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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孔先生購買的電視機存在漏液情況,開機后呈現藍屏狀態。 記者 帥瑩 賀麗華 攝
本報訊 (記者 帥瑩 賀麗華)“購買電視機花費2000多元,一天沒看又要花2000多元維修。”近日,市民孔先生向記者反映,稱其在南環路小米之家購買了一臺75英寸的樣機電視機,沒承想剛安裝好,就發現屏幕漏液。對此,商家表示,該問題屬于人為損壞,不在保修范圍內,需要客戶自行維修。面對高額的維修費,孔先生感到十分無奈。
孔先生告訴記者,4月29日,他到小米之家選購電視機。考慮到只是臨時過渡使用,便計劃購買一臺價格劃算的樣機。“當時我看中了店里展示的一臺75英寸的電視機,優惠后價格為2635元。”孔先生說,店員告訴他,樣機和新機一樣享受質量保障,只不過不提供配送服務,需要自提。“印象里買這種大型家電,商家都會配送到家,但我當時想著,也許因為是樣機,價格便宜一些,所以才沒有該項服務。”確認購買后,當天孔先生便自己聯系了送貨車輛,將電視機運回家中。可沒想到的是,他剛將安裝好的電視機打開,就看到屏幕右側有一塊區域起泡發白。
發現問題后,孔先生立即找到商家。售后人員檢查后表示,該問題屬于人為因素導致的漏液,不在質保范圍內。孔先生向專業維修家電的人員咨詢得知,這種情況的維修費需要2000多元,“從店鋪到我家的距離并不遠,電視機是送貨人員和店員一起搬到車上的,卸貨后,我和家人將其運回家中時也是小心翼翼,并沒有磕碰。現在要我承擔維修費用,我覺得并不合理。”
隨后,記者來到孔先生購買電視機的門店。店里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客戶購買新機,會由他們負責配送,而樣機就需要客戶自提,他們只提供付費安裝服務,這是店鋪的規定。“孔先生在購買樣機前,我們明確告知了這一點,并且在店內也進行了操作展示,電視機在離店時并沒有任何質量問題。”
孔先生說,由于溝通未果,他也將該情況反映給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但由于商家拒絕調解,此事便僵持到現在。“現在回想起來,商家提出的‘自提’規定,不知是不是在規避責任。”更令孔先生頭疼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先漏液的地方不斷擴大,現在再打開電視機,已經呈現藍屏狀態,無法正常使用。
隨后,記者就該情況咨詢了江蘇萬善律師事務所,律師丁斌介紹,消費者在購買家電后,商家是否要承擔配送義務,取決于雙方的約定。“若約定送貨上門,則商家必須履行;若約定客戶自取,則無需送貨。”而對于目前電視機存在的問題,丁斌表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及《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家電若存在性能故障,自交付之日起7日內可依法退貨,15日內可換貨或修理,而商品的質保期自安裝、交付完成時起算,“若售后人員稱是‘人為損壞’,舉證責任在商家,其需提供檢測報告或合理依據。消費者可要求共同委托第三方鑒定,或向12315、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
責任編輯:吳淋淋
《丹陽新聞網》原文鏈接:
https://www.dy001.cn/2026/0522/2302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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