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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聞記者 | 張倩楠 界面新聞編輯 | 劉海川
“跑了好多年外賣那個老張,前幾天剛滿60歲,平臺把他的號封了。送完最后幾單,他蹲在路邊很久,誰問他都不吭聲。”外賣騎手李亞鵬告訴界面新聞,外賣平臺都有年齡限制,到了規定年齡就得離職。
此前外賣平臺對年齡設置作出回應稱,“限制年齡是出于對騎手安全的考慮。”這份“婉拒”背后,隱藏著多扇對超齡勞動者關閉的求職大門。企業忌憚用工風險,大齡人群不僅工作難尋,維權之路也舉步維艱。
如今,轉機已然到來,新政重磅出臺。2026年5月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5部門聯合出臺《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超齡勞動者是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仍在就業的勞動者。” 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教授,中國人口學會副會長宋健向界面新聞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法定最低就業年齡為16周歲,并沒有對年齡上限的強制規定。通常認為的勞動者上限年齡一般與退休制度相關聯。
隨著中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不斷延長、老齡化進程逐漸加速,越來越多的勞動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仍在就業,對超齡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障日益變得重要且緊迫。
書面用工協議成為“必選項”,填補超齡勞動者保障空白
“長期以來,我國用工法律一直是勞動關系、勞務關系二元格局,邊界固化、保護兩極分化。”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保全向界面新聞介紹,《暫行規定》最大的制度突破,就是打破二元結構,增設“超齡特殊用工關系”第三類規制模式,專門針對超齡群體實行“底線式、精準化”特殊保護,填補了全國性專項立法空白。
具體而言,一是工傷保障空白,首次將超齡用工納入工傷認定體系,企業單獨參保、個人不繳費;二是最低工資保障空白,明確超齡勞動者正常勞動適用最低工資標準;三是工時與加班權益空白,法定工時、加班薪酬規則正式適用于超齡用工;四是維權渠道空白,將超齡用工糾紛4項基本權益爭議納入勞動監察、勞動仲裁管轄,不再僅限民事訴訟。
界面新聞注意到,《暫行規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超齡勞動者訂立書面用工協議”,而非常規勞動合同。楊保全介紹,這是考慮到主體資格、法律體系、實操落地三重硬性限制,并非降低保護標準,而是適配特殊主體的合規優化設計。
楊保全介紹,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法定退休年齡后,勞動合同法定終止,不再具備勞動關系主體資格,強行納入勞動合同體系屬于法律適用沖突。常規勞動關系綁定五險強制繳納,但超齡人員無法參保養老、失業、生育保險,會出現“法律要求繳費、系統無法參保”的制度矛盾,無法落地。
兩類用工主體權責如何區分?楊保全介紹,適齡勞動者必須簽勞動合同,企業未簽需支付二倍工資、承擔經濟補償等全部法定責任;而超齡用工采用專屬用工協議模式,剝離雙倍工資、經濟補償、公積金等非核心懲罰性責任,僅鎖定工資、工傷、工時、勞動安全四大底線權益。既保障勞動者基本生存權益,又避免小微企業用工成本過高、倒逼裁員,兼顧民生與就業穩定。
現實中大量小微企業保潔、保安、后廚等崗位聘用超齡勞動者,卻并未簽訂書面用工協議。楊保全表示,對于新規覆蓋的超齡勞動者,雙方不成立勞動關系,不適用二倍工資、經濟補償、社保繳納、年休假等勞動關系專屬責任。但新規已明確將書面用工協議設為強制性法定義務,企業不簽絕非“無責”,屬于明確的行政違法行為。
對于企業而言,超齡崗位未簽書面協議將面臨行政監管處罰,人社部門可直接責令企業限期整改,逾期不改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未按規定參保工傷保險、未落實最低工資、未支付加班費的,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傷保險條例》追責、追繳并處罰。
企業必須兜底最低工資待遇,超齡勞動者維權渠道清晰、低成本、全覆蓋
《暫行規定》圍繞勞動報酬作出明確規定,其中第十一條表明,超齡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正常勞動”如何界定?楊保全告訴界面新聞,這是指勞動者在約定工時內,正常出勤、無曠工怠工、無違紀失職,保質保量完成崗位工作。簡單說,員工依規履職,企業就必須兜底最低工資待遇。
現實中超齡勞動者日結模式較為常見,楊保全表示,日結工資合規,但折算后日薪不得低于法定標準,不能以日結、計件、臨時工名義壓低薪資。薪資核算有統一的實操標準,全國統一月計薪天數21.75天,日工資=月最低工資標準÷21.75。只要勞動者當月正常履職、提供正常勞動,全勤薪資折算后低于當地最低工資,則認定用人單位違法。
楊保全強調,企業通過縮短工時、拆分崗位、虛低底薪、壓低計件單價等方式惡意降薪,屬于規避法律的違法行為。針對企業變相規避問題,監管和司法需采取穿透式審查。
此外,新規明確最低工資、按月足額發薪的法定底線,納入人社常態化監管,拖欠、克扣薪資可責令補發并加付賠償金。新規還明確超齡用工適用法定工時,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確需加班的,嚴格按法定倍數支付加班費,爭議納入勞動爭議處理。
楊保全表示,《暫行規定》實施后,超齡勞動者維權渠道清晰、低成本、全覆蓋。最快最便捷的方法是12333勞動監察投訴,人社部門主動核查整改;還可采取免費勞動仲裁,適配工資、工傷、加班費、用工協議各類爭議,舉證責任倒置,大幅降低維權難度;最后是司法訴訟兜底,對仲裁結果不服可起訴,完整保障合法權益。
激活老年人力資源還需多措并舉
“從超齡勞動者的角度看,《暫行規定》要求企業必須為提供正常勞動的超齡勞動者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而且能獲得包括部分社會保險在內的勞動權益保障,這將激發老年人繼續工作的動力,尤其是低齡健康老年人。” 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老齡金融分會理事、清華大學博士妥宏武告訴界面新聞,新規允許企業在與超齡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為其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這將激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滿最低繳費年限的職工繼續工作的動力。
妥宏武認為,從單位的角度看,《暫行規定》實際上建立了社會化的超齡勞動者權益保護,相當于將雇傭超齡勞動者的風險分攤到了全社會。例如,以前大部分地區的超齡勞動者是無法參加工傷保險,出現了工傷只能是由企業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現在超齡勞動者必須參加工傷保險,這將降低企業雇傭超齡勞動者的風險成本。
同時,妥宏武指出,從實踐看,超齡勞動者或者老年就業缺少供給和需求的對接機制,企業雇傭超齡勞動者的意愿較低。未來可以由政府部門建立超齡老年人就業服務機制,幫助其與有需求的企業對接,同時實施一定的激勵措施,鼓勵企業雇傭超齡勞動者。
“從整個社會的認知看,大家都要認識到超齡勞動者繼續工作是提高老年人社會參與的一種途徑,即可以實現自身價值,也可以增加老年人的養老財富積累;允許有意愿的老年人繼續工作并獲得一定的權益保障也是老年友好社會建設的一部分。” 妥宏武說。
宋健向界面新聞表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需要多策并舉。作為國家老齡工作核心目標的“六個老有”中,“老有所為”是指老年人用知識技能繼續為社會做貢獻,由此帶動“老有所教、老有所學”,并且更好實現“老有所樂”,前提則是考慮老年人身心特點的“老有所養、老有所醫”。
因此,完善超齡勞動者的就業保障體系,不僅要保障其與其他年齡勞動者同樣的合法權益,也要結合老齡工作核心目標,在尊重老年人就業意愿的同時,完善制度體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愉快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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