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嵩縣農商行原支行行長李某,利用職務便利虛構材料騙貸1640萬元,致使銀行遭受巨額損失,更讓農村殘疾困難戶無辜背債,后續涉事信貸員被刑事立案,系列糾紛持續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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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嵩縣公安局對信貸員楊某松等人涉嫌違法發放貸款一案進行立案偵查。受訪者供圖
法院判決顯示,2015年至2020年,李某任職嵩縣農商行何村支行期間,為維系自有公司經營,借外甥女名義掌控企業,通過虛構貸款用途、偽造購銷合同等方式,以多名普通民眾及空殼公司名義辦理五筆貸款。他通過“換據續貸”“借新還舊”方式長期占用資金,直至無力還款案發,最終因騙貸罪獲刑三年十個月。
此案最令人唏噓的是,一名身患疾病、家人殘疾的農村困難戶,被李某冒用身份貸款120萬元,還被迫為500萬元貸款提供擔保。諸多擔保人表示,自己僅被哄騙簽字,對高額貸款實情一無所知,部分擔保簽名甚至系偽造。
案件暴露銀行風控徹底流于形式。涉事信貸員明知實際用款人為李某,未開展實地核查,偽造擔保人收入、房產信息,違規審批放貸。2026年初,涉事信貸員因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罪被立案偵查,此前900萬元貸款的民事判決也被中院撤銷,待刑事結果落地后再重審。業內專家表示,縣域農商行人情風控、監管缺位問題,是此類騙貸窩案頻發的核心原因。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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