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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李平波院長:
您好!我是貴院正在審理的張超等人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張超的姐姐張瀅瀅。自從這個案件發生以來,我們家人都心急如焚,夜不能寐。但是,我們全家人都始終相信法院能夠公平公正審理案件。然而,當我們了解到這個案件將于6月16日開庭,對于張超本人及他的律師提出的一些我們認為合法合情合理的正當請求,法院遲遲沒有落實時,我們心里瞬間打起了鼓,我們不是太懂法,但是我們作為老百姓,從常情常理加以判斷,認為法院的一些做法對我弟弟張超不公平,我們認為只有這些問題得以解決后,再安排開庭,才能真正查清事實,才能公平公正審理。
比如,就拿我弟弟張超的檢舉揭發來說,為啥1月初我弟弟向法院提出的檢舉揭發線索,到現在將近半年過去了,都一直沒有結果。他揭發的事情存在不存在,應該不難調查吧。在這將近半年的時間里,鎮江的公安究竟有沒有將我弟弟向法院檢舉揭發的線索轉到揭發對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如果沒有轉,為什么不轉?依照法律應不應該轉?如果轉了,揭發對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有沒有調查核實?調查核實的結果是什么?這些問題咱們丹徒法院有沒有去了解?這段時間,我也咨詢了律師,了解到法院也是有權力向有關單位調取證據的,如果鎮江的公安對我弟弟的檢舉揭發線索遲遲不給回復,咱們法院也有權力向鎮江的公安機關以及揭發對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發函,要求他們回函說明情況。但是,我弟弟的檢舉揭發情況,長達近半年的時間,至今沒有下文,我們覺得非常不正常。我作為一個老百姓,雖然不懂法律,但是,我知道檢舉揭發是立功,如果我弟弟檢舉揭發的事情屬實,他是可以成立立功的,這樣,對我弟弟的量刑有好處。法院對我弟弟的量刑這么重要的事情,應當給予充分重視。至少,應當在這個事情徹底查清楚以后再開庭也不晚。您說,我說的在理嗎?我聽律師說,這個案件的審理期限快到了,但是,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延長審理期限。我聽我們這里在法院工作的朋友說,可能審理期限會影響對法院或者法官的考核,但是我認為,相對于法院或法官的考核,公平公正更重要!
又如,對于我弟弟的律師向法院提出的一些申請,像什么調取訊問錄像申請、調取證據申請、筆跡鑒定申請、申請專家出庭申請、提級管轄申請,我作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認為這些申請對于法院查明事實、準確認定案件性質、公平公正審理案件都是有幫助的,我不理解,為什么咱們法院對于律師提出的這些申請都不同意呢?為了我弟弟這個案件,我這兩年學習了一些法律的常識,也關注了一些法律方面的新聞。我關注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全國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多次強調,要求刑事審判庭審實質化,不能讓庭審走過場。也就是要求審判要以庭審為中心,改變“卷宗中心、庭前定案、庭審走過場”的局面。律師提出的調取訊問錄音錄像申請、調取證據申請、筆跡鑒定申請、專家出庭申請,不都是為了讓法院更好的查清案件事實嗎?既然都是有利于實現庭審實質化的,為什么法院就是不同意呢?是不是法院對我弟弟的案子現在已經有了確定的結論了?所以,開庭走個過場,然后就直接給我弟弟宣判定罪了?咱們法院的這個做法,難免使我們心里會產生這些疑問。
我們家屬的要求很簡單,對于我弟弟的檢舉揭發問題,請法院高度重視,依法向有關單位發函,了解進展情況;對于律師提出的各項申請,請法院高度重視,依法調取相關證據,依法通知專家出庭,依法進行筆跡鑒定。當然,如果法院認為這個案件由中院一審更為合適,將案子移送中院,我們也沒有意見。在這些事情落實之前,就直接開庭,我們認為不合適,對我弟弟不公平。
我們家屬相信咱們鎮江丹徒法院能夠妥善解決這些問題。同時,我們家屬也正在準備到南京、北京有關部門遞交一下材料,實事求是的反映一下這些問題。我們相信中央的一些政策、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要求,在鎮江的法院一定能夠真正的得到貫徹落實,而不是空喊口號。我相信“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不僅僅是寫在咱們鎮江丹徒法院墻上的標語,更會真正體現在咱們鎮江丹徒法院辦理的每一個案件中,體現在法院、法官的實際行動上!
張超的姐姐:張瀅瀅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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