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內蒙古呼和浩特,有一位患者家屬在一家醫保定點藥店買了一盒治療血小板減少的藥,結果發現同樣廠家、同樣規格的藥,在別的地方只賣不到一百塊錢,而他卻花了近4000塊,價差竟然接近40倍。
這位患者家屬買的藥叫馬來酸阿伐曲泊帕片,商品名晴安欣,一盒10片裝。他是在呼和浩特的京遠大藥房買的,這家藥房還是醫保定點單位。當時他花了3960元買下了這盒藥。可事后他才發現,同一廠家生產的、完全一樣規格的這款藥,在全國很多地方的藥店以及線上平臺,售價都只有一百元左右,最便宜的只要8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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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款藥其實早就納入了國家藥品集中采購。它是第十一批國家集采的中選品種,今年2月份就已經在全國落地執行了。集采后的中選價格只有49元到89.99元,和原來四千多元的原價相比,降幅超過了98%。也就是說,國家花了這么大的力氣搞集采就是為了把藥價打下來,讓老百姓能吃得起藥,可這位患者家屬卻還是花了原價買了這盒藥。
涉事的京遠大藥房他們一開始說,“沒有收到調價通知”。但后來經過調查發現,藥品的渠道商早在今年3月份就已經向各個終端藥店下發了調價通知單。這就說明藥店的這個借口根本站不住腳。
這件事曝光之后,大家最關心的就是監管部門會怎么處理。可當地12315和12345熱線的回應,卻讓很多人感到失望。他們說,這款藥現在屬于市場調節價藥品,只要藥店明碼標價了就不算違法。對于這近40倍的巨大價差他們也承認不太正常,但同時表示沒有處罰依據。
不過,國家醫保局的態度卻非常明確。國家醫保局早就規定,醫保定點藥店不得設置陰陽價格,也不得以顯著高于主流渠道的價格銷售藥品。這就出現了一個很尷尬的局面:國家層面有明確要求,但到了地方執行層面卻因為缺乏具體的處罰標準和量化依據導致監管部門束手無策。
藥品是特殊商品,它關系到每一個人的生命健康。國家搞藥品集中采購,目的就是為了減輕老百姓的用藥負擔,讓更多人能吃得起藥、看得起病。任何把藥品當成牟取暴利工具的行為都是在損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是在挑戰國家政策的底線。
希望相關監管部門能夠盡快行動起來,完善制度,堵住漏洞,加大執法力度,讓集采的紅利真正落到每一個患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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