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購榴蓮、車厘子收貨后,竟偽造水果變質發霉圖片惡意申請“僅退款”,留存完好水果再轉手售賣獲利……近日,湖南省衡山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依法判處被告人譚某文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
“不少人可能存在認知誤區,認為惡意‘僅退款’只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追責。”律師認為,消費者合理售后維權受法律保護,但規模化、套路化虛假索賠、退款套現,突破民事糾紛范疇,涉案金額達標即構成刑事犯罪。
有電商業內人士則建議,平臺應優化舉證規則、簡化商家申訴流程,同時建立惡意用戶黑名單聯動機制。
男子偽造水果發霉變質圖片
申請“僅退款”后再變賣獲刑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譚某文為1996年出生的衡山縣本地人,初中文化、無業,此前已有兩次違法犯罪前科。2023年2月,其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2024年8月,又因詐騙罪被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7000元。
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譚某文盯上電商平臺“僅退款”售后規則,在淘寶、抖音購買榴蓮、車厘子,收到貨后,偽造榴蓮、車厘子變質發霉的圖片,并將偽造的圖片發給淘寶、抖音申請“僅退款”,將收到的榴蓮、車厘子通過閑魚、朋友圈等方式賣出變現。
經查實,短短三四個月時間里,譚某文累計下單作案100余筆,共計非法占有60個9至10斤重的金枕榴蓮、5箱5斤重的5J車厘子。經衡山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涉案水果總價值達1607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譚某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譚某文曾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后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綜合考量其到案后坦白認罪、自愿認罪認罰、全額退繳贓款等從輕處罰情節,同時結合其累犯從重處罰情節,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譚某文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公安機關扣押的違法所得16070元及作案手機一部,依法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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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平臺出現惡意“僅退款”現象 圖據視覺中國
惡意“僅退款”或涉刑責
業內人士建議優化平臺規則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近年來,電商售后“僅退款”機制有效降低了消費者維權成本、化解消費糾紛,同時,惡意薅羊毛、套路式“僅退款”、虛假售后索賠等亂象也層出不窮。
據最高檢官網消息,2024年浙江的李某等5人結成牟利團伙,瞄準電商平臺“極速退款”漏洞,通過虛構商品破損、漏發、質量問題等虛假理由,批量發起“僅退款”申請,長期規模化作案,累計詐騙金額高達50余萬元。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對5人定罪量刑,其中多人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少人可能存在認知誤區,認為惡意‘僅退款’只是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追責。”對此,四川升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斗波律師介紹,消費者合理售后維權受法律保護,但若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偽造證據、虛構質量問題等手段,規模化、套路化地申請“僅退款”并套現,其行為已突破民事糾紛范疇,涉案金額達標即構成刑事犯罪。
肖斗波表示,依據《刑法》及司法解釋,詐騙罪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觀上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使平臺或商家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由此獲利,且數額較大。詐騙罪‘數額較大’的標準為3000元至1萬元以上,全國多數地區將起刑點設定在3000元至6000元之間。本案中,譚某文偽造水果變質圖片,批量作案后獲得價值1.6萬余元的商品再轉賣牟利,完全契合詐騙罪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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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建議優化平臺“僅退款”規則 圖據視覺中國
四川樂山一位深耕電商行業10余年業內人士李靜認為,惡意“僅退款”這類薅羊毛行為,對誠信經營者打擊極大。目前平臺規則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售后維權多偏向消費者,商家舉證成本高、申訴周期長、維權成功率低,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李靜建議,平臺應針對高價值生鮮品類收緊極速退款權限,依托大數據風控識別異常賬號與批量作案行為。同時優化舉證規則、簡化商家申訴流程,建立惡意用戶黑名單聯動機制。只有平臺從嚴風控、司法精準追責、行業合力抵制,才能進一步凈化電商經營環境。
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
編輯 包程立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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