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眾議院彈劾檢方團隊6月12日透露,他們在針對副總統莎拉·杜特爾特的彈劾案調查中發現新的證據,涉及其涉嫌擁有未申報資產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的問題,相關證據未來將提交參議院彈劾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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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財產來源不明”彈劾條款的眾議院檢察官、比科爾薩羅黨團眾議員特里·里東當天在網絡采訪中表示,調查人員發現莎拉名下存在多項未列入《資產、負債及凈值申報表》(SALN)的個人財產。
里東指出,這些資產此前并未在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的調查過程中被披露。他拒絕說明具體資產種類,但表示相關資料均來自政府機構掌握的官方記錄。
他說,彈劾案有關“財產來源不明”的核心依據之一,正是莎拉及其丈夫涉嫌未如實申報部分資產。
“除了銀行賬戶之外,我們還發現若干未出現在副總統歷年資產申報表中的財產。”里東表示。
他進一步透露,這些資產雖然并非房地產,但總價值仍高達數百萬比索,而且涉及數量眾多,并非個別項目。
“其規模幾乎與此前受到關注的銀行賬戶問題相當。”他說。
里東強調,資產本身價值固然重要,但更關鍵的問題在于未依法申報。他還援引前菲律賓首席大法官雷納托·科羅納遭彈劾定罪案例指出,當年科羅納被裁定有罪的重要理由之一,同樣是未如實披露資產。
里東表示,檢方將傳召掌握政府資產登記資料的官員出庭作證,以確認這些財產記錄的真實性。同時,也不排除向與相關交易有關的私人人士發出傳票。
針對外界質疑這些新證據是否能夠在參議院審理階段被采納的問題,里東認為,只要證據與彈劾條款直接相關,并獲得彈劾法庭認可,即使在預審之后仍有機會納入審理范圍。
擔任私人檢察官的律師洛娜·卡普南也表示,根據法院規則以及由舍溫·加查利安領導的參議院彈劾法庭發布的預審通知,新證據原則上可以提交審理。
檢方也把焦點放在爭取足夠票數定罪莎拉。
根據菲律賓1987年憲法規定,彈劾定罪必須獲得參議院全體議員三分之二支持。目前參議院共有24名議員,這意味著至少需要16票贊成才能通過定罪。
里東表示,眾議院檢方的目標正是說服至少16名“參議員法官”支持定罪。
“我們的重點就是爭取16票。一旦所有證據完整呈現在彈劾法庭面前,我們有信心能夠說服至少16名參議員法官作出有罪裁決。”他說。
不過,卡普南則提出不同觀點。她認為,三分之二門檻應建立在實際參與審訊并能夠評估證據的參議員人數基礎上,而不應機械地按照24個席位計算。
莎拉方面此前多次否認所有指控,其律師團隊也曾批評眾議院調查屬于“撒網式搜證”,缺乏具體證據支持。隨著參議院預審會議定于6月18日舉行、正式審訊預計于7月6日展開,雙方圍繞證據合法性和定罪門檻的攻防預計將進一步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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