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星火·薪火
2026年5月29日,張家港保稅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副主任湯建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25年10月,張家港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二級巡視員徐仲高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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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仲高,曾任張家港市副市長,張家港市委常委、張家港保稅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張家港市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等職。
2017年,徐仲高任張家港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后明確為二級巡視員,2021年卸任,直至被查。
2024年4月,張家港保稅區城鄉發展局拆遷安置辦公室原副主任張良被查。
2024年2月,張家港保稅區城鄉發展局原二級主任科員周士華被查。值得一提的是,周士華于2023年8月退休,被查時已退休半年。
2023年4月,張家港保稅區規劃建設局原二級主任科員徐群被查。
徐群,1968年7月出生,張家港市楊舍鎮人,大學學歷,1989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張家港市建筑業管理處總工
經查,徐群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利用職權為個人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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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張家港保稅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副主任許劍波被查。
經查,許劍波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出借國有資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2022年5月,張家港保稅區科技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吳建龍被查。
2021年12月,張家港市監委對張家港保稅區現代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吳粟千、副總經理李忠輝、業務一部經理姜斌嚴重違法問題進行政務立案調查。
經查,吳粟千、李忠輝、姜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均涉嫌瀆職犯罪。
2014年7月17日,張家港保稅區規劃建設局原副局長沙學勝被查,于2015年4月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并處沒收財產90萬元。
2013年以來,江蘇省檢察機關對保外就醫的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類罪犯”組織復查,逐人見面、重新體檢,監督糾正了違法問題100件,徐國健、陳耀南、胡劍鵬、周秀德等4名廳級及以上干部被督促收監執行。
2016年12月,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華在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上報告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情況,披露了上述信息。
被點名的4名廳級及以上官員,分別是原江蘇省省委常委、組織部長徐國健,原江蘇省徐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陳耀南,原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管委會主任胡劍鵬,原江蘇省供銷合作總社主任周秀德。
其中,胡劍鵬被查時擔任張家港保稅區管委會主任(副廳級)。2002年7月11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胡劍鵬貪污408萬元、受賄74萬余元,判處無期徒刑。公開信息顯示,胡劍鵬因服刑后有悔改表現,于2004年、2007年、2009年獲得減刑。
2010年10月8日,江蘇省監獄管理局作出決定,對胡劍鵬暫予監外執行。2014年9月29日,胡劍鵬又被收監。2016年9月,胡劍鵬獲得第四次減刑,刑期至2020年2月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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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一些歷史需要被記憶,總有一些情懷需要被喚醒
敢為蒼生說人話,位卑未敢忘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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