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我簽下人生第一份房貸合同。月供2329.92美元,其中1847.28美元是利息——超過80%。真正用來還本金的,不到21%。這個數字讓我愣了很久:這和"租房就是扔錢"的說法,差距也太大了。
貸款本身的成本就常被忽略。我的過戶費用占房價3%,合計12777.92美元。這還沒算每月必須支付的私人房貸保險(PMI),直到首付比例達到20%才能申請取消。取消后月供少了113.05美元,但房產稅和保險只漲不跌。目前我每月固定支出:房產稅515.50美元、保險111.17美元、托管賬戶差額31.36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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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把本金也當成"支出",這其實是個誤區。還本金只是資產形態的轉換:現金減少,債務等額減少,凈資產不變。但利息、稅費、保險是純粹的凈損失——和房租一樣,付出去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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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房時,巴爾的摩市中心一套帶海景的一居室公寓,租金和月供幾乎持平。如果只看"扔錢"這個標準,買房前幾年扔掉的利息,和租房沒本質區別。區別在于,買房還扔掉了過戶費、PMI、維修費(后文會繼續拆解)、以及房產流動性鎖死的機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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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聽到"租房是消費,買房是投資"時,建議先問對方:月供里多少是利息?過戶費占房價幾個點?持有五年的真實年化成本是多少?這三個數字,比任何口號都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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