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輕的女干部在荒野不幸遇害,而殺害她的竟然是一個被稱為“法律天才”的人。盡管他堅稱自己無罪,但警方依靠確鑿的證據,成功在沒有口供的情況下將他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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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7日傍晚,江西省撫州市高新鐘嶺街道長嶺村委會車黃組附近的一個山坡上,發現了一具年輕女子的尸體。
那女子穿著一件紅色的毛呢外套,側躺在草地上,手腳被白色的塑料繩緊緊綁住。她的上衣被拉到了胸口,褲子也被拉到了膝蓋位置,身邊和身下到處都是血跡,一雙皮鞋隨意地放在一旁。
接到報警,高新區公安局迅速派員趕往現場。法醫檢查發現,死者是因尖銳物品刺破心臟、肺和脾等內臟器官而死亡,初步看來這是一起嚴重的謀殺案。隨后,局長親自牽頭,成立了“2·17”專案組。
確定死者身份是破案的重要環節,盡管警方已經進行了廣泛的走訪和調查,但目前還沒有新的進展。
在現場勘查過程中,小組仔細檢查了死者的隨身物品,意外發現她的鞋底中間有一小塊破損的標簽。經過提取、修復和還原標簽,最終確認了死者身份:她名叫劉俐玲,是撫州市某機關的工作人員。
調查了解到,劉俐玲生于1985年8月,老家在新疆。她大學畢業后到撫州市的一個政府部門工作,現在住在高新區的偉星小區。
警方調查了劉俐玲的工作環境、社交圈和人際關系后,發現她的生活很簡單,沒有和別人發生過爭執,初步判斷不太可能是被仇人殺害的。
接著,警察詳細調查了劉俐玲生前的行動軌跡、財務狀況、手機通話記錄、情感經歷以及她認識的人。
同事提到,劉俐玲上下班有自己的車。根據這個線索,警方通過交通信息系統查到了,劉俐玲確實有一輛銀色的雪佛蘭轎車。為了進一步調查,警方調取了大量市區的監控錄像,仔細分析了她遇害前車輛的行駛路線。
監控記錄顯示,16日下午,劉俐玲開車離開單位,她在一家理發店做了頭發,然后去了朋友余亮家吃晚飯。期間,車子一直由她自己駕駛,一切正常。晚飯后,大約20時30分,劉俐玲駕車離開了。
警方發現,車子離開恒茂花園后,并沒有開往劉俐玲的家,而是加速朝相反方向行駛,過程中還違反了交通規則,闖了紅燈。針對這個不同尋常的情況,調查小組猜測劉俐玲可能被綁架了。
隨后,警方對劉俐玲的行車路線進行了實地檢查,并通過現場復原和數據分析,發現車輛在三個沒有監控的路段行駛行為異常,可能在那里停留過。
警方隨后在可疑的路段進行了徹底的搜查。沒多久,在迎賓大道車輛異常停靠的地方,警方在一個綠化帶里找到了一條疑似沾有血跡的毛巾。
經過檢測,發現毛巾上的血跡確實是劉俐玲留下的。根據這些信息推測,嫌疑人可能已經開始對劉俐玲進行攻擊,并將沾有血跡的毛巾丟在了路邊。
在伍塘路口那段車輛異常停下的地方,警方注意到附近有一個工商銀行的自動取款機。
警方在查找劉俐玲遺體附近時,沒有找到她的錢包或其他物品。但在調查她的財務記錄時,發現她的中國銀行卡在同一晚的21點38分被取走了2000元,另外一張建設銀行的卡也被取走了100元。
銀行的監控視頻顯示,同一時間里,一名男子使用了劉俐玲的銀行卡,并準確輸入了密碼進行取款。盡管這名男子進行了裝扮,但他的面部特征還是很明顯,特別是他戴的那副黑色邊框眼鏡。
在撫州市機電廠一個不尋常的地方,也就是受害者的車不見的地方,警察經過仔細查找,在臨川區一個機關宿舍的角落,找到了那輛銀色的雪佛蘭車,這一發現讓刑事技術人員在檢查物證時更有優勢了。
在檢查受害者車輛時,技術人員嚴格按照規定操作。他們對車輛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查,發現車內物品擺放得亂七八糟,駕駛室內有很多黃泥;后排座位和兩側車門上都沾滿了血跡;駕駛座和副駕駛座的靠背后面也有噴射狀的血跡。根據這些情況,這里很可能就是犯罪的第一現場。
因為車里空間小,壞人做壞事不容易,所以他們可能會留下一些線索或東西。
警方仔細檢查了血跡,發現駕駛座和副駕座之間的儲物格里有一個塑料CD套,上面有血跡和一些奇怪的斑點。經過化驗,他們在這套子里找到了不屬于受害者的DNA,這可能是那個可疑男子留下的。
在調查和追蹤案件時,警察還查看了十幾個監控點拍攝的照片。研究發現,這個嫌疑人特別擅長躲避偵查,開車時會放下遮陽板來遮住自己的臉。
不過,當他在城北治安卡口駕駛受害者的車時,被拍下了一張照片,照片清楚地顯示了他的下半張臉:一個男人,穿著特定的衣服,系著領帶,戴著白手套。
警方在拿到兩張嫌疑人的清晰照片后,一邊仔細調查受害者劉俐玲的生活習慣和最近接觸的人,一邊向周邊的公安機關發出協助請求,希望他們能幫忙辨認嫌疑人。
臨川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的警察確認,這名嫌疑犯就是邱潤武。邱潤武在撫州市城區的執法民警中是個出了名的人物,因為他的不當行為而被大家熟知。
他因為愛面子、自視過高、性情急躁、沉迷賭博、經常上訪、涉嫌盜竊和詐騙,以及與執法部門對抗而聞名。提起邱潤武,當地居民常用這些詞來形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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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潤武,人稱“眼鏡子”,1966年12月出生,擁有大專文憑,現在沒有固定工作。高中畢業以后,他去了父親工作的撫州市汽車運輸公司保養廠,做了一名電工。
1990年7月,邱潤武通過自學拿到了函授大專的證書。之后,他的性格變得有些古怪,喜歡夸夸其談,自認為是個人才,但實際上卻不愿做小事,也做不成大事,與同事和領導的關系也因此變得越來越疏遠。
1994年,公司進行了改革,邱潤武因為在重組中被裁,得到了親友的幫助。后來,他被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聘為一名駕駛員。
邱潤武沒有好好珍惜這份工作,他經常以領導或民警的身份炫耀自己,干涉交通事故的處理,并從中謀取私利。同時,他還沉迷于賭博。
他的做法和他作為警察局工作人員的身份不相符,結果在工作不到兩年就被辭退了,接下來的兩件事徹底改變了邱潤武的生活。
31歲那年,邱潤武在一家汽車制造廠的銷售部門找到了一份送貨司機的工作。因為工作輕松但收入不多,他經常和朋友們聚在一起賭博、喝酒,還喜歡惹是生非。
一次打架傷到同事后,他被工廠解雇了。邱潤武抓住了勞動合同中的一個漏洞,將工廠告上了法庭,最終獲得了三千多元的賠償。
這次賺到錢讓邱潤武更有信心了。因為他熟悉警察辦案的流程,所以自己學了一些法律知識,成了“自學成才”的人,開始干起違法的事。
2000年12月22日,邱潤武和黃某跑到進賢縣民和鎮,發現一輛停在路邊的車。邱潤武撬開了車門,讓黃某先開車離開,自己隨后跟上。不過,車剛開出去沒多久,就被巡邏的警察攔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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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拘留的時候,邱潤武一直努力反駁警察的詢問,堅決不承認和黃某一起偷東西的事情。因為沒有直接的證據,警察最后只能讓他交了保證金后回家等候進一步通知。
在這場沒有承認罪行的較量中,邱潤武不僅躲過了法律的懲罰,他的內心也變得更加堅強了。他心里一直看不起警察,覺得他們破案主要靠問話,別的方法用得不多。
后來,邱潤武膽子越來越大,竟然和警察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戲,專門找警察執法時的漏洞,故意制造麻煩。
邱潤武自視過高,從此開始輕視法律,行為也越來越放縱。
他經常跟一些犯罪分子和對政府不滿的人來往,喜歡挑撥是非,鼓勵大家去上訪,惹事生非。他還混進一些愛抱怨的人群里,記下他們關于政府官員“貪污腐敗”的言論,然后在晚上給官員打電話或發短信,用舉報來威脅他們,進行敲詐。
在這段時間里,他因為涉嫌偷竊、私藏槍支、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無理取鬧、威脅他人等行為被警方逮捕。官方記錄顯示,他涉及13起犯罪事件,三次被拘留,最終被判刑一年。
2010年6月,撫州市老體育館地下停車場內,魏志敏總經理看到一個人從他的車里鉆出來,形似邱潤武,然后匆忙騎上摩托車離開。
他靠近一看,發現車窗被砸,車里的東西也被偷了,隨即馬上報了警。
魏志敏的舉報讓巡警很快鎖定了目標,他們追蹤到了臨川區環城南路的一個住宅區樓下。在那里,巡警截獲了邱潤武的摩托車,并在后備箱里找到了魏志敏丟失的物品。
后來,巡警在他家里找到了之前五個被盜車主的警服、古幣和高檔香水等東西。
邱潤武對他的盜竊行為一直不肯承認,他說摩托車后備箱里的東西他不知道是誰放的,家里的可疑物品都是他自己撿來的。
他進一步以警方沒有出示合法搜查證為理由,對負責案件的警察提出了控告。因為證據不夠,邱潤武不但沒有被追究法律責任,反而把執法民警給告了。
因為邱潤武很狡猾,專案組決定先不抓他,而是制定了一個更詳細的調查計劃,因為他們還沒有足夠的證據。
經過技術手段確認,邱潤武16日晚的活動路徑與受害車輛的行駛路徑非常接近。接著,將邱潤武的DNA與受害者車輛上的可疑痕跡進行了對比,結果完全一致。
通過現場查看、監控錄像、技術檢查和走訪調查等多種方法,所有證據都指向了邱潤武,警方隨即決定逮捕邱潤武。
2月24日傍晚6點30分,警方快速行動,在撫州市臨川區沿河路的一家餐館里,將正在吃飯的嫌疑人邱潤武抓獲。
邱潤武被帶到警察局后,像預料中的那樣,對案件相關的問題一言不發。在大量的證據面前,審訊民警自始至終依法審訊,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但他頑固地堅持過去慣用的“零口供”伎倆,企圖逃避打擊。
可這回,邱潤武的算盤打錯了!
專案組為此展開了一系列縝密、扎實的調查取證工作,確保辦案程序合法、充分、有效。
在抓捕邱潤武的當晚,民警嚴格依據法定程序對其住宅進行搜查,邀請了5名見證人在場,發現相關物證后及時拍照、攝像固定,逐一登記、提取、扣押。
在邱潤武臥室的床上,民警發現一部諾基亞E71手機,經查實該手機為被害人生前所有,確定該手機表面擦拭痕跡為邱潤武所留。
在邱潤武家的鞋架上發現一團白色塑料編織繩,經與捆綁被害人的白色塑料編織繩進行檢驗,兩者為同一材質、同一類型、同一型號,經鑒定上面附著的痕跡也是被害人和邱潤武所留。
在邱潤武家發現一雙白色“NIKE”牌運動鞋,經檢驗,兩只鞋上的血跡均為死者劉俐玲所留,運動鞋內附著物的痕跡系邱潤武所留。
專案組還在他家依法提取到與嫌疑人作案所穿衣物高度吻合的深色外套上,在捆綁死者雙手腕和雙腳踝的白色塑料編織繩上,在被拋于路邊的白色毛巾上,分別檢驗出劉俐玲、邱潤武的痕跡。
在不到6天時間里,辦案民警夜以繼日地工作,調取研讀天網監控視頻、社會探頭視頻1000余小時,通過70余個視頻信息點復原了被害人車輛軌跡。
提取生物檢材120余份,尤其是微生物的發現、提取、鑒定,在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況下,證據環環緊扣,痕跡相互印證,形成一個強大的證據鏈。
最終,雖然邱潤武拒不承認,但警方以強大的證據鏈,以“零口供”的方式將其逮捕,直至起訴。很快,邱潤武因犯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被一審被判處死刑。
邱潤武不服,提出上訴,結果被駁回,維持原判。后經最高法批準,2014年8月7日,經歷兩年半,罪犯邱潤武終于在撫州被依法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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