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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為進一步規范網絡餐飲服務、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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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拿外賣先看這個封簽
打開外賣后發現餐品分量不足、菜品缺失;不法人員拆開餐品投放異物,借機惡意索賠;配送途中雨水、蚊蟲、灰塵侵入包裝污染餐食……數據顯示,我國網上外賣用戶規模已達5.45億人,龐大的消費體量下,怎樣保證外賣用餐安全始終備受關注。
《規定》明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對餐飲食品進行包裝、封口,并保證封口開啟后無法復原,防止餐飲食品在配送過程中受到污染。
《規定》實施后,查驗封簽將成為收餐時不可缺少的環節。外賣封簽是辨別餐品是否被拆動、污染的重要憑證,也是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有力依據。
不過,要是封簽破損,該怎么辦?
“收到餐品后,首先查看是否貼有完整的食安封簽,確認封簽完好無損。如發現未使用食安封簽或封簽破損,可當場拒收并留存照片證據,通過平臺客服或12315熱線維權。”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提醒,消費者下單前可留意商家資質信息,以及“明廚亮灶”等標識,取餐后及時食用,避免長時間存放。
“不同成因的問題,對應的追責主體與處罰標準也有所區別。”泰和泰(哈爾濱)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帥表示,若問題源于商家未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容器、餐具或包裝材料,消費者應優先向商家追責,平臺需向消費者提供商家的真實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若商家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如果問題發生在配送流程中,消費者可選擇向平臺或商家追責,監管部門也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涉事責任方作出相應處罰。
違規重罰!“幽靈外賣”藏不住了
“幽靈外賣”也一直是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痛點。此次《規定》直擊“幽靈外賣”痛點,對外賣平臺和商家也提出了嚴格要求。明確提出,外賣平臺應對外賣商家“實地核查”,不能“僅作形式審查”。
《規定》還要求外賣平臺將外賣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經營資質信息與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掌握的數據進行核驗比對,核驗不符的不得為其提供平臺服務。
另外,《規定》 要求外賣平臺應當至少每六個月對外賣商家登記的實際經營地址、經營資質等信息核驗更新一次,保證上述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
若是網店名稱與實體招牌不同怎么辦?《規定》明確,外賣網店名稱必須與實體經營門面招牌名稱保持一致。
外賣網店必須在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展示經營資質、實體經營門面照片、實際經營地址等核心信息,或設置清晰的信息鏈接標識。為解決“假地址”問題,實際經營地址必須與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經營場所一致。
《規定》提出,專門從事外賣服務、不提供堂食的外賣商家必須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識,且外賣平臺需將該標識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頁面。
為了讓“加工過程”不再霧里看花,《規定》還倡導外賣商家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方式,向社會公開餐食加工制作過程。
明確“無堂食”標識,這對不同商家意味著什么?
對于有堂食的商家,新規要求網店名稱與實體門面一致,主頁面展示經營資質、實體門面照片、實際地址。消費者看了放心,這是吸引客人的加分項。
無堂食外賣店需按規定標注“無堂食”,監管跟上了,信息透明了,讓消費者知道它們是合規、干凈的純外賣店,這些店也有機會憑借成本優勢,為消費者提供高性價比的選擇。
為了讓外賣“信息公示”不再可有可無,《規定》要求,外賣平臺要對未按規定公示信息、公示信息虛假或不準確等行為的外賣商家及時進行處置。
《規定》還大幅提升了平臺、商戶的違法違規處罰力度,罰款最高可達20萬元。如平臺主要負責人故意違法、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還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對個人處以一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來源 | 新華網、央視新聞客戶端、經濟日報、北京日報客戶端
編輯 | 李楊詩宇
責編 |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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