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依托多項國家政策扶持與居民消費需求持續增長,各地深挖本土特色文旅項目熱度攀升,冰雪經濟、美食主題活動、城市文旅賽事等一批現象級IP不斷涌現。
在文旅行業整體向好的背景下,各類糾紛也難以完全避免。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文旅局在推進文化項目落地過程中,與合作中標企業浙江珞拾科技有限公司爆發的矛盾,或將升級至對簿公堂的局面。
120萬元新春活動中標后又廢標
時針撥回半年前。
2026年1月26日,樂山市市中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在四川政府采購網發布了一份采購意向公告,擬為即將開展的“非遺賀新春·尋味中國年”系列活動采購服務,預算金額200萬元。十天后,該項目中標(成交)結果公告披露,浙江珞拾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珞拾科技”)以120萬元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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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四川政府采購網
從四川政府采購網披露的中標信息可以看到,共有七家公司參與評選,最終珞拾科技以93.33的總分獲得第一名。成都鴻泰潤達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成都鴻泰”)、成都皓雪智晶科技有限公司則在“擬投入人員配置”“履約能力”上都獲得了零分。
珞拾科技微信平臺顯示,該公司先后承辦或執行了浙江非遺云上春晚、阿壩州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區非遺衍生品制作、桐君中藥文化非遺創新轉化等一系列項目,在非遺領域有著豐富的項目經驗與案例。另據四川政府采購網其他公告,2025年以來,珞拾科技還曾中標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2025年非遺保護傳承項目、《雅安市“十五五”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規劃》和《雅安市“十五五”文化和旅游項目策劃》編制服務項目,均與文化旅游相關。
然而,同年3月9日,四川政府采購網再度披露了一份文件,文件顯示“非遺賀新春活動服務”從“中標”狀態變為“廢標”,廢標原因為“因情況變化,采購人取消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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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四川政府采購網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春節為2月17日。春節過后近二十天,該“非遺賀新春·尋味中國年”項目宣布廢標。而1月26日公告的“采購需求概況”明確提及,擬于2026年春節期間在樂山蘇稽古鎮開展“非遺賀新春·尋味中國年”系列主題活動。
對此,2026年4月10日,中標企業珞拾科技在其微信公眾平臺推送一篇文章,題為《三問樂山市市中區文旅局:你們的采購項目背后究竟有何貓膩?》(下稱“珞拾三問文章”),直言此次采購活動存在諸多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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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珞拾科技微信文章
項目中標方拋出三大疑問
珞拾科技提出,今年3月6日,樂山市市中區文旅局向其發送一份函件,宣布終止“非遺賀新春服務”采購活動,并稱不再簽訂合同及推進后續工作。該函件也引出珞拾科技兩大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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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珞拾三問文章”
其一,“為何中標后遲遲不簽合同,然后又借故單方終止項目?”
珞拾科技稱,按招標文件要求,雙方應當在30日內完成簽約。但2月6日,其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樂山市市中區文旅局不斷提出新的要求,致使協議簽署始終無法推進。并在應該簽署合同的截止日期,取消了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第五十條進一步強調,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其二,“為何針對項目取消的說法前后不一,與監管部門口徑明顯矛盾?”
對于項目取消,函件給出的原因是“因項目實施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項目監管部門樂山市市中區財政局于3月10日晚給出的原因是“依據一份不方便公開的上級文件”,并提及“有供應商投訴成立,也會因此取消項目。”
第三重疑問焦點則更加明晰。
2026年2月25日,正月初九,樂山市市中區文旅局旗下微信平臺“嘉州文體旅”發布了一篇題為《實力出圈!這個春節市中區文旅“馬”力拉滿,成績亮眼!》的文章,稱春節期間策劃“非遺賀新春·尋味中國年”系列活動,登陸央視頻道、人民日報等權威媒體及新浪、騰訊等門戶網站,網絡話題曝光量超100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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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嘉州文體旅”文章
對此,珞拾科技提出,“為何取消項目后又自行舉辦同名活動,且以突出的工作成果對外宣傳?”
針對上述疑問,以及“成功舉辦的同名活動最終由誰承辦,如果是第三方公司承辦,有無進行招投標”等問題,南都記者與樂山市市中區文旅局取得了聯系,并發送了采訪函。相關工作人員稱(該事項)正處在訴訟階段,不便回復,暫不知道何時能夠完成訴訟。
珞拾科技則向記者表示,其確實已經提起訴訟,訴求為樂山市市中區文旅局賠償公司在該項目中已經支出的人力成本、下游供應商定金、項目利潤、律師費合計約33.73萬元。
神秘公司頻繁投訴采購活動
針對珞拾的三問文章,作為項目采購監管方的樂山市市中區財政局也提到了“有供應商投訴”。
2026年4月29日,四川政府采購網發布了一份《樂山市市中區財政局投訴處理結果公告》,投訴人鴻泰潤達就“非遺賀新春·尋味中國年系列活動服務”項目,對樂山市市中區文旅局及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政府采購中心進行投訴,理由是“采購需求中大量設備明確指定了具體品牌及型號,未預留替代空間,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采購人拒收質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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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四川政府采購網
公告顯示,兩項投訴均成立,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一條第(二)項,成立的投訴事項影響或可能影響采購活動,鑒于已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但尚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中標(成交)結果無效,采購人依法另行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
對照樂山市市中區財政局的回復公告與珞拾科技發布的三問質疑文章,可證實確有供應商投訴,而涉事投訴方大概率為成都鴻泰。
一方面,正如前文所述,非遺賀新春項目中,成都鴻泰在“擬投入人員配置”“履約能力”上都獲得了零分,而成都煌家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珞拾科技、北京約蘭科技有限公司等競標方均為滿分。
另一方面,天眼查顯示,成都鴻泰于2025年12月3日才注冊成立,注冊資本僅5萬元。而僅在四川采購網以“成都鴻泰”為關鍵詞搜索,就能找到21條信息,其中20條為成都鴻泰對四川省各地政府項目的投訴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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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四川政府采購網
這些成都鴻泰參與競標并投訴的項目,包含“違法建設拆除”“環衛作業服務”“學校大宗食材統一招標采購配送”“辦公設備租賃”“水質自動監測站運維”“醫院高質量發展急救和生命支持設備采購”“病毒載量檢測試劑采購”,以及“非遺賀新春”等多種事項,投訴理由大多為“評審區別對待”。
更有意思的是,這些投訴絕大多數都被相關部門駁回。6月5日,成都鴻泰自身因在投標中“存在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行為”,被成都市武侯區財政局罰款15000元,并被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1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整體梳理,樂山市市中區文旅局終止與珞拾科技合作的具體原因尚待答案,但可以看到的是,在雙方正常合作期間,“非遺賀新春·尋味中國年”同名活動確實已在當地成功舉辦。至于成都鴻泰到底是一家怎樣的公司,則有待繼續觀察。
南方都市報(nddaily)報道
南都N視頻記者 繆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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