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
范曉輝律師畢業于北京交通大學法學本科,執業超14年,現任福建奧廣律師事務所主任。擅長刑事辯護、民商事糾紛,處理過上千件案件。他憑借扎實理論、豐富經驗和嚴謹風格,能精準把控焦點,破難題、促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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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糾紛的世界里,當事人常常陷入困惑。民間借貸糾紛中,面對“夫妻共同債務”的爭議,很多人不知如何應對,擔心訴訟陷入復雜泥潭;離婚糾紛里,多次起訴未離成,還面臨被告下落不明的難題,當事人不知怎樣才能解脫;離婚后財產糾紛中,一審判決不利,關鍵財產未認定,當事人也不知該如何爭取權益。
以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為例,2015年3月25日,被告林XX因資金周轉,向原告陳XX借款10萬元,約定月利率1.2%。陳XX通過銀行轉賬支付了本金,林XX起初能按期付利息,但未還本金。截至2018年1月,林XX支付了相應利息,2月僅支付400元,尚欠800元。2018年4月21日,林XX補出具《借條》,承諾于2018年5月30日前還清本息。然而,還款期限到后,林XX未履行義務,陳XX多次催討無果,委托律師代理訴訟。
林XX辯稱該借款是其與前配偶林X乙的夫妻共同債務,應二人共同償還,稱離婚訴訟中曾提出該債務但法院未處理。林X乙則否認與借款有關,稱未在借條簽字,不認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經營。陳XX明確表示僅要求林XX承擔還款責任,因為借條借款人僅為林XX,與林X乙無借貸合意。
范曉輝律師以借條和銀行流水為核心證據,快速鎖定借貸事實。面對林XX“夫妻共同債務”的抗辯,果斷選擇不追加林X乙為被告,避免訴訟拖延和舉證復雜化。最終,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陳XX提供的借條和銀行轉賬流水證明了借貸合意和款項交付事實,林XX對借款及利息無異議,雙方約定的月利率未超法律規定上限,合法有效。陳XX僅要求林XX承擔責任,是對訴訟權利的處分,法院予以準許,至于借款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本案不予處理,林XX可另行主張。法院判決林XX償還本金10萬元及相應利息,案件受理費由林XX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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