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5月4日早晨,沈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值班室接到東陵分局的報告:“李相公社白李大隊47歲的男社員孫維禎于今晨3時左右被殺害,尸體扔進該村的小水庫里,請市局派人勘查現場……”
10分鐘后,沈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陳方奎帶著法醫李賢俊、徐功偉和兩名偵查員乘坐一輛北京212型吉普車沖出市局大院,往李相公社飛馳而去。直到中午的時候,吉普車在白李大隊村北的小水庫邊停下,東陵分局刑警隊的刑警和李相公社書記、革委會主任、公安特派員、治保主任都已經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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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12吉普車
現場已經被民兵封鎖起來,圍觀的人群都被隔離到小水庫周圍,死者孫維禎的尸體已經被撈了上來擺放在小水庫邊上,在尸體身邊有一個中年婦女和一個少女正在撕心裂肺的哭泣著,她們顯然是孫維禎的妻子和女兒。
陳方奎、李賢俊等人在警戒線外下了車后徒步走向水庫邊的尸體所在位置,沿途聽到了圍觀的群眾的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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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的民警所穿的是如圖所示的66式警服
“看,把人綁起來推進水里,還有個活?”
“看樣子像圖財害命,不然翻兜干什么!”
“唉!一條人命呀……孫維楨這回可完了,扔下老婆孩子……”
死者孫維禎的尸體仰面躺在小水庫邊,他衣著整齊,頭戴解放帽、雙手被反綁在身后,雙腳也被捆綁,外衣的衣兜和外褲的褲兜都被外翻出來,里面穿的線衣紐扣附近有新鮮的撕裂,看樣子是被人搜身、捆綁后丟進小水庫里的。
發現尸體的是白李大隊的兩位社員,他們表示:天還沒亮的時候他們途經小水庫時忽然聽見堤邊有人高呼“救命”,因為天還很黑,他們沒有膽子靠近,于是就一路小跑回到村里,找來大隊干部和民兵來到小水庫邊查看,發現孫維禎雙手雙腳都被捆綁著躺在離堤邊不遠的水里,眾人立即七手八腳的將他給撈了上來,但撈上來的時候孫維禎已經沒了呼吸,經赤腳醫生檢查后宣布:人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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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赤腳醫生
李賢俊隨即開始對孫維禎的尸體進行尸檢:口鼻腔有蕈形泡沫;嘴里有泥沙;牽動尸體嘴里就有水流出;皮膚呈蒼白色,起雞皮疙瘩,尸斑呈淡紅色,手掌和指甲縫里有泥沙,這些都符合生前落水的特征,說明孫維禎的確是溺死在水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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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勘察現場的民警
李賢俊隨后又對孫維禎尸體上的繩子捆綁方式和結扣方式進行了觀察,發現:死者的雙手連同軀干被同一根麻繩綁在一起,結扣在左上臂外側,捆綁后死者無法依靠自己的雙手夠到。捆綁上身的繩子扭成一團,當中伸出一條繩子到下身捆綁左右小腿,在小腿的外側結了一個死結。
在白李大隊的小學教室內,陳方奎副大隊長主持召開了案情分析會,與會人員暢所欲言,對孫維禎的死因進行討論。
討論開始,眾人首先統一了意見:孫維禎是生前入水、溺死水中。但是對孫維禎是死于自殺還是他殺有意見分歧,大部分人普遍認為是他殺,理由是雖然投水自殺者不乏將自己捆綁、墜石等案例,但孫維禎兩上肢捆綁的結扣在左上臂的外側,最后的結扣在左小腿的外側,他的雙手又倒背捆綁在后面,那兩個結扣是他自己的力量所不能完成的,一定是外力所為。另外他身上的衣兜和褲兜全部外翻,是典型的被搶劫跡象。再說如果是自殺的話孫維禎為何還要多此一舉喊“救命”呢?
更重要的是,從群眾走訪結果來看,孫維禎在之前的生活舉止正常,沒有任何自殺的思想動機。所以認定是他殺這一條非常有道理。
但負責尸檢的法醫李賢俊則說出了震驚四座的觀點:“死者不是他殺,也不是自殺。”
面對眾人驚訝和懷疑的目光,李賢俊慢條斯理地說出了自己的理由:
“死者身上沒有任何損傷。如果是被人捆綁他能不作一點掙扎嗎?當然他也可能受到了犯罪分子的威脅,但即便是被人威脅,身上也不可能沒有一點兒掙扎的跡象,現場上也沒有一點兒搏斗的痕跡是怎么也說不過去的。另外,我看繩子捆綁得比較整齊,不是匆匆忙忙綁的,看得出有充分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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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的李賢俊法醫(右)
說到這里立即有人提出疑問:“可是死者左上臂外側的那個結扣,還有小腿左側的最后一個結扣又怎么解釋呢?他自己在雙上肢被綁于身后的情況下,兩只手是夠不到那些結扣的。”
“這正是死者迷惑人們的地方,那兩個結扣他自己可以完成。”李賢俊非常淡定地喝了一大口水后繼續說:“那兩個結扣他自己是可以完成的。他先將繩子結成環形套扣套在頭上,然后借用身體的動作使它從上往下移動,移到胳膊肘那里。然后坐下來用繩子的另一頭捆雙腿,而那已被捆綁的雙臂仍然可以在小腿左側結扣。還有,他的兩只手腕上的繩子并不是緊緊地勒住,而是兩只手交叉著伸進比較松的繩套里,這也是自縛的一個特征。”
眼看著眾人的目光依然是將信將疑,于是陳方奎示意李賢俊給大家做個實驗。
李賢俊點點頭,然后讓人拿來一條麻繩,按照自己方才所說的做法一步一步地將自己的雙臂和雙腿捆綁了起來,其捆綁方式和結扣方式和死者身上的繩子捆綁方式完全一樣。
眾人看得目瞪口呆,表示開了眼了!
陳方奎副大隊長隨即給李賢俊法醫送上一記“神助攻”:“如果是他殺的話,都弄到繩子了干嘛不直接勒死后丟水庫里,這樣死者也出不了聲,干嘛要費那功夫把人捆起來呢?”
眾人紛紛點頭,有道理!
可是,否定了他殺的可能,死者又沒有自殺的動機,那么時年47歲、上有老下有小的孫維禎為什么會溺死在小水庫里?兩個社員聽到孫維禎喊“救命”又是怎么一回事?
陳方奎副大隊長命令手下的偵查員深入白李大隊,針對孫維禎的社會關系進行摸排,結果得知孫維禎在村里是有名的“熱心腸”,喜歡幫其他社員搞采買,賺“車馬費”獲利。孫維禎死前,村里有三戶人家委托他買木材,并已經將買木材的錢交給了孫維禎。當得知孫維禎的死訊后,這三家唉聲嘆氣,曾聚在一起討論“對策”,但也沒討論出什么結果。
于是,陳方奎副大隊長傳喚了這三家人,終于搞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這三家社員家辦喜事,要蓋新房需要一批木材。孫維禎得知后主動上門毛遂自薦,對他們表示:“我在市里有人,買木材容易,又好又便宜。”
三家社員大喜過望,總共交給了孫維禎350元的購木材款,孫維禎拍著胸脯表示:“等好消息吧”。
然而過了半個月都沒有半點音訊,三家社員沉不住氣,于案發前一天也就是5月3日下午找到孫維禎說:“沒有木材就把錢退回來!”
孫維禎卻依然拍著胸脯表示:“這事我已經聯系好了,明天就去沈陽開票。你們準備車吧,明早5點就出發!”
三家社員于是興沖沖地回家準備拉木材的車了,但沒想到第二天就得知孫維禎淹死在小水庫了。
“完了!他這人一死,我們向誰要錢去?”
“唉,當初真不該把錢交給他!”
孫維禎的妻子反映:“頭天吃完晚飯,當家的(指孫維禎)說:‘木材票開好了,明早我到大隊看車去……’今天不到3點,天還沒亮他就走了。”
“他走的時候帶錢了嗎?”陳方奎副大隊長問道——
“帶沒帶錢他沒講,我不知道……嗚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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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清點物證的民警
另一邊,徐功偉法醫也沒閑著,而是在反復驗看那條捆綁孫維禎的繩子,結果在繩子的一端的麻線中發現了一塊2寸來長的白布條,上面用鋼筆清晰的寫著:孫維禎的名字。經孫維禎的妻子和女兒辨認這繩子就是自家的繩子,布條上的字跡就是孫維禎的筆跡。
孫維禎的女兒說:“這是我爸爸寫的。前些日子放映隊來生產大隊放映電影,需要繩子拽銀幕,要借我家的繩子用。我爸爸怕把繩子弄混了,在里面夾進這么個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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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放映電影
所以,捆綁孫維禎的麻繩正是孫維禎自己家的。
另外在調查中還了解到:孫維禎還有一個非常不好的“愛好”——賭博,手中的閑錢基本就丟在賭桌上了,一個多星期前他接連輸掉了300多元,和他從三家社員手中拿到購買木材款正好是“前后腳”。結合他遲遲不能買到木材這一事實,說明購木材款已經被他輸在了賭桌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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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賭博
技術人員在復勘現場的時候,發現在小水庫堤岸到水邊的坡道上留有一道物體滾動留下的痕跡。
根據現有調查結果,李賢俊在分析會上點出了孫維禎的死因:“他想編造一個路劫案,這樣他就可以對那三家社員說:買木材的錢被人搶去了,木材買不成了,錢也不能退了。”
“可是他沒想到小水庫堤岸有坡度,天黑他看不清地面情況,再加上全身捆綁后行動很不靈活,腳一滑滾到水里去了,所以他才會大聲的呼救,但是這黑燈瞎火的又有誰來救他呢?結果弄巧成拙把自己的命給斷送了,也算是自食惡果,在小水庫堤岸到水邊的那道物體滾動的痕跡就是孫維禎在人世間‘走’過的最后一段路程。”
“所以,孫維禎既非他殺,也非自殺,而是死于意外。”
這個結論得到案情分析會現場的所有人的認可,在向社員們公布后,白李大隊的干部群眾以及孫維禎的家屬都表示信服。
在交給市局的結案報告上附著李賢俊和徐功偉共同簽署的法醫鑒定書:“孫維禎系自縛手、腳,溺水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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