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 記者 陳全】5月28日,記者從教育部獲悉,為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部署,根據《評比表彰和創建示范活動管理辦法》和《教學成果獎勵條例》,教育部決定開展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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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教育部網站
國家教學成果獎是國家設立的教育教學研究和實踐領域最高獎,每四年評審一次。據了解,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包括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4個大類。基礎教育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包括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包括高等教育階段的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其他類型的教育根據其所實施的教育層次,申報相應的教學成果獎。
其中,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分別設置特等獎2項、一等獎70項、二等獎500項,高等教育(研究生)設置特等獎1項、一等獎35項、二等獎248項,總計2000項,授予相應的證書、獎章和獎金。堅持標準、質量第一、寧缺毋濫,各個等級獎項可有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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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教育部特別指出,評審工作要堅持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根本,聚焦教育教學改革重點難點問題,突出成果的獨創性、新穎性、實用性,凝練人才培養中國經驗;要堅持向一線傾斜,突出教育教學實踐導向,鼓勵一線教師、基層學校及行業企業深度參與成果培育與申報,避免行政化傾向;要堅持分類評價,結合不同教育類別、不同辦學層次的發展定位,科學合理設置成果評審標準,推動各級各類教育特色發展、協調發展。
此外,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推薦單位要做好對推薦成果完成人的資格審查,做好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表現雙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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