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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和平憲法,是自民黨當局及政治家們自戰后以來就堅持不懈的“夙愿”,由于時局的限制,特別是在野黨、各群眾團體以及廣大民眾的強烈反對,使之修憲派們的企圖一直未能得逞。1991年,執政當局未經國會批準就派出自衛隊掃雷艇進入波斯灣,公然違反了不準海外派兵的憲法制約。接著,眾參兩院強行通過了PKO法案(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合作法案),日本軍人的身影開始出現在柬埔寨、盧旺達、莫桑比克等國家和地區,事實上造成日本憲法的空洞化。于是,修改憲法的聲浪再次喧囂在日本的政壇,邁出了修改憲法的切實步驟。
1998年7月,小淵惠三登臺組閣,為了把修改憲法的問題擺到國會的議事日程,他實施了“保保聯合”的政治體制,即以自民黨內的新保守派為核心,同小澤一郎的極右政黨自由黨以及中間偏右的公明黨聯合,將內閣中的革新勢力以及護憲派一舉清除,以圖順利地展開修憲的切實步驟,并以新保守主義的理念處理日本內政外交的一切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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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淵其人是竹下派的會長,又是自民黨靖國關系三個委員會中的活躍分子,還是一個改憲的積極派。
早在1993年1月,他在一次講演中就說道:
由于“保保聯合”體制的樹立,國會內主張護憲的社民黨(原社會黨)、共產黨的勢力大大削弱(兩黨眾參兩院議員總數僅為40人),而最大的在野黨民主黨,又是積極主張改憲的政黨,它的黨首鳩山由紀夫就多次表示:
正因為“保保聯合”體制控制著國會的決策杠桿,《日美安保新指針》及相關法案順利獲得國會的通過。不僅如此,1999年8月13日,國會又以壓倒多數的票數通過了《國歌國旗法》。這一法案意味著當年象征軍國主義侵略、殖民統治和殺戮奴役的“日之丸”、“君之代”得到了法律的認可,無異于為當年的侵略戰爭涂上一抹油彩,引起海內外的關注和日本國民的強烈反對。
以上幾項嚴重違反憲法原則的議案被順利通過,這在小淵內閣之前是絕無僅有的。也刺激了執政當局修憲的步伐。終于,2000年1月20日,修改憲法問題正式提交國會,盡管在討論中產生一些疑義或反對意見,但是,控制著絕對票數的“保保聯合”體制還是促使國會通過了成立眾參兩院憲法調查會的議案,其中,眾議院憲法調查會會長為原外務大臣山中條太郎,參議院的調查會長由村上正邦(自民黨議員會會長)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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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正邦十分興奮地說:
進入90年代以后,日本新國家主義思潮空前泛濫,修改憲法的聲浪此起彼伏,到了90年代后期,朝野上下主張改憲的輿論更是日盛一日。據《讀賣新聞》的問卷調查,眾參兩院的議員中竟有71%的議員贊成改憲,比1997年3月該新聞社調查時增加了11%。
另外,有54%的議員主張行使“集團自衛權”(即把日本綁在美國的戰車上,即使日本不受到攻擊,為了“集團”的安全和利益,也要行使“自衛權”)。在執政黨中,自民黨議員有80%之人贊成改憲(不久上升為95%),保守黨(由自由黨分化出來的執政黨)是100%贊成,執政黨之一的公明黨中有64%的議員贊成改憲(據1995年調查,該黨贊成改憲派為44%)。
在野黨的民主黨中,贊成和反對各為37%(后贊成派增加至65%)。小澤一郎的自由黨內則有93%贊成改憲。在野黨中,只有共產黨和社民黨反對改憲,其中,共產黨中有95%反對,社民黨則是100%反對。再從年齡段分析,30歲以下的人員贊成改憲者為80%;40~50歲之人為73%。說明年輕一代改憲踴躍。
關于改憲的具體步驟,按著國會憲法調查會的時間表預定,眾參兩院憲法調查會提出改憲報告書的時間預定為2005年,然后再用5年時間完成修改后憲法的正式實施。對于這個時間表,有49%的議員認為這個時間合適,有39%之人主張還應該提前,9%之人主張推遲。
從政黨別來分析,主張提前拿出調查報告書的議員中,保守黨有89%,自由黨78%。自民黨則有48%,另有51%之人認為2005年前拿出報告書合適。公明黨的主張是無論調查會何時提出報告書,應以2005年為前提,之后的5年(2010年前)一定要有結論(即提出具體實施案)。
綜合以上7個主要政黨的意見,主張在2005年前拿出報告書的為84%,外有66%的民主黨人士贊同。2003年8月,小泉在一次講話時再次強調,一定要在自民黨成立50周年前,即2005年11月前完成改憲,可見執政黨改憲心理之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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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黨一側,95%的社民黨人主張拖后,共產黨則認為,“完成報告書并非是調查會的目的”,所以,有95%之人未做回答。
2001年秋,《讀賣新聞》在對國會議員和各政黨進行調查的同時,分別對各界的知識階層和普通民眾就改憲問題進行了問卷調查,結果是:在知識階層中有58%之人贊成改憲,普通民眾中也有54%贊同修改憲法。也就是說,有一半以上的日本人贊同改憲。
對“關心修改憲法的什么內容?”回答是“放棄戰爭和自衛隊問題”的國會議員和知識階層均為87%,普通民眾則為34%。對這個問題,普通民眾中回答“環境問題”的占45%,回答“生存權和社會福祉問題”的為28%,“保護隱私權問題”為24%,“情報公開”(透明度)的為23%。可以看出,盡管有一半左右的國民贊同改憲,但是,他們大多關心的是與家庭或個人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
在媒體中,最積極的修憲派當屬《產經新聞》社,2002年11月3日,在憲法頒布實施56周年的日子里,《產經新聞》發表了一篇社論,題為《重新考慮國家和主權的好時機》。
小澤一郎曾任自民黨干事長,在幾屆內閣中擔任過重要職務,他雖非日本政壇的“巨無霸”人物,但能呼風喚雨、擅長縱橫捭闔,又在政壇上幾進幾出,是位可以同石原慎太郎“媲美”的有影響的鷹派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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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澤一郎屬于“新生代”政治家(1942年出生),從1969年出仕當選為眾議院議員,此后一直是自民黨的核心人物,1992年12月,小澤脫離自民黨,與羽田孜合組新派,造成自民黨戰后38年執政、“一黨獨大”的局面一朝傾覆。
這以后,小澤又組建新進黨、自由黨,時而與自民黨聯合執政;時而又同自民黨反目,另起爐灶。最后,他精心組建的自由黨也有26名議員棄他而去,另組保守黨,同自民黨聯手執政。1993年5月,小澤出版了一部《日本改造計劃》,提出“普通國家說”,全面闡述了他的修憲觀。
(一)所謂的“普通國家說”
小澤認為:
這里,小澤一是強調日本應盡的“國際貢獻”;二是認為日本還算不上一個“國際國家”,所以無法為“國際貢獻”承擔責任和發揮作用,而要成為“國際國家”的前提必須成為“普通國家”。所以,小澤就他的“普通國家說”進一步做了解說,他主張,“普通國家”必須具備兩個要素。
第一要素是:把國際社會事務當作自己的責任理所當然的進行。
特別是安全保障問題,不能再回到海灣戰爭和PKO法案(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合作法案)時的爭論,以憲法和法律制度為借口,自以為是的強詞奪理,不過是設法回避國際協調責任和作用,比起其他國家,日本更應該站在為世界和平和安定作貢獻的立場上,決不能把安全保障從國際貢獻的領域里排除,從這個角度冷靜地考慮,在安全保障方面為了付出能夠符合自己(地位)的貢獻,必須整頓體制,這同軍國主義化和軍事大國化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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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素是:作為人類共同的課題,如地球環境保護,以及各國在努力創造國民安定富裕生活方面,盡日本的最大努力予以協力。
上面的一席話,涉及到了小澤“普通國家說”的實質,這就是打著“國際貢獻”的幌子,鼓吹修改憲法,再不能像海灣戰爭時期以及出臺PKO法案時“以憲法和法律制度為借口”,“把安全保障從國際貢獻的領域里排除”。可見,小澤的“國際貢獻”并不由衷,“軍事貢獻論”才是他的“普通國家說”的真諦。
(二)散布“中國威脅論”
小澤作為日本鷹派政治家的代表人物,對中國改革開放后取得的長足發展很不是滋味,總是時常搞出一些“動靜”來危言聳聽。在《日本改造計劃》中,他就把“中國威脅論”拋了出來。
他在書中說:
朝鮮半島現在對日本過去的殖民地支配還怨恨甚深,阻礙著日韓、日朝關系的正常化。
所以,他主張:
由于日本社會各界不斷掀起美化戰爭、否定戰爭責任的翻案歪風,中國、韓國等亞洲國家對其進行了批判。小澤對此指責中國的批判是來源于“霸權主義”,“是做給中國人民看的”。
他說:
(三)小澤的改憲方案
小澤一再主張自衛隊要從“專守防衛戰略”轉移到“開創和平戰略”,為此:
對憲法第九條,小澤的本意當然是全面刪除,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他先是以“釋憲”的方式竭力為自衛隊開出海外制造“依據”。
他稱:
不過,他對自己的“釋憲”也有些心虛,所以也索性提出了一個改憲主張,即,在憲法第九條(計有兩項,即日本放棄交戰權,不保持戰力、不以武力手段解決國際糾紛的內容)的后面再加上第三項,他所擬的內容是:
雖然他在這里打出了國聯的幌子,但是,如果這一條成立,第九條的前兩項內容也就等于虛設,變得毫無意義了。除對憲法第九條另加一個“第三項”外,小澤還提出一個方案,這就是單獨制定一個《保障和平安全基本法》,在該《基本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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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澤對憲法第九條的修改意見。
他鼓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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