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網絡謠言!
遼寧警方公布12起
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5月25日,遼寧省公安廳圍繞全省公安機關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工作成效,選取了12個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一是利用社會熱點炒作等方面
案例:李某貴編造“老太太偷櫻桃”謠言案
2025年6月,大連網民李某貴為博取流量、吸引關注,在互聯網發布視頻稱:“鄰居老太太到其家中偷櫻桃”,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討論,后接續發布“老人連續兩天到別人家院子摘櫻桃,被勸阻時還拿掃帚打樹的主人”,“偷櫻桃老人報案說犯心臟病”等話題,持續誤導大量網民。李某貴因發布不實信息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案例:劉某編造“不雅視頻”謠言案
2025年7月,沈陽網民劉某因被雇主辭退后心生不滿,在互聯網發布利用AI技術合成的雇主的不雅視頻并配以侮辱性文字,造成惡劣影響。劉某因發布不實信息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案例:李某閣等人編造“外賣騎手上吊自殺”謠言案
2026年3月,阜新網民李某閣、姚某騰為博取眼球在互聯平臺發布外賣騎手因差評上吊自殺的虛假信息。經核實,死者非外賣騎手。公安機關依法對該二人作出行政處罰。
二是利用災情、險情吸引流量方面
案例:巴某編造“交通事故”謠言案
2026年1月,沈陽網民巴某為博取流量,使用AI工具編寫發布沈陽渾南區1月1日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謠言,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案例:劉某嬌編造“燃氣爆炸”謠言案
2025年5月,大連網民劉某嬌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利用AI工具將舊聞進行修改,在互聯網發布帖文稱:“大連燃氣管道泄漏引發爆炸,事故致3人死亡、6人受傷”,造成當地居民恐慌。劉某嬌因發布不實信息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案例:王某鳳“暴雨滑坡”謠言案
2025年7月,大連網民王某鳳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互聯網發布視頻,配文稱莊河市暴雨造成山體滑坡,引發網民關注。王某鳳因發布不實信息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三是利用警情造謠方面
案例:李某編造虛假警情謠言案
2025年10月,葫蘆島網民李某為博取流量,在互聯網發布男子酒后將路過女子拖入玉米地進行強奸等虛假視頻。李某因發布不實信息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案例:田某編造“婚車使用警車開道”網絡謠言案
2025年10月,大連網民田某在短視頻平臺發布一段內容為“接親車隊疑似為警用摩托車”的視頻,并附帶文字稱“結婚婚車使用警車開道”,引發網民關注。經核實,該婚車非警務車輛,田某為博取眼球,故意發布不實信息,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案例:修某編造“大連王家橋發生割喉事件”網絡謠言案
2025年12月,大連網民修某利用AI軟件編輯“被割喉現場”虛假視頻,發布至短視頻平臺,并附帶文字稱“大連王家橋發生割喉事件”,引發公眾恐慌。經核實,該視頻內容為虛假信息,修某為博取眼球,故意發布不實信息,擾亂社會秩序,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四是侮辱英烈方面
案例:欒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
2025年8月,沈陽網民欒某為博取流量,在QQ群發布歪曲抹黑抗日戰爭事實言論。欒某因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公安機關依法對其刑事處罰。
五是涉企謠言方面
案例:劉某發布不實信息擾亂公共秩序案
2026年2月,大連網民劉某為博取流量,使用多個網絡賬號在短視頻平臺發布大連某能源有限公司“花錢買崗、中介分贓、裁員領補償”等不實信息,嚴重損害企業形象聲譽,引發員工恐慌。經核實,涉事公司運營正常。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案例:李某等8人發布不實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系列案
2026年3月,李某等8人為博取眼球,通過多個自媒體賬號在短視頻平臺發布關于“大連某集團入駐大連北站”不實信息,引發網民熱議。經核實,大連市某集團從未與大連北站簽訂任何進駐協議。公安機關依法對李某等8人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沈陽日報
樂享沈陽、沈報融媒編輯: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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