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
比如,有的人賊膽大,還真的能賺到“撐死”;或者,最終演繹成了“為財而死”的真實劇情——比如,這對體制內退休的夫婦,就將這出人生大戲,在法庭之上轟轟烈烈上演了……
據“大風新聞”報道:1954年出生的徐州人王某,退休前是國企廳級干部,他與1956年出生的上海人、退休前身為民警的張某本已離婚多年,但因財產當時并未分割清楚,現在二人又跑到法院打官司,要求分割9870萬元不動產。
上海的法院在辦案時,面對王某最終已經撤訴的情況下,因發現涉案財產及二人相互提及的其他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又明顯與兩人的收入情況不符,且二人對此均無合理說明,法院因此依法移交到有關部門查處。
看到此,不禁令人想起一句民間俗話:“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我們不妨先來細細端詳與此案有關的驚人信息吧:
一是兩人2007年協議離婚時,并未實際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現在,王某提起訴訟:要求分割兩人名下14處不動產。
14處不動產!艾瑪,這是什么概念?——即使不是在徐州或上海這樣的城市,哪怕是在三、四線小城市,總價值也已超過千萬元了吧?
二是在案件審理中,兩人還分別透露出另外一些令人驚爆眼球的財產情況:
1、其中王某表示,除本案所涉財產外,張某離婚時及離婚后取得的財產主要有:
王某的同事王某某歸還給張某的1000萬元;某某公司在2008年被案外人欺騙、在2010年退贓2500萬元至張某個人名下;某某公司2013年投資某某局一項目,2015-2016年期間退股3200萬元,全部退至張某個人名下;1997年至2007年,張某收取寶豫煤炭運銷有限公司代理費3000余萬元;張某借給案外公司500余萬元債權;張某曾自己炒股虧了六七千萬元。
![]()
依王某上述之言,張某大致還有1.72億元的爭議財產在手。
2、而張某則表示,王某離婚時還取得了另一部分財產:
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某小區一室房屋;北京市宣武區廣安門大街某小區一房屋;案外人吳某的400萬元債權;王某名下匯豐銀行理財產品5416409元,匯豐銀行信托基金2013778元;王某個人名下匯豐銀行單位信托基金250萬港元;王某名下某某銀行存款,根據流水顯示2007年8月16日至2008年12月31日該賬戶內流水3160萬元,其中2750萬元從王某股票賬戶中轉出。
依張某上述之言,王某手中的爭議財產即使除去鄭州與北京的房子,就已超過了一億元!
王某一直在鐵路系統及國企工作,2016年從國電集團辦理的退休,級別為副廳級。
被告張某原來是某某局民警,2005至2006年期間調到上海某公安部門后就沒上過班,目前已退休。
也就是說,除了二人訴狀中提及的9870萬元不動產爭議,二人互指對方手中的另外資產也都是過億了!
這對前夫妻,一個是國企的廳級官員,一個應該是普通的民警——依法規定,二人不可能從商經營,但這些過億的資產,顯然都在二人名下,其來源于何處呢?
法院的說法是,二人均無法說明出處——這不就是妥妥的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嗎?
這只能說明一個問題:權力若不關進制度、法律的籠子里,哪怕是廳級的官員或小小的警察夫婦,也能一躍成為億萬富翁啊!
但令人開了天眼的事情,不僅是這對夫妻不明財產的巨大數字,還有他們竟然不是“入得廚房”——隱藏極深,卻是“出得廳堂”——自己給捅到了法庭上!
能在國企當官,或是當上警察,你說這樣的人腦子,能笨嗎?——本是相對“清貧”的體制內人,卻能一生財產過億,你要說這樣的人愚蠢,那真的令人難以相信吧?
![]()
可是,當這對夫妻自己因分贓不均時,他們竟然還能想到法律!——他們這是懂法呢?還是“不懂法”呢?
當然,其中隱含的一個有意思的細節,也很是值得玩味——二人的律師,顯然是其中最懂法的人吧?涉及如此巨額的資產,他們為何沒有提醒二人:會有被發現涉嫌巨額財產不明的后果呢?
或許,律師并非不懂法,有可能不想提及這一點,可能怕這筆巨大的代理費會泡湯吧?
夫妻二人雖已退休,但也早已是不差錢的人了,離婚多年后,竟然為了分贓不均,走向“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一步——或許,并不是這樣的人不聰明,只是貪心不足蛇吞象的欲望過度膨脹之下,頭腦才如此發熱,形成對于國家和人民而言的“正義雖遲,仍然會到”之結果吧!
但我們的國家和社會走在一步一步走向法治社會,這一點上,還是令人值得欣慰的!
比如,這次上海的法院就令人肅然起敬!——或許,雖然這對夫婦意識到了什么,此間已經撤訴了,但法官們的法治精神與正直靈魂仍在,并未和稀泥,而是依法移交線索。
這也因此令這對本可以“億”養天年的各自飛夫妻,能夠活成人上人至死呢,這下好了,估計只能進去用踩縫紉機代替廣場舞了。
現在,人們可能就會更加明白,為何在西方國家里,社會精英人才大多不愿當公務員,而在我們這兒卻恰恰相反:上岸涌入體制內,成了人才最為向往的理想職業。
這樣的理念與追求,顯然是不太正常的現象——一個人人以追求權力為最大夢想的社會,真的能在各方面“清場式遙遙領先”嗎?不知那些活躍于網絡之上的“公公知識分子”們,能否依此給出正確答案呢?
![]()
當然,黑暗雖有,光明仍在!——如果人人都能像上海的法官這樣,讓法治成為我們的人民、社會和國家的共同信仰,那么,貪腐者就會如過街老鼠,它們的存活就會難上加難了!
“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本意是指膽子大的人更可能獲利或成功,但膽大到無法無天的這對體制內前夫妻,不顧巨額不明財產曝光被查的可能性,還敢鬧騰到法庭之上,想來個合法“分贓”,這回真是膽大到“撐死”的地步了!
“撐死膽大的”“人為財死”等民間俗語,或有“存在即合理”的現狀,也似乎持續得到了千百年來不同程度的印證。但是,這種包含著邪念的厚黑學思維,并非沒有“天敵”——它,就應是現代文明的一大亮點:法治!
膽大,不是無法無天;財富,必須來源清白。而法治的陽光,才是照徹千年文化古國的最亮一盞明燈——唯有在此基礎上,我們才能走入下一個千年、萬年的文明未來!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