顛覆認知:不僅是“大佬”才會犯錯
很多人以為,內幕交易只是那些西裝革履的金融大鱷們才會觸碰的禁區。黃百鳴的案件有力地打破了這一刻板印象。
黃百鳴不是金融家,他是電影人。1946年出生的他,從編劇做起,一路成為香港電影黃金時代的標志性人物。《最佳拍檔》系列連破票房紀錄,《開心鬼》開創都市奇幻喜劇先河,《家有喜事》成為春節檔的標配記憶。在無數觀眾心中,他就是那個戴著眼鏡、笑容可掬的“開心鬼”。
然而,法律面前,沒有“娛樂名人”的特權。無論你是誰,無論你曾帶給這個社會多少歡笑,觸犯了證券法,就必須接受法律的審判。
這種“零容忍”的態度,恰是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核心競爭力之一。金融中心的基礎,不是高樓大廈,不是交易系統,而是規則,是每一個市場參與者對規則的敬畏。當一位78歲的電影傳奇也不能置身法外時,傳遞出的信號再清晰不過:在這個市場上,沒有免罪金牌。
四、家族信任與法律邊界的錯位
黃百鳴案還有一個細節值得深思:他不是自己交易,而是涉嫌“慫恿其胞妹”買入。
這揭示了一個普遍存在的認知陷阱:在法律的天平上,“為了家人好”從來不是免責的理由。
很多人對法律的邊界感是模糊的。他們覺得,把一個“好消息”告訴自己的兄弟姐妹、兒女父母,是親情的自然流露,是“照顧家人”的本能。但法律并不這么看。當你把內幕信息告訴任何人——哪怕是最親近的家人——并促使他們利用這個信息進行交易,你就已經從“守密者”變成了“違法者”。
親情是美好的,信任是珍貴的,但當它們與法律紅線相交時,前者無法為后者提供任何遮風擋雨的庇護。這一點,值得每一位身處信息優勢地位的人銘記于心。
五、案件的四重啟示
黃百鳴案至少帶給我們四重思考:
第一,內幕交易不分行業、不論身份。 影視公司的控股股東,同樣要接受與投行家、基金經理一模一樣的監管標準。證監會將目光投向泛文化產業,標志著監管視角的全覆蓋。
第二,泄密即違法,無論獲利多少。 法律懲罰的不僅是大規模的“老鼠倉”,也包括“告訴妹妹一聲”這種看似微不足道的泄密行為。法律看的是行為的性質,而非僅僅是獲利的金額。
第三,內幕交易的“長尾追蹤”。 本案涉案行為發生在2017年,但證監會的追責直到2025年才正式啟動,歷時八年之久。這說明內幕交易的追溯鏈條可以很長,一時的僥幸換不來永久的安全。
第四,聲譽是比金錢更昂貴的代價。 對于黃百鳴這樣一位78歲的電影人而言,金錢的懲罰或許可以承受,但“內幕交易犯”的標簽,將永遠伴隨著他的藝術遺產。這筆代價,遠比任何罰款都要沉重。
六、此案之后:普通投資者能學到什么?
對于絕大多數普通投資者而言,或許終其一生都不會掌握上市公司的內幕信息,也不會面臨黃百鳴式的抉擇。但這并不意味著這起案件與我們無關。
它提醒我們:在任何一個市場里,追求公平都是最樸素也最根本的訴求。當監管部門不遺余力地打擊內幕交易時,他們守護的,正是每一個普通人參與市場的信心。
它也提醒我們:在誘惑面前,守住底線比抓住機會更重要。黃百鳴在2017年面臨的選擇,某種程度上是普世的——當你掌握了一個可以讓你或你愛的人“占得先機”的信息時,你會怎么做?
答案只有一個:閉嘴,等待,讓信息按法定程序向全市場公平地公開。
結語:笑過之后,該敬畏什么
黃百鳴曾在他的電影里創造過一句經典臺詞:“做人嘛,最重要的是開心。”但在法庭上,這句臺詞有了新的注腳——做人最重要的,也許是守住底線。
我們不知道法院最終的量刑是什么。但無論刑罰輕重,那位曾在銀幕上帶給觀眾無數歡笑的“開心鬼”,已經在人生的劇本里寫下了最沉重的一幕。
對于旁觀者的我們而言,這起案件是一堂生動的法治課:證券市場的大門向所有人敞開,但市場的規則也約束著每一個人。無論你是誰,無論你來自哪里,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永遠是參與這場資本游戲的唯一入場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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