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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發生在奧克蘭北岸的
一起“華人工傷糾紛”裁決出爐,
引發華社廣泛關注:
一名華人工人在參與搬運一塊
重達一噸的大理石板時,
石板突然滑落將其嚴重砸傷。
事后,該工人將涉事建筑公司
投訴至雇傭關系局(ERA),
指控其“不當解雇”并索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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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A近日作出裁決:
認定這名工人與建筑公司之間
屬于“獨立承包商
(Independent Contractor)”關系,
而非正式“雇員(Employee)”。
這意味著ERA無法受理其后續的勞動權益索賠。
在新西蘭,
工作是許多人繞不開的話題。
當遇到工傷或者糾紛時,
我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新西蘭有哪些工作關系類型?
它們之間有何區別?
無論你有固定工作、兼職或臨時工,
還是正在找工作,
這篇文章一定要看完!
卸載一噸重大理石板時
華人“合同工”被嚴重砸傷
這起意外發生于2025年2月11日,地點位于奧克蘭北岸的一處住宅建筑工地。
受害者周先生此前處于失業狀態,平時主要依靠網絡和社交媒體上的散工廣告維生。
案發前,他通過朋友介紹,看到了一條微信招工信息,稱該工地需要5名“臨時工”協助卸載大理石板,時薪為24紐幣。這則廣告當時并未透露具體雇主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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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當天,包括周先生在內的6名工人聯合搬運一塊重達一噸的大理石板。期間大理石板突然滑落,導致周先生嚴重受傷。
這次事故導致他整整住院治療了三個月,并且花費了大約一年的時間才得以完全康復。
將涉事公司告上法庭后被駁回:
無雇傭關系
傷愈后,周先生向ERA提起訴訟,主張自己是涉事公司L*** Construction Limited,簡稱LCL)的雇員,稱自己遭到了該公司的“不當解雇”以及在工作中遭受了不公正待遇。
涉事建筑公司LCL則否認了周先生的雇員身份。
LCL是一家的典型小微企業,其唯一董事兼股東羅先生表示,該公司僅在項目需要時,才會偶爾雇傭“外部的合同工”來協助完成某些具體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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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EMA
在ERA調查中,這起零工招募的復雜鏈條被層層解開:
事發前,一名印度裔經營的承包商(代號XXD)聯系羅先生,希望他能安排額外的工人來幫卸大理石。隨后微信上便出現了這則散工招募信息。
ERA調查發現,當天施工現場的指揮權和操作指令其實完全由印度裔承包商XXD掌控,羅先生在現場僅扮演了“翻譯”的角色——負責將印裔工頭的英文指令翻譯成中文,傳達給不會說英語的華人工人。
ERA成員Eleanor Robinson在審理此案時,嚴格采用了新西蘭勞動法中用于厘清勞資關系的法定三大測試:控制權測試(Control)、融入度測試(Integration)以及經濟現實測試(Economic Reality)。
最終,ERA基于以下事實駁回了周先生的雇員主張:
LCL公司規模極小,根本沒有完善的工資單系統(Payroll)或組織架構,周先生無法被視為“融入”了該公司的日常運營。
周先生在開工當天擁有絕對的自由,他可以選擇不去,甚至如果他愿意,還可以把這份活轉包給別人。
在周先生當天遲到并出現在工地之前,羅先生甚至連他的任何聯系方式都沒有。這意味著,如果周先生當天臨時“放鴿子”沒來,羅先生在法律上也沒有任何途徑能強迫他履行出工。
Robinson在書面裁決中明確指出:“在綜合考量了本案的所有具體情況后,我認定周先生與LCL公司之間并不存在雇傭關系。因此,本機構無法對其訴求提供進一步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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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該案涉及的法律費用(Costs)仍處于保留階段,ERA鼓勵雙方在庭外自行協商解決。
新西蘭主要有兩類工作關系
獨立承包商不屬于雇傭關系
在新西蘭,工作關系主要分為雇員(Employee)和獨立承包商(Independent Contractor)兩大類。
雇員主要分為三大類:長期雇員(全職/兼職)、固定期限雇員、臨時雇員。
而獨立承包商不屬于雇傭關系,不受《2000年雇傭關系法》(Employment Relations Act 2000)的管轄,因此無法享有帶薪年假、病假等員工法定福利,企業也無需為其繳納個人所得稅 (PAYE)。
永久雇員(Permanent Employees)
新西蘭永久雇員分為全職和兼職:
全職(Full-time)通常每周工作30-40小時;
兼職(Part-time)每周固定工作一定的小時數,但少于全職,享有按比例折算的各項法定福利。
永久雇員主要受受新西蘭《2000年雇傭關系法》保護——這是新西蘭規范雇主與雇員關系的最核心法律,確保所有員工享有合法權益、公平待遇及爭議解決機制。
長期雇員相較而言工作有保障,沒有固定終止日期,只要雇主或雇員不提出合法解約,合同將一直持續有效。
同時享受完整的法定帶薪年假、病假及公共假期,以及公平隱私權(如不當解雇)、法定最低薪酬等等。也不需要自己計算或每月向稅務局(IRD)繳稅,而是由雇主在發薪時自動代扣代繳。
固定期限雇員 (Fixed-Term Employees)
針對特定項目或特定時期簽訂的雇傭合同,包含明確的開始和結束日期,或以某項任務完成為終止條件。
在新西蘭,固定期限雇員與永久雇員在法定基本福利(如年假、病假、公眾假期)上享有完全平等的權利。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合同期限的保障、年假的結算方式以及解雇補償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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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片由AI生成
臨時雇員 (Casual Employees)
臨時雇員指按需工作的員工。通常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表,且沒有每周保證的工作時長。
這類員工可以自由接受或拒絕雇主提供的班次,雙方都沒有持續雇傭的義務。
因為工作不穩定,假期工資通常會以額外加薪(如每小時工資的8%)的形式在每次發薪時結算,而不是休帶薪假。由雇主在發薪時自動代扣代繳稅費。
不過,即使是臨時工,雇主也不能無故或通過不公平的方式解雇。
獨立承包商/自雇人士 (Independent Contractors)
新西蘭法律對區分“員工”與“承包商”有嚴格界定,以防雇主違規避稅和剝奪員工福利。
獨立承包商不屬于傳統雇傭關系,通常以個體戶(Sole Trader)或自雇公司名義提供服務,可以完全自主地決定工作時間、地點和收費標準。通常按項目或時間收費,如自由職業者或建筑承包商。
他們沒有帶薪年假、病假等福利,需自行處理稅收(如GST)和 ACC稅費。在工作時通常自帶工具、設備,或自行承擔采購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獨立承包商被合作方實質性地當作全職“隱性員工”對待,有權向相關機構提出重新界定身份,并追索假日工資等法定員工福利。
在新西蘭受工傷該怎么辦?
能獲得什么賠償?
新西蘭實行的是“無過失”工傷賠償制度(ACC)。
發生工傷后,雇主一般不直接承擔賠償金,而是通過 新西蘭意外傷害賠償局 (ACC) 進行理賠——ACC會直接支付或補貼大部分的醫療、手術、物理治療以及康復輔助設備費用。
因工傷導致無法工作時,ACC會支付稅前原工資≈80%的每周收入補償,并報銷相關的醫療與康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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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成立50年來,已支持了200萬項新索賠。圖源ACC
如果工傷導致獨立承包商無法工作,ACC會根據上一財年的應稅收入支付最高≤80%每周薪資補償(自事故發生后第8天起算)。
針對收入不穩定、剛起步或希望有固定保障額的獨立承包商,可以與ACC預先協商固定的承保收入金額,若發生事故則按此金額支付補償。
不過,獨立承包商不受雇主責任險或新西蘭勞動法保護,無法向雇主尋求工傷賠償或帶薪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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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雇主過錯導致受傷,仍然能獲得ACC統一賠償。
雖然獨立承包商通常無法直接起訴雇主獲取額外人身傷害賠償,但可通過WorkSafe(新西蘭工作安全局)追究雇主的法律責任,且部分特定合同可能享有商業索賠權。
向WorkSafe舉報后,后者將介入調查,違規雇主將面臨高額罰款及強制整改,有時可能會被指令作為賠償金支付給受害承包商。
更多信息可點擊文末閱讀原文,至新西蘭就業局(Employment NZ)查看。
對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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