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在長沙開了家水果店,今年五月初賣出一個榴蓮,價格是一百九十元,買家收到貨后說味道不好,拒絕付款,程某向警方報案,警察調查發現買家是故意不付錢,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實施行政拘留,這件事本來快要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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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到第三天,買家的哥哥在社交平臺連發幾條消息,直接點名程某,揚言敢立案就滅他全家,還把程某的店鋪地址和家人照片都貼了出來,警察查證賬號實名是那哥哥本人,IP顯示在湖北孝感,事情過去快一個月了,沒聽說他被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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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發出恐嚇的時候,央視《新聞1+1》節目剛剛把這件事說成是惡意碰瓷,他明明知道這么做不對,卻還是做了出來,根據刑法第293條的規定,多次威脅別人、情節嚴重的話,就能構成尋釁滋事罪,去年全國有過17起類似的案件,商家被恐嚇后報了警,但最終走刑事程序的只有3件,平均拖延了將近三個月,平臺舉報了,警察也接了案子,可中間卡住了,誰都不往前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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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平臺那邊更安靜,他們2025年改了規定,退款只要半分鐘,用戶不用提供說明就能拿回錢,中小商家因為這個每月收入少了大約一成,程某之前就向平臺反映過那位買家的情況,說她從2024年開始已經三次這樣不守信用,但平臺既沒做標記也沒提醒,后來程某還收到威脅信息,平臺那個“商家緊急保護通道”也一直沒啟動,這個功能明明在2024年就已經推出,卻始終沒有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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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堅持要報警,但大多數商戶遇到這種事,寧愿賠點錢把事情壓下去,數據顯示有87%的商家選擇忍氣吞聲,不是他們不害怕,是擔心事情鬧大更麻煩,現在公安機關處理網絡恐嚇,一般都當作治安案件,理由是對方沒有真正動手,也沒有造成實際傷害,今年一季度這類案件的刑拘人數比去年減少19%,但相關投訴反而增加42%,法律講究實際結果,可光是受到威脅就足夠讓人整夜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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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背后有個怪現象,有些人覺得鬧得兇就有理,尤其在有些地方,職業索賠人靠著反復投訴和威脅來賺錢,反而被當成能人,有家長跟孩子說別太老實會吃虧,法律在他們眼里就像墻上貼的標語,看著挺正,真要用的時候好像不太靈。
程某的店還在開著,他沒關掉店鋪,也沒刪除社交賬號,他說自己不是想要多少錢,只是想知道守規矩的人到底能不能找到出路,他手機里還存著那幾條威脅的截圖沒有刪掉,警察只說正在調查,平臺回復已記錄,可沒人告訴他接下來該找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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