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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瑞金二路街道社區干部在“四百大走訪”中發現了一個令人揪心的家庭:81歲的張松年,妻子長住養老院,兒子患有精神殘疾。這是一個典型的“老養殘”家庭——年邁的父親獨自扛著兩個生命,而自己正不可逆轉地走向衰老。
“如果我不在了,他們怎么辦?”這不是張松年一個人的焦慮。在上海,隨著老齡化、少子化程度加深,獨居人群、孤老、“老養殘”等特殊家庭的監護困境日益凸顯。然而,傳統監護模式多是“事后救濟”——等人倒下了,再去找監護人,往往為時已晚。
黃浦區決定換一種思路。他們花了差不多一年時間為張老伯量身打造方案。“前前后后開了12次會議,每次我們都充滿信心帶著方案去,覺得今天應該能落地了,結果一番討論,又帶回去一堆新難題。”黃浦區民政局副局長王慧娟說。
近期,這份歷經一年打磨的方案終于落地。黃浦區以此為契機,正式發布特殊需要家庭監護安排整體解決方案,以“監護+財產安全保障”的創新模式,為特殊群體編織一張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守護網。
從試探到信任
張松年年過八旬,身體狀況大不如前,但頭腦依舊清醒。他此前經歷了一場嚴重的白肺病,“鬼門關前走了一遍,把命撿回來了”。正是這次病痛經歷,讓他開始認真思考一個問題:如果將來失智失能,誰來照顧自己、照顧妻子和孩子?
按照現行法律,當一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后,其監護人通常由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監護人按順序擔任。但對于張松年這樣的特殊家庭,這個鏈條已然斷裂——妻子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兒子是精神殘疾人。如果有一天他倒下了,這個家庭將陷入無人能簽字、無人能決策、無人能負責的困境。
瑞金二路街道漁陽里居民區社區工作者陳杰負責張松年所住那個片區,常去看望他。“老伯跟我聊起這事,說找不到人來托付,他信任居委會,甚至說出‘我愿意把財產交給政府,你們負責贍養我的妻子和兒子’”。
彼時,張松年只有一個樸素的想法:讓居委會來關照他的身后事。
老人所說的是“公職監護”,黃浦區此前曾辦理過17個類似案例。瑞金二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毛洪波分析說,公職監護是一種兜底行為——當一個人突然失智失能且無監護人時,居委會或將依法被法院指定履行該職責。
“但這種兜底未必能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愿,并非最優解。像張松年這種情況,并不適合公職監護,更合適的路徑是意定監護。”毛洪波說,傳統監護往往在監護人失能或陷入緊急困境后才啟動,此時被監護人常陷入無人照料、財產管理混亂的困境。而張松年的案例可以“事前安頓”。
居委會沒有急于推進,而是通過一次次走訪逐步建立起信任,逐漸深入了解張老伯的訴求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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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上門走訪
“老伯有了這個念頭,卻對具體路徑又不夠明白。”陳杰說,為了讓老伯了解清楚其中的法律細節,他和社區律師顧問來來回回跑了好幾趟。
去年10月9日,黃浦區民政局召開了一場專題會議,召集了公證、律師、民政、信托等各方力量,一起幫張松年拿主意。張松年認識了社區律師顧問、市人大代表、金源方程律師事務所主任金纓。張松年非常信任這位長期深耕社區法律服務的律師,當場要了她的聯系方式。
“當時,老伯的眼淚都要掉出來了,”王慧娟回憶道,在會上他明確表示要走“監護+信托”這條路,同時希望政府能夠幫助他完成。
確定監護人
為老伯確定意定監護人,是此案最核心也最棘手的環節。張松年身邊沒有直系親屬可以擔任這一角色。他有一位相識多年的朋友王蘭,在他生病期間正是王蘭照顧他,幫他脫離了危險狀態。張松年希望讓這位朋友做第一順位監護人,同時把王蘭的兒子列為第二順位。
公證處對兩位監護人進行了背景調查,并建議增加第三、第四順位監護人。
最終,張松年的監護方案確立了四級順位:第一順位是王蘭,第二順位是王蘭的兒子,第三順位是社會組織,第四順位是居委會。“這套順位機制的設計,既尊重了張松年的個人意愿,又為可能出現的情況預留了托底保障,居委會作為最后一道防線。”
公證在意定監護制度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老伯確立的監護人,我們頒發一張意定監護公證書,這是有法律效力、被社會認可的證書。”盧灣公證處黨支部書記邵暉說。
確立好監護人后,大家開始商量意愿清單。在意定監護制度中,監護協議確定“誰來做決定”,意愿清單則確定“做什么決定”。張老伯這張意愿清單中,最核心的一環是緊急醫療授權,這也是他最關心的事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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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討論共商解決方案
張松年主動提出,他愿意接受創傷性治療,“要盡一切努力先活下來,無論后果如何”。為此,方案專門增設了緊急醫療預囑,并進行了公證。他還明確指定了首選的醫院,列出了醫院的先后順序。“這意味著,一旦他進入緊急狀態,監護人就可以依據他本人明確的意愿,選擇最適合的醫療方案。”王慧娟說,這一安排至關重要,“如果沒有家屬或家屬不敢簽字,很可能錯過最佳治療時機”。
除了緊急醫療授權,張松年在其老伴和兒子的意愿清單里對各自的護理院等級、兒子的醫療開支標準、日常生活費額度也都一一列明。
瑞金二路街道漁陽里居民區黨總支書記耿文蕙還提到一個令人動容的細節——“張松年要求在支付費用清單中注明,即使他陷入昏迷、失智失能,也不能忘了幫他交黨費。”
引入信托
“張松年摳得很細,這件事也遠比我們想得復雜。”毛洪波記得,有次會議,所有參與方都來了,都覺得可以簽字落地方案,這時,張松年拿出他做的一堆筆記,把方案中的幾條又否決了。
財產管理是張松年面臨的另一敏感問題。他和兒子名下有存款與房產,這關系著他能進入何等標準的養老院、能否獲得優質醫療資源,也關系著妻子和孩子的護理費用能否持續支付,在將監護權給出去的同時如何保障財產安全。
方案組給出的選項之一是信托——引入特殊需要信托,將家庭財產注入信托賬戶,由信托公司按照張松年制定的《意愿清單》精準支付費用。
張松年選擇了信托,但是起初他對信托并不了解,直截了當地問:“錢打到你們那里,你們怎么管?保不保本?能保證多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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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討論共商解決方案
信托公司給出的答復是:如果選擇做存款類項目的投資,目前收益大約是1%出頭,雖然安全性很高,但根據監管要求,合同是不能寫保本的。聽完后,張松年心定了,雖然合同上沒法寫明保本,但投資存款類項目,他覺得還是風險可控的。但回去想想之后,覺得還是要給自己加點碼、增加點收益,最終選擇一定比例的低風險理財配置。為了確保張老伯一家能得到持續的有質量的照護,結合他的意愿,監護人在信托中可以獲得報酬,監護時間越長,薪酬越多。
“這本質上是將管人與管錢兩者區別和分離。”上海信托信睿家族管理辦公室總經理劉杰說。監護關系解決的是人身照護問題,信托關系解決的是財產管理問題。管錢的人不負責醫療方案簽字決定,管人的人不能隨意動用大額資金。而居委會與公證處共同擔任信托監察人,監督財產使用情況,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在被監護人身上。
開到第九次會議時,張松年又提出一個請求:“信托財產如果最后有剩余,我想留給一位朋友。”
這個請求被信托方婉拒了。劉杰解釋:“信托財產具有獨立性,不能作為遺產處置,這是信托與遺囑的根本區別。監管部門在相關法律法規中也做了約定,信托的受益人需要是委托人的親屬。”
當信托公司帶著厚厚的合同材料上門時,居委會先犯了愁。“我們翻起來都覺得吃力,更別說張老伯了。”耿文蕙說。于是,信托公司迅速進行服務優化:大幅簡化專業術語,將原本90多頁的合同壓縮到了50多頁。考慮到老伯是地道上海人,信托還專門安排了一位講上海話的客戶經理上門對接。
即便如此,張松年依然堅持要去信托公司實地看看,“看完公司后,老伯心定了”。
加了一把鎖
在張松年的方案中,居委會扮演了兩個關鍵角色:第四順位指令權人和信托監察人。
這意味著,當前三順位無法履職時,居委會將托底監護;同時,居委會與公證處共同擔任信托監察人。“這就是給老伯加了一把鎖,給他一個信心——這個身份在,我們居委就不會放棄。”耿文蕙說。
今年3月24日,第十二次會議召開。張松年、各順位監護人、民政局、街道、居委會、公證處、律所、信托公司代表坐滿了會議室。
老伯的意愿清單事無巨細:首選三甲醫院并明確順序;老伴的護理院等級、兒子的醫療開支、日常生活費一一列明。他清醒時,自己發出財產指令;失能或離世后,由順位監護人按清單執行。居委會與公證處共同監督。
簽完字、蓋完章,所有人心里都放下了一塊大石頭。張松年激動地說:“我都安排好了,接下來就是好好享受人生。”
從張老伯的個案出發,黃浦區已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監護實踐路徑。該區發布“三庫一圖”體系,包括政策庫、文書庫、資源庫和流程圖,將為更多特殊家庭提供標準化支持。4月13日,黃浦區瑞金二路街道正式設立監護咨詢點,安排專業人員為市民解答監護規劃中的疑問,咨詢點開放后,除了本轄區居民,還有從其他區趕來咨詢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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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發公證書
方案的落地,離不開法院、街道、居委、公證處、信托公司、律所等多方協同聯動。法院開通行為能力鑒定綠色通道,律所推動方案形成,公證處以國家公信力鎖定文書效力,居委會則成為特殊家庭的“身邊守護者”。
這一模式不僅解決了張松年的難題,也適用于“老養殘”、孤老、獨居等群體,覆蓋全生命周期監護需求。“我們希望通過這套體系,讓特殊需要家庭的監護安排從‘個案定制’走向‘普惠服務’,讓更多人能提前規劃,消除后顧之憂。”王慧娟說。
(文中張松年、王蘭為化名)
記者手記:
個案的終點,制度的起點
文/王海燕
81歲的張老伯終于可以“好好享受人生”了。黃浦區為他量身打造的“意定監護+財產信托”方案,解除了他的后顧之憂,將這位老人的晚年安頓得妥妥帖帖。
張老伯的故事之所以值得書寫,不僅因為它解決了一個家庭的困境,更因為它代表了一種社會治理理念的轉變——從“事后救火”走向“事前安頓”。
長期以來,對特殊困難家庭的監護幫扶多停留在“事后救濟”層面。往往是老人倒下了,街道居委才介入,由法院指定公職監護人。這種模式雖必要,卻難以充分尊重當事人的真實意愿,也容易引發財產糾紛和照護爭議。
張老伯的案例提供了一條新路。在他頭腦清醒時,政府主動跨前一步,通過意定監護、特殊需要信托、意愿清單等工具,幫他把未來的照護、醫療、財產安排得明明白白。這不是替老人做主,而是幫他給未來的自己做主,給他所要托付的親人做好安排。這種安排符合他的意愿,作為監護人是在幫他實現意愿,這樣才是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體現。
這套方案的精髓在于“分離”與“閉環”。管人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管人,意愿清單確定方向,監護人執行指令,信托賬戶支付費用,三環相扣,即便老人失智失能,系統仍能按他的意志運轉。
這不僅是一套技術方案,更是一種理念躍遷。“事前安頓”的價值,在于讓老人安心,也為基層減負——個案雖然耗時長,但一旦方案落地,未來的監護責任就有了清晰的路徑和分工,居委會不必再在突發危機中倉促上陣、疲于奔命。
老齡化加速到來。獨居老人、孤老、“老養殘”家庭、失獨父母……特殊群體的監護需求日益凸顯。張老伯的個案已催生出可復制、可推廣的體系:黃浦區發布了“三庫一圖”,瑞金二路街道設立了監護咨詢點,信托、公證開通了咨詢熱線。這意味著,這套模式正從“個案定制”走向“普惠服務”。
讓每一個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有尊嚴地老去,這既是個案的終點,也是制度的起點。
原標題:《從“事后救火”到“事前安頓”:一位81歲老人的監護破題之路》
欄目主編:張駿
本文作者:解放日報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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