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矛盾糾紛前端化解、就地處置,永吉縣人民法院依托“法院+政協”多元聯調機制,聯合政協調解員上門調處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僅用時一周促成昔日好友達成和解、握手言和,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據了解,當事人奚某與王某相交多年,2020年王某因門店經營周轉,先后三次向奚某借款共計23.85萬元,事后僅在2024年、2025年累計還款10萬元,剩余款項遲遲未能結清。奚某多次催討無果后訴至永吉縣法院,并申請訴前調解。案件交由該院多元化調解中心調解員謝秋菊辦理后,雙方因還款方案分歧巨大、對立情緒濃厚,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停滯。
考慮到王某身體欠佳不便外出,為減少當事人奔波訴累,法院調解員聯合永吉縣政協調解員張鐵爽把調解現場搬到當事人家中,開啟上門便民調解。兩名調解員分工協作,采用“法理釋明+情理疏導”雙向工作模式:一方面,法院調解員向雙方細致講解民間借貸相關法律,明確逾期不還款將面臨失信、強制執行等法律后果,打消欠款人拖延避債的僥幸心理,同時就分期履約相關法律條文釋法,消除出借人回款無保障的顧慮;另一方面,政協調解員立足熟人紐帶優勢,深入摸清債務人經營窘境與實際償付能力,在雙方之間來回斡旋、背對背溝通,勸導二人念及多年交情、換位思考、理性協商。
經過多輪磋商磨合,雙方敲定最終調解方案:王某分期向奚某償付欠款18萬元,若任意一期錢款逾期,剩余全部債務即刻提前到期,奚某可就剩余欠款主張逾期利息,就此了結全部糾紛。協議簽字當日,當事雙方冰釋前嫌,對調解員暖心高效的調解工作連連致謝。
下一步,永吉縣人民法院將持續深耕基層社會治理,立足綜治中心實體化運行,整合政協委員、特邀調解員等多方解紛資源,常態化完善多元聯動調解工作體系,推動民間糾紛抓早抓小、就地化解,以司法便民實效守護轄區基層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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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報江城發布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馮薈羽
責編 馮薈羽
二審 丁美佳
終審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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