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凌晨4點,南陽“渝見小面”老板李勇發了一封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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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之前3小時,遇見小面創始人宋奇剛剛發布道歉信,承認“管理上的重大失誤”,宣布無償贈予“渝見小面”商標。
想要了解具體詳情的親們,可以點擊該系列的前兩篇,這里就不做展開了:
李勇這封信的開場,非常聰明,他說“于私,于家庭而言,我無法坦然接受這份道歉。”
家人受委屈、終日焦慮、暗自落淚,這不是一句道歉能抹平的。
但他話鋒一轉,又說“但身為一名深耕小面行業的手藝人,為了整個行業的聲譽與發展,我選擇站在行業角度接受致歉。”
承認委屈,但不糾纏;表達態度,但不消費。把自己從“被欺負的小店主”變成了“有行業擔當的手藝人”。
格局,一下子拉滿了。
1
商標送給行業,高招
宋奇說送商標,表面是大度,暗里是施舍。
李勇的回應更絕“您的品牌我覺得可以贈送小面行業,造福更多合法合規的小商戶。”
一句話,把施舍變成了公益。不收你個人的恩惠,但接受你為行業做貢獻。
施舍?我不要。公益?我支持。
這一手,把宋奇的“大度”反彈了回去。
2
要求向全國商戶道歉,不理解
如果到這里結束,這封信會是教科書級別的公關回應。
但李勇加了一句“希望宋總及遇見小面,向小面消費者,以及全國范圍內并無惡意侵權,只是踏實謀生的小微商戶致歉。”
這一句,踩線了。
你承認侵權了,憑什么要求原告向侵權者道歉?
你說“代表夫妻店”,誰授權你代表全國夫妻店了?
因為遇見小面是大企業,所以就得向所有侵權者道歉?你這是把“弱勢”用成了“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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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為什么店主要這么做?
李勇在信末說:“這件事就此翻篇。”但卻提了一個不可能被滿足的要求。遇見小面不可能向全國侵權者道歉,想都不要想了,這個要求注定無法落地。
那么問題來了:為什么要在“翻篇”之前,提一個注定無法被滿足的要求?
我大膽的猜測下:
可能是情緒宣泄,家人的委屈不是一句道歉能抹平的,我故意要讓品牌方也下不來臺。
可能是輿論站位,把自己從“侵權者”變成“弱者代言人”,甚至與渝見小面這四個字強綁定。
可能是保持熱度,讓話題繼續發酵,從而獲得更多的網友的關注,后續獲取更多的生意?
不管出于哪種原因,“翻篇”姿態和“提要求”行為之間存在張力。
說翻篇,卻沒有真正翻篇。
4
得了便宜別賣乖
鞭牛士說得直白,“這個要求就有點得了便宜還賣乖了。”“不能因為你店小就可以侵權,也不要把別人的情分當做理所當然。”
目前輿論一邊倒支持渝見小面,因為“大欺小”的敘事太強烈。但李勇這封信如果被放大解讀,輿論有翻轉的可能。
因為你雖然是受害者,但你不是道德審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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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事件能發展成這樣也是出乎我意料了;
不論是那個昏招頻出的遇見小面,
還是疑似有高人指點的渝見小面,
抑或是在暗地里發力的小面競品。
都建議大家就此翻篇。因為再往下鬧的話,遇見小面不一定會好過,但肯定會拉著大家一起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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