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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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曉帆
放學時分的中小學校門口,總會有無數家長駐足等候,迎接結束一天課業的孩子。然而,據媒體報道,不少校園門口時常被煙霧繚繞的“游煙”所包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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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煙是指吸煙者一邊走在路上、一邊吸煙而產生的二手煙霧。一些家長在等候時,隨手點燃香煙排解無聊,飄散的煙氣四處蔓延,一些下課放學的學生便被迫吸入了“二手煙”。
從媒體報道中可以看到,這一現象也引發了家長群體的熱烈爭議:有人對此早已習以為常,有人嚴厲譴責此類不文明行為,更有不少人直指公共監管的缺位。
事實上,校門口禁煙有著明確的法律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清晰規定,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吸煙、飲酒。各地也相繼出臺控煙條例,劃定校園周邊嚴控區域。既然法理紅線早已劃清,為何小小的校門口,依舊淪為“游煙”的“重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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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現有法規多聚焦于校園室內禁煙,對于校門口室外等候區、周邊步道等外延區域,是否屬于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區,是否屬于禁煙范圍邊界,并未作出明確界定,這便讓不少吸煙者難以建立“室外吸煙也算違規”的概念。另一方面,執法落地難度大,上下學期間,人流密集、人員流動零散,家長大多接完孩子便駕車離去,執法人員難以及時勸阻、固定證據,香煙燃盡便無跡可尋,取證難、追責難成為常態。同時,學校并無約束、處罰家長的權限,僅能開展口頭倡導,而軟性勸導難以約束家長行為。
這一現象并非校園門口獨有。不少人都在室外排隊區、人行道、路口等候區等公共開放區域,被迫吸到過二手煙。而近年來,餐廳、景區、高鐵站等多地頻發公共吸煙糾紛,勸阻者反被辱罵的事件屢見不鮮,而爭議的核心始終圍繞吸煙的自由與邊界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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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吸煙的人擁有自主選擇的權利,但途經的人沒有任何拒絕、躲避的余地,只能被動承受煙氣侵害。而對于未成年人來說,相較于身體上的隱性傷害,更值得警惕的,是精神層面的影響。校門口是校園的延伸,家長是孩子最直觀的榜樣,當眾吸煙的行為,會讓孩子模糊公共文明邊界,誤以為在公共場所吸煙無傷大雅,弱化對煙草危害的認知,甚至滋生模仿心理。
如何讓孩子們遠離“游煙”?有人建議設置專門吸煙點,有人呼吁加大處罰力度,也有人認為關鍵在于家長自覺。而現實是,單靠某一方的努力,很難徹底解決問題,還需要學校、家長、社會形成合力。各方同向發力,才能更好地堵住校門口的控煙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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