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某樂鉑瑯峯小區,一間臨街商鋪的問題已持續六年。業主姜某反映,自2019年購置該商鋪以來,房屋陸續暴露出墻體開裂、地面沉降、滲水、消防設施缺失等多項問題,相關竣工驗收、消防驗收及規劃備案手續也存在明顯缺失。盡管他多年通過信訪、政府信息公開、司法訴訟等途徑尋求解決,相關問題至今未得到實質性處理。
全款購鋪,收房發現多處問題
2019年5月,姜某與西安某樂物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全款購入某樂國際花園的臨街商鋪,房屋規劃用途為商業,建筑面積158.67平方米。當月,他付清全部購房款項,相關付款憑證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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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街商鋪,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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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憑證,當事人提供)
2019年8月30日,姜某發現商鋪存在墻體裂縫、地面沉降、墻體大面積滲水、消防配套缺失等情況,隨即他與物業工作人員現場核對并書面記錄了房屋瑕疵,雙方約定維修時限。姜某按要求繳納了2019年8月30日至11月30日三個月的物業費后,才拿到房屋鑰匙并進行房屋驗收。但姜某稱,約定時限屆滿后,相關維修工作始終未實際開展,其自2019年12月起未再繳納物業費,雙方矛盾逐步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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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沉降,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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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體開裂,當事人提供)
房屋質量問題于物業費糾紛并行
房屋出現問題后,姜某多次要求開發企業開展維修工作,物業轉給開發商,開發商又轉至廣東總部售后。2021年8月總部電話失聯,開發商稱其搬遷,半年后再聯系;9月姜某向長安區住建部門信訪辦投訴,未有結果,房屋維修工作始終未能推進。
2022年至2024年,西安市長安區住建部門多次介入協調,組織業主、開發企業現場核查并商議解決方案。住建部門提出建議,要求開發企業制定維修方案,若雙方對主體結構安全存在爭議,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機構檢測,同時督促開發企業配合提供項目圖紙等資料,相關領導承諾協調處理,但后續進展,始終未有明確跟進。
2022年3 至 7 月姜某持續上訪,8月9日三方現場商定:由姜某墊資委托第三方做質量鑒定,開發商限期提交圖紙資料。次日對方告知資料缺失,協調暫停。8月11日區信訪部門會議決定仍沿用此前處理方案。
物業費糾紛方面,物業公司因催繳費用無果,于2024年1月向西安市長安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姜某繳納2019年12月至2023年6月的物業費及違約金。姜某認為房屋未維修一直無法使用,且對房屋未進行合格驗收簽字通過,交房未履行合同約定,未向業主出具《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消防驗收合格證》及《房屋維修質量保證書》。法院審理認為,房屋質量問題屬于業主與開發企業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和物業服務合同分屬不同法律關系,不能以此拒繳物業費,最終判決姜某支付物業費23651.69元,同時駁回了物業公司關于違約金的訴求。
一審階段,物業公司主張,其曾向姜某郵寄《交房驗收通知書》,姜某也已簽字驗收房屋并實際入住使用。然而長安區檢察部門針對姜某提出的證據調查申請予以回復,明確相關情況并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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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部門的回復,當事人提供)
當事人申請再審與檢察監督
一審判決作出后,姜某不服結果,向西安市中級法院申請再審。他提出,原審判決中“維修期間物業公司減免三個月物業費”的認定與事實不符,同時對收房通知送達、房屋驗收、庭審流程等方面提出異議。2024年,西安市中級法院審查后作出民事裁定書,駁回其再審申請。
隨后,姜某又向西安市長安區檢察部門申請民事訴訟監督。檢察單位經審查認為,案件不符合監督條件,同時針對原審判決中物業費減免事實認定有誤的問題,向長安區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書,并于2025年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的決定書。
多份信息公開回復引出新疑問
在房屋質量問題長期未解決的情況下,姜某多年來持續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相關問題。姜某及家屬先后向西安市、長安區兩級住建、消防、自然資源等部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查閱商鋪竣工驗收備案表、消防驗收意見書、竣工圖紙等資料,核實商鋪相關建設、驗收手續。
多個部門先后出具信息公開告知書。西安市長安區住建部門多次回復稱,建設單位未向部門提交該臨街商鋪的竣工備案資料;針對商鋪消防驗收相關申請,住建部門告知其該商鋪的消防驗收合格意見不存在。據2015年消防部門出具的驗收文件,當年消防驗收范圍包含該樓棟住宅、幼兒園等建筑,未明確包含涉案臨街商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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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資料告知書,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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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驗收告知書,當事人提供)
2026年5月,長安區住建部門在信息公開答復中進一步確認:案涉25幢臨街商鋪無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同月,該部門向姜某寄送了25、26、27號樓及地下室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但姜某表示,該材料并非其申請中明確要求的“25幢二層臨街商鋪”相關資料,用途為住宅,且相關竣工圖印章中缺少技術負責人和審核員簽字,效力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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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無驗收合格證,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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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圖缺少簽字,當事人提供)
當事人訴求與現狀
截至目前,該事件歷時六年,房屋維修、手續完善、費用糾紛等多項問題仍未達成一致。姜某結合多年溝通、訴訟、信息公開、信訪過程中掌握的相關材料,提出訴求:希望相關部門對商鋪開展第三方房屋質量與安全鑒定,督促開發企業完成維修;全面核查商鋪規劃、竣工驗收、消防驗收等手續,補齊相關備案材料;依法依規處置物業費相關糾紛;對多年來信訪、司法、行政流程中存在的爭議問題進行復核;督促開發企業按照購房合同約定推進不動產權證辦理等事宜。
目前,姜某仍在向上級部門信訪,希望相關部門實事求是、徹查問題、公正處置、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后續事件進展,有待各方繼續依照法定程序依規處理。
(免責聲明:本文基于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整理撰寫,所述內容為其個人陳述,不代表本平臺立場。歡迎相關單位或知情人士提供補充信息,以便更全面還原事實。如有不實之處,請聯系平臺核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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