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縣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案
2026年2月11日,冠縣執法人員對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冠縣分公司(淘寶閃購冠縣實際運營機構)開展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查實該公司未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未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未與入網餐飲商戶簽訂食品安全協議,也未依規開展入網商戶抽查監測。后續督促整改后,3月24日復查發現其逾期拒不整改,原有問題仍未落實,且新增多項違規行為。該行為違反《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五條之規定,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之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的行政處罰。
高唐縣某入網餐飲服務單位提供虛假信息案
2026年4月20日,高唐縣執法人員根據檢查計劃,至某入網餐飲服務單位在美團平臺上的證照地址開展現場檢查,現場發現其平臺登記注冊地址已無此店鋪。經查,當事人于2026年1月搬遷地址后,未按要求注銷證照,繼續使用該資質開展網絡經營,實際出餐地址為另一主體。當事人提供虛假信息開展入網餐飲服務的行為涉嫌違反《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中的有關規定,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聊城市茌平區某烤肉店涉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未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案
2026年3月31日,茌平區執法人員根據網絡餐飲專項檢查安排,對轄區某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現場檢查,現場發現該店經營的牛肋條(生產日期2024年11月1日、保質期2025年10月31日)已超過保質期。當日,聊城市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店未銷售的26袋牛肋條予以扣押,當事人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未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及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冠縣某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聘用無健康證明從業人員從事入口食品工作案
2026年4月27日,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某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經查,該店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未取得有效健康證明。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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