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物業公司保潔員老夏與同事劉某起沖突,將劉某打倒并用拖把桿擊打其頭部,劉某一個月后因腦梗引發腦疝去世。老夏被以故意傷害罪公訴,庭審中其律師稱屬正當防衛,檢察官反駁。最終老夏獲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涉案公司及老夏連帶賠償28萬元。
2024年的一天,正在上班的老夏,突然被警方帶走調查,警方說他涉嫌一起刑事案件,案件起因竟是一個月前的一次沖突。
老夏是某物業公司的保潔員,事發當天中午他接到老板的電話,讓他帶人卸貨。等物品都搬的差不多了時,物業公司的另一名員工劉某才慢悠悠地走過來。夏某于是對劉某進行了辱罵,劉某被罵后沖上來要打夏某,兩人相互揮拳過程中,劉某被打倒在地。隨后夏某又用拖把桿擊打劉某頭部。
![]()
隨后,倒地的劉某被120拉走,被診斷為鼻骨骨折。當所有人以為這次沖突就這樣過去時,誰都沒想到,一個月后劉某去世。原來,劉某原本準備住院治療鼻骨骨折,但在住院當天突發腦梗,最終因腦梗引發腦疝經搶救無效死亡。
![]()
相隔三十天的傷害與死亡,一段看似無關的時間跨度,讓這起案件變得極為復雜。案件發生后,經多方取證調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被告人夏某提起公訴。
![]()
為查明真相,辦案檢察官對接鑒定人員,結合醫學影像,還原了劉某的死亡原因。案件的關鍵在于確定一個月前兩人的沖突和劉某的死亡之間有沒有因果關系。
辦案檢察官介紹,被害人劉某有基礎病,但基礎病因并不是導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劉某被打后新發的腦梗及后續病情惡化才是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
![]()
庭審中,被告人辯護律師曾提出,事發沖突的過程非常短,只持續了11秒,并且沖突的起因是被害人劉某先出手,被告人夏某的反擊行為是出于正當防衛。辦案檢察官介紹,在本案中被告人已將被害人打倒在地,其已無法再起身,被告人仍然重擊其面部,他的行為已經不屬于正當防衛,而是故意傷害行為。
綜合各方證據,檢察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對被告人夏某提起公訴,建議判處其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判處涉案公司及被告人連帶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28萬元。
來源:法治進行時
值班編輯:王挺
審核:楊林宇 許暉
為了我們能每天準時相見
你的【加星 點贊 在看】對我們非常重要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