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通知,自今年6月5日起,在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以及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14個核心區域,全面推行合法穩定就業和居住落戶政策,原《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同步廢止,新政有效期至202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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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政最大的變化,就是徹底取消了原來積分落戶“滿100分方可申請”的門檻,也將原來要求“同時繳納養老+醫療保險滿3年”的社保條件,簡化為僅需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3年,申請人只要持有新政適用區域內有效期居住證,滿足社保要求就可以提交申請,不僅減輕了靈活就業、新業態從業者的參保負擔,也讓更多普通勞動者能直接申請落戶,大大拓寬了政策的覆蓋范圍。
落戶地址也匹配了不同人群的實際情況: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成都擁有合法穩定住所,涵蓋備案交付的商品住房、公租房、單位產權住房、安置房、人才公寓、農村房屋等多種類型,可直接落戶該住所地址,符合投靠條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還可隨遷;如果沒有合法穩定住所,申請人可落戶到居住證登記地址的公共集體戶。
辦理流程同樣做了大幅精簡,原來需要16個部門交叉審核,現在僅保留公安、人社、住建、規劃和自然資源4個核心部門,辦理時限也從原來的15個工作日壓縮為當場辦結,材料審核通過即可直接完成戶口遷移登記。申請人可選擇線下前往對應區域的公安辦證中心辦理,也可通過“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服務號線上提交申請。
為保障政策平穩過渡,原居住證積分系統將運行維護至今年6月底,今年6月5日前已經提交積分落戶申請尚未辦結的,仍按原政策審核辦理,審核未通過的申請人也可以按照新政策重新提交申請,原有申請者權益不受任何影響。目前成都東部新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等9個縣(市)仍按原戶籍政策執行,不受本次調整影響。(趙蝶)
編輯:趙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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