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讓人記住的,從來不是衣服本身。
我見過一個穿定制粗花呢的男人,看起來卻像中西部保險公司的助理經理——僵硬、緊張、生怕出錯。而另一個男人,用一件西裝就攪亂了整個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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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貝爾格維亞,一位金融家的葬禮。賓客們穿著炭灰色喪服,像一群垂頭喪氣的烏鴉。然后Sebastian出現了——奶油色雙排扣西裝,血紅色胸花,皮鞋亮得像拋光的桃花心木。一位子爵夫人抓著珍珠項鏈,低聲說:"這家伙看起來簡直不道德。"
Sebastian聽見了,微微一笑:"那是因為道德往往由懦夫來定義。"
這句話刺破了某種東西。
我們被教導要融入、要得體、要變成社交場合里無害的米色方塊。但那些真正有趣的人,身上總有一塊"glorious deformity"——某個說不通的執念。一位牛津數學家拒絕打傘,因為他認定雨是"天氣在試圖親密"。他渾身濕透地出席黑領晚宴,袖口滴水,卻像拜占庭皇帝一樣從容地點威士忌。
另一位畫家在發霉的聯排別墅里養了一只標本狐貍,只叫它"部長"。
這些人難以解釋,聽起來近乎瘋狂。但正是這種無法被歸類,讓他們從灰色的人群里浮現出來。當你下次站在衣柜前,或許可以問自己:我今天是要變成機場地毯,還是做一點小小的、不合時宜的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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